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智飞疫苗三期数据 对德尔塔保护力逾77%

智飞疫苗
(吉隆坡29日讯)根据中国智飞重组新型冠状病毒疫苗(CHO细胞)第三期临床试验关键性数据,智飞疫苗对冠病死亡病例的保护效力均为100%;对阿尔法(Alpha) 和德尔塔(Delta)变异株的保护效力,分别达92.93%和77.54%。
智飞疫苗生产公司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智飞生物)日前发公告,宣布智飞冠病重组蛋白疫苗最新临床试验分析结果。
文告指该公司全资子公司智飞龙科马与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中科院)合作研发的重组蛋白冠病疫苗,自2020年12月12日起陆续在中国湖南省、乌兹别克斯坦、印尼、巴基斯坦和厄瓜多尔开展国际多中心第三期临床试验。
当局计划入组18周岁以上普通人群共计29000人,按照 0、1、2 月的免疫程序共接种3剂疫苗。实际共入组28500人,其中疫苗组14251例、安慰剂组14249例。
文告说, 已完成的第三期期临床试验关键数据结果证明,智飞重组冠病病毒疫苗(CHO 细胞)具有很好的安全性和防病效果。
“智飞疫苗对于任何严重程度的冠病保护效力为 81.76%,达到世界卫生组织要求的冠病疫苗有效性标准。其中对于冠病重症及以上病例、死亡病例的保护效力均为 100%。
“智飞冠病疫苗使用高效和安全重组蛋白技术,今年3月初在中国批准紧急使用,已成功在中国施打1亿4000万剂。”
文告指智飞重组蛋白疫苗采用3针免疫程序,其技术原理有良好安全性,并已批准用于人类乳头肿瘤病毒疫苗(HPV)、B型肝炎疫苗(Hepatitis B)和带状疱疹病毒疫苗(Herpes Zoster)。
MyEG(MYEG,0138,主板科技股)早前表示,中国智飞冠病疫苗正处于大马国家药剂监管机构最后批核阶段。MYEG和中国安徽智飞生物制药公司签署同意书,向后者购买1000万剂冠病疫苗,并将在大马和菲律宾拥有此疫苗的专有权。
控方未能“排除合理怀疑” 诊所医生无罪释放

地庭宣判无罪释放后,罗兰维克多开心的比赞。
(八打灵再也7日讯)一名诊所医生被控发布与传播和冠病疫苗不实内容视频而被控告,唯地庭基于控方未能“排除合理怀疑”,而宣判被告无罪释放。
被告是KL Sky Clinic诊所创办人罗兰维克多医生。
地庭法官阿莫阿末法德认为,控方在此案中,未能“排除合理怀疑”,因此判决罗兰维克多当庭释放。
他说,在仔细研究控辩双方的证据,而不认为罗兰维克多的言论有冒犯他人,因此认为控方未能排除合理怀疑,证明案件成立。
2021年7月5日,罗兰维克多被指控于2021年2月7日晚上10时30分,在脸书制作和散播污衊视频,意图冒犯他人。
他因此抵触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不当使用网络设备或网络服务),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33(3)条文下被治罪;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1年或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控方代表是主控官赛夫丁副检察司,罗兰维克多代表律师则是拿督阿末再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