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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两周五级病患增 登州ICU使用率飙至84%

(瓜拉登嘉楼13日讯)登嘉楼冠病加护病房(ICU)病床使用率至今飙至84%,情况堪忧。

登州卫生局长拿督卡瑟马尼医生说,该州ICU病床使用率大增,因为过去两周第五级冠病病患人数有所增加。

他说,截至目前,该州医院28张ICU病床已经用来治疗冠病病人,占总数33张当中的84%。

他说,当局已经预估,从国家复苏计划第三阶段晋升第四阶段的登嘉楼,在民众受允许跨州后,确诊人数将会增加。

“在登嘉楼,我们之前只有25张加护病房的病床,不过,由于疫情恶化,我们将其他病房提升为加护病房,并把病床数量增至33张。”

他今天在苏丹后努查希拉医院,出席一项冠病混治型加护病房(Wad ICU Hybrid)的移交仪式后,对报界发表谈话。

他表示,该冠病混治型加护病房拥有10张病床,将能提升该州对冠病病人的治疗能力。

他指出,加上新增的病床,该州总数43张的加护病房病床,料能应付未来两年的冠病医疗需求。

另一方面,他说,该局估计登州共32万4000人,包括3万名前线人员,已经施打加强剂冠病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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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委会:残忍不人道 “公开鞭刑违国际法”

(吉隆坡19日讯)马来西亚人权委员会指出,公开鞭刑不仅侮辱人类尊严,还违反国际法和联邦宪法的基本原则。

委员会强调,公开执行此类惩罚会加剧侮辱性质,导致个人遭受羞辱和痛苦,这种做法不仅不符合人权标准,也不具有人道精神。

委员会表示,联邦宪法第五条保障生命权和人身自由,法庭亦已确认每个人有尊严地生活的权利。公开鞭刑的做法不仅对人权和尊严造成损害,而且使恶性循环加剧,远离应当聚焦于个人改造的目标。

与民法鞭笞不同

人权委员会特别关注登嘉楼回教法庭近日对42岁木匠莫哈末阿芬迪因幽会罪判处公开鞭打6下一事。

委员会在声明中指出,这种惩罚违反了人权和法治原则。公开鞭刑与私人鞭刑不同,公开执行这种惩罚不仅残忍、不人道,也对人格造成侮辱,严重侵犯了联邦宪法对个人尊严的保护。

“回教法下的鞭笞与民事法下的鞭笞不同。无论如何,这项惩罚不仅构成残忍、不人道和有辱人格的待遇,而且引发了关于联邦宪法和联邦法律下公共鞭刑的合法性的严重问题。

“我们认为登嘉楼回教法庭的公开鞭刑已超逾联邦法律即1965年回教法庭(刑事权限)法令所赋予的司法权,此法令只允许鞭笞,但不是公开鞭笞。

“2001年登嘉楼回教刑事法程序法令125(3)(c)条允许允许回教法庭指示鞭刑地点必须在公众面前,但这并非1965年回教法庭(刑事权限)法令所预想的,且超逾此法令,以及违反联邦宪法州表第 1 项规定的司法权限。”

主张废除体罚

该人权委员会指出,施加身体暴力和公开羞辱的惩罚在现代司法体制中没有立足之地 ,也破坏马来西亚对人权的承诺,玷污了其法律正直,并侵蚀个人的尊严,这是包括回教在内的所有宗教都拥护的价值观。

该人权委员会地主张废除体罚,无论是来自法庭还是教育学府,也认为马来西亚此时该成为联合国禁止酷刑,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 (UNCAT)公约缔约国。

“许多其他 回教堂徒占多数的国家已经批准或加入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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