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先查后保vs有索才查/卉君

近日,一些被揭露的保险公司隐藏条款里百余项必须禀报的病症,先不说有多少专科医生和大众理解,其实,多少保险代理真正掌握也是个问号。况且,一些小病经过时日辗转,未必人人都记得。

保险公司为争取市场和业绩而接保单在先,有索偿才详查,而后揭发人为或无心之失,包括保险代理自身的疏忽,再通过偏向保险公司的条款向客户秋后算账,偶有听闻。

此时,客户可能已支付数年保费,或者病入膏肓了,正寄望予保险索偿,结果被逼哑子吃黄连。这对保客何其残忍,比当初不买保险还糟糕。

难道客户就该默默的成为代罪羔羊吗?

这里不得不提保险代理。第一,他们不过是普通人,难免会犯错或疏忽;第二,就因为是普通人,间中也确有滥竽充数的代理;他们怂恿或欺骗客户,只为争取业绩和佣金;第三,因为优渥的佣金,导致缺乏正确保险理念的业者鱼目混珠,把保险当成普通商品,为推销而推销。

接保单前应详查

要知道,保险是关乎保障生命的行业,是投资生命的合同。每个月的保费负担,投保人无不是求个付钱买心安。若不幸遇上缺乏职业道德操守和没有良知底线的保险代理,承保单位便成了阻止日后索偿纠纷的最后一道墙。他们可以在接纳保单之前进行全方位详查,追究疑点,不管是客户的疏漏,或是保险代理的疏忽,亡羊补牢,为时未晚,为承保过程画上美丽的句点。

在保险合同还没真正确立以前,更不是发生意外进入索偿的时候,任何缺陷都有弥补或商榷的余地,不构成利益损失,也不造成伤害。保险公司可以责无旁贷之下拒保,客户可以选择不保了。

从商业角度而言,要承保单位详查每份保单确是耗时费劲,而且还可能将成本转嫁给消费者。保客持续付费而没有索偿,保险公司自然欢喜而不加追查;一旦索偿,保险公司当会把脸一翻,不计时间精力,追究所有病史来推翻保单。

因此,只有通过更严谨的审核,处处把关,方可及时幸免于百密一疏;否则,连承保单位的错失都算在保险消费者身上,就真是含冤负屈了。

原以为的保障,到头来竟变成一圈泡沫,是我们必须正视的问题。当索偿纠纷与日俱增,我们有必要探讨前因后果,纠正和改善承保流程,以回归商业道德为根基,保护消费者基本权益为目标。

保险业者在追求利润的同时,必须确切反省这是一项关乎生命的行业,绝不能容忍秋后算账的轮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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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要受保人拨电被批多余 林慧英:财政部将洽保险公司

(槟城10日讯)财政部副部长林慧英回应有关“要求受保人拨电保险公司,寻求分摊保费涨幅”被批多此一举及过于麻烦的指责时表示,财政部将与保险公司接洽以处理此事。

她今日在为槟城TLM美食展主持开幕后说,国家银行将在近期将发布相关文告,受保人可从明年1月15日起致电保险公司,要求调整涨幅,确保保费一年内的涨幅不超过10%。

针对“多此一举及太麻烦”的看法,她指出,有关措施可在国家银行发布文告后,进一步讨论。

她也提到,财政部已通知所有保险公司必须遵守分摊保费涨幅的规定。

她也说,一些受保人的保费甚至上涨了100%。

她强调,财政部已要求保险公司做出调整,即便此前涨幅过高,也需改为每年调涨不超过10%。

国家银行于去年12月,针对保费上涨问题制定了三项措施,包括要求保险公司分三年分摊涨幅,每年不得超过10%。此外,2024年因保费调涨而断保的受保人,可无条件恢复保险,而60岁以上乐龄人士的保费调涨则必须暂缓一年。

林慧英进一步表示,分摊保费涨幅的措施为短期缓解人民负担的方案。分摊保费涨幅的措施是到2026年底,并非指其分摊期只到2026年。

她举例,若保费于2024年调涨,则可在2025年至2027年分摊;若在2025年调涨,则分摊期为2026年至2028年。

她强调,财政部、国家银行和卫生部正共同研拟长期应对计划,以解决保费上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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