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批准土地卖自家公司 东姑安南再转手卖出赚500万

(吉隆坡28日讯)2019年第二系列国家总审计司报告揭露,拿督斯里东姑安南出任前联邦直辖区部长职期间,批准吉隆坡市政厅卖出一片地段给他本身出任执行董事的公司,从中赚取了500万令吉利润。

报告指出,位于吉隆坡大城堡拉丁阿侬1 路(Jalan Radin Anum 1)编号37890、面积有1.052公顷的段属隆市政厅所有,在2020年吉隆坡发展蓝图中被列为综合发展用途,条件是该地段必须要用来来建设巴刹和小贩中心。

在发展之前,该土地上设有湿巴刹、档位和熟食小贩。报告说,隆市政厅于2011年11月24日,由市长主持的私人发展计划委员会会议中,讨论828584-T公司提呈编号37890地段的发展建议。

总审计司发现,在相关条件下,市政厅于2012年7月13日献议,以3048万令吉售卖该土地给828584-T公司(土地时价和增加20%的保证最低润利),随后另一间公司152446-W向市长表达有兴趣发展该土地;在2013年9月23日的会议中,市长向直辖区部长反映此事。

审计司报告说,直辖区部长在上述会议同意有关建议,并发出许可信,市政厅因此以3048万令吉直接售卖该地段给152446-W公司。

报告指,调查发现直辖区部长是152446-W公司主席、152446-W 公司和828584-T公司的执行董事是同一个人,因此部长发出许可信函给市长,出现重点矛盾。

东姑安南是于2013年至2018年期间出任联邦直辖区部长。

买卖有利益冲突

2019年第二系列国家总审计司报告也提到,152446-W 是一间有限公司,没有获得国内负易及消费人事务部的批准拥有编号 37890土地,违反买卖合约 0.2(c),该公司未能确保交易是按照公司章程进行。

报告说, 152446-W 于2015年7月13日,以3048万令吉买下该土地,但该土地拥有权在2015年9月3日却转移给 828584-T公司,在该买卖交易中赚取500万令吉。

报告指出,根据调查, 编号37890土地的买卖有利益冲突, 152446-W公司把土地售卖给 828584-T公司违反当初要发展土地目的。

报告说,在土地售卖给第三方前, 152446-W公司曾在2015年1月30日提呈发展蓝图给市政厅,包括把住宅土地用途改为综合发展,增加发展价值等,有关申请于2015年2月17日被搁置 。 

报告说, 828584-T公司在2016年4月7日提出上诉,要求豁免兴建干湿巴刹、提高土地发展稠密度从1:7.85 到 1:9.50,该申请于2016年4月21日获得批准,并允许土地发展稠密度不可超过 1:9.0。

“市政厅在2021年1月6日回应,土地发展稠密度不可超过 1:9.0的批准,当局也已计算了道路和周围的发展条件 。”

报告说,报告认为在土地发展稠密增加到 1:7.85,主要是提供现代化巴刹的考量,但有关条件没有被落实,28584-T公司最后在豁免兴建现代化巴刹的情况下,将土地发展稠密增加到1:9.0。

报告指出,在获得贸消部批准下,152446-W 获准在2011年直接售出位于燕美路的编号1248 和编号1254土地,这两段地包括编号37890 土地之后也售卖给第三方,让152446-W从中赚取了1369万令吉。

报告说,根据市政厅于2021年1月6日回应, 152446-W公司是由一人拥有,土地买卖交易已完成,市政厅已非该地段拥有者,之后一切买卖是该新地主权利。

反应

 

言论

总审计司报告弊端周而复始/曾达威

《2024年第三系列总审计司报告》指出,在第12大马计划下的项目中,有169个项目出现进度延误问题。

总审计司报告的初衷是揭露问题并推动整改,然而年复一年的报告却不断暴露出相似的弊端,令人不禁纳闷相关部门是否有在吸取过往的教训。

《2024年第三系列总审计司报告》指出,第12大马计划涉及的8593个项目中,共有3942个项目正在实施,1434个处于后期实施阶段,3085个处于预实施阶段,132个处于无效状态,意味着很多项目仍在起步或尚未有显著进展。所谓无效,意味着这些项目并未产生预期的效益,甚至耗费了宝贵的公共资源。

除了项目延误,总审计司报告还披露第12大马计划中的预算超支问题。报告显示,2021至2023年期间,项目支出金额高达2319亿2000万令吉,超过批准的2227亿5600万令吉拨款。

疏于监督管理疏漏

这种超支现象不仅反映出预算管理上的疏漏,也加剧了国家财政的压力,可能危及长期发展计划的实施。政府在拨款与项目预算之间的失衡,不仅是财政管理的问题,更可能影响公众对政府问责和管理能力的信任。

尽管每一份总审计司报告都会提出数百条改进建议,然而问题却依然层出不穷。究其原因,在于监督和问责机制的不足。

各部门在项目延误、预算超支或无效运作的情况下,并未承担足够的责任,相关的官员与管理层也未受到应有的惩处。如此一来,报告中的问题一再重复,公共项目的管理依然没有得到显著改善。

加强问责严厉惩罚

为了有效遏制这种局面,政府必须加强问责机制,并严肃处理失责的官员。只有通过强而有力的问责,我们才能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整改,避免资源浪费和公共项目的延误。

对于屡次出现问题的部门与管理层,政府更应采取严厉的惩罚措施,以儆效尤。

此外,政府可以采用现代化技术提高项目管理效率。通过数字化管理系统,政府可以实时监控项目进展,并利用大数据分析、区块链等技术,增强资金流向的透明度,减少非法挪用的可能性。

政府也可以设立公开透明的项目资料平台,让公众参与监督,从而进一步提升项目的执行力与透明度。

总审计司报告周而复始的弊端,反映出政府部门项目管理模式的深层次问题。要真正解决这些问题,政府必须展开系统性改革,重新审视并优化现有的管理体系和监督机制。

严格来说,每一个公共项目都需要有明确的责任分工和进度管控,确保从项目规划到实施都受到有效监督。

唯有通过有效的监督、问责与结构性改革,我们才能确保公共项目的顺利推进,同时提高公共资源的使用效率,确保国家的长期发展目标不会落空。

视频推荐 :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