要闻

直接开车进法庭 律师质疑妮诺法享特权

(芙蓉21日讯)不满著名女艺人妮诺法享特权直接开车进入芙蓉法庭,多名律师向森州律师公会投诉。

妮诺法是于昨日因违反防疫标准作业程序而被控上庭,她与夫婿莫哈末哈里斯共乘宝马轿车驶入法庭范围,再步行进入芙蓉推事庭面控。

《新海峡时报》引述律师向森州律师公会投诉的信函,该律师指法庭只允许职员、律师、警察和检察官的轿车可以进入法庭内,特殊情况的公众人士如残疾人士也获准进入;至于普罗大众需要把车停放在法庭对面的停车场再步行进入法庭。

他说,在冠病疫情期间,法庭进一步加强管制,只允许法庭职员、警察和检察官的轿车可以进入法庭而已。

“所有律师被迫提着沉重手提包和文件越过繁忙道路进入法庭,即使是孕妇律师也不例外,律师尝试驱车进入法庭时却遭法庭守卫喝止,然而法庭为某些人提供特权,此举有违法庭诚信。”

他表示,自昨日妮诺法夫妇允许驱车进入法庭,他与其他律师要质疑法庭是否持双重标准。

反应

 

要闻

妮诺法夫妇涉违SOP 今获释但不代表无罪

(芙蓉1日讯)涉嫌在汝来地毯店违反有条件行动管控令(CMCO)防疫标准作业程序(SOP)的国内知名艺人妮诺法(Neelofa)及丈夫莫哈末哈里斯,今日在芙蓉推事庭被判“释放不等于无罪”(DNAA)。

推事莫哈末菲道斯今日在庭上聆听控辩双方提出的论据后,作出上述判决;法庭将于本月21日正式宣判这对夫妇无罪释放。

主控官诺阿兹莎副检察司说,总检察长丹斯依德鲁斯已考量两名被告的陈情书,要求这两宗案件先判DNAA,以让检方对这两名人士采取其他的行动。

妮诺法及丈夫莫哈末哈里斯是于10月21日向总检察署提呈陈情书,以要求总检察重新考虑行使斟酌权,撤回控状。 

被告夫妇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今日向记者表示,随着控方今天撤回所有控状,也就是莫哈末哈里斯两项,及妮诺法一项。

他说,今天或明天将会进行开出罚单的程序,同时与本月21日重返法庭,以让DNAA成为无罪释放。

“尽管这3项控状都有得打,或许以简单的方法就可胜诉,但会花时间,妮诺法现在有孕在身,我们不适合办理这宗官司。”

被告夫妇的另两名律师是哈烈斯和兰扎尼。

妮诺法(32岁)与莫哈末哈里斯(26岁)于今年5月20日面控时否认有罪,法庭允许两夫妇各以5000与1万令吉,由一人保外候审。

根据控状,两人于5月2日下午4时在汝来3批发城地毯商店,没有扫描MySejahtera或在商店记录簿手写资料,抵触2021年传染病防控条例19项条文;莫哈末哈里斯面对另一项控状,指他在相同日期、时间和地点未戴面罩,抵触2021年传染病防控条例,一旦罪成将面对最高5万令吉罚款,或入狱长达6个月,或两者兼施。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