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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造入禀挑战华淡小违宪 “无法证明权益受侵犯”

(吉隆坡23日讯)大马华文理事会的代表律师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指出,入禀法庭挑战多源流学校违宪的三名兴讼人,并没有法律地位兴讼,因为三人在此案中没有任何权益受到侵犯。

高庭今日开始聆审莫哈末阿里夫阿纳斯、莫哈末再益及再纳阿比丁,各以身为半岛马来学生联合会(GPMS)主席、伊斯兰教与发展理事会(MAPPIM)秘书和全国作家协会联合会(GAPENA)代表,入禀法庭挑战华小和淡米尔小学的成立及存在,违反联邦宪法的案件。

莫哈末阿里夫阿纳斯和莫哈末再益的代表律师是莫哈末哈尼夫,再纳阿比丁的代表律师则是凯鲁阿占。

此案承审法官是莫哈末纳兹兰,案件一共有13名答辩人,其中哥巴斯里南今日代表第13名答辩人,即华理会主席拿督王鸿财出庭陈词。

哥巴斯里南指出,没有任何一名兴讼人在此案中可证明他们的利益是如何受到严重影响,他们的权利并没有受到侵犯,所以没有法律地位兴讼。

“兴讼人仅申诉当中(多源流学校)有违反联邦宪法条文,但他们必须证明(本身)如何受到影响。

“无论是他们的口袋、资产或者是个人,都没有受到任何影响。”

他也引述其中一宗法庭案例的裁决指出,法庭已说明,华校和淡米尔学校的存在,并没有违反法律,因此这些学校是否应继续存在,是立法和行政机关负责的政策议题。

因此,他指出,华淡小是否应该继续存在的议题,纯粹是行政或立法机关负责的政策事务,法庭无权审理。

陈大锦律师:可用母语教学
宪法保障多源流学校

董总主席陈大锦的代表律师黄觥发陈词时说,联邦宪法第152(1)(a)条款保障多源流学校,使用母语教学的权利,而第152(1)条款,并没有禁止或阻止华淡小使用华文和淡米尔文。

陈大锦在此案中,被列为代表董总的第7名答辩人。

有关两个条款阐明,马来语是我国国语,但没人应被禁止或阻止使用(除了是为官方用途)、教导或学习任何其他语言。

另外,此案首2名起诉人,即莫哈末阿里夫阿纳斯和莫哈末再益的代表律师莫哈末哈尼夫陈词时则说,根据国立大学(UKM)民族研究所教授拿督张国祥入禀的宣誓书,后者提及华裔和印裔学生的国语不流利问题,是令人担忧的课题。

“这或将导致这些学生无论在公共领域或私人领域寻找就业机会及深造机会时面对不利,因为所有官方事务都使用国语。”

他说,1996年教育法令第2、17和28条文违反联邦宪法第152(1)条款,华淡小的成立与存在,也违反联邦宪法第5、8、10至12条款。

起诉人名单:

1.莫哈末阿里夫阿纳斯(半岛马来学生联合会主席)
2.莫哈末再益(回教发展理事会秘书)
3.再纳阿比丁(代表全国作家协会联合会)

答辩人名单:

1.教育部长
2.马来西亚政府
3.刘华才(代表民政党)
4.阿索占慕尼亚迪(代表国大党)
5.拿督张盛闻(代表马华)
6.王超群(代表教总)
7.陈大锦(代表董总)
8.吉隆坡中华独中
9.杰纳马嘉尼山(代表大马Thamizhar协会)
10.峇布拉杰斯(代表霹雳Tamilar Thirunal协会)
11.卡尼亚颁(代表马来西亚淡米尔学校退休教师福利联合会)
12.土著权威党(PUTRA)
13.王鸿财(代表大马华文理事会)、
柏马鲁拉马亚(代表马来西亚淡米尔Neri协会)、
古马兰马力慕都(代表马来西亚淡米尔学校校友协会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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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

在国会重申立场更重要/罗汉洲

教育部原订于在8月30日召集华淡小教育团体代表开会,商讨统一国小与华淡小国文科的建议,董总主席陈友信指出,这是教育部第4次提出这个建议。

看来,教育部对统一各源流学校国文科的构想是抱着不到黄河心不死的态度,所以锲而不舍地一再希冀说服华淡小教育团体接受这个建议,华团必须时刻保持警惕。

反对基于学术角度

由于事关重大,董总于8月26日与多个华教团体开会寻求共识,会议结果是“坚决不接受统一国文科课程”。

这个会议非常重要,盖可避免被各别击破,各云其是,遂让教育部有机可乘,也可见在维护华小免受侵蚀方面,华团是人同此心,心同此理。

华社反对统一各源流学校国文纲要,完全是基于学术角度,一些外媒歪曲为“反对国文”,那是胡言乱语,国文地位已稳如磐石,岂能反对,何况华社也从未质疑马来文文作为国家语文的地位。

教育部应该已知悉华教团体的共识,于是宣布把会议展延到“其他时间”。

民主行动党主席林冠英随后在9月2日宣布他的党“与华社同调”,支持华淡小国文课纲保持不变。林冠英既是党主席,他的话又没有其他领袖出来澄清,他的话应该可以代表行动党的立场吧。

回想希望联盟政府1.0,教育部宣布在华小四年级“介绍爪夷文”的时候,华社群起反对,行动党却与华社打对台,极力为教育部护航,其领导人冷言冷语说“只区区3页就如世界末日”、“我学了爪夷文后更像马来西亚人”、“学了爪夷文也不会变成马来人”等等。

行动党现在好像开了窍,想通了,不再与华社逆行了,惟美中不足的是林冠英的话讲得迟了一点。

他如果在华教团体开会前宣布了行动党的立场,明确表示反对改变华淡小学的国语课纲,那就十全十美;可惜的是他在华教团体会议之后,才宣布行动党的立场,不免有贼后兴兵、见机行事之嫌。且如此一来,是华教团体给行动党打气壮胆。

在下清楚记得国阵执掌政权期间,曾好几次指责马华与民政党“在里面举手举脚赞成,出到外面却充当民族英雄,大声反对”。

所以行动党在国会外宣布立场固然重要,但在国会里重申立场更重要,在下恳请林冠英在来届国会阐明行动党反对改变华淡小国文课纲的立场,并促请教育部别再提出这构想,因为一再拿这课题来“咨询”华印社群,除了令华印人深感不安外,并不会得到华印社群的同意。

事先与华印社群沟通

无论如何,在关系到改变华淡文小学特征的重大政策时,教育部事先与华印社群沟通,征询华印社群的意见,这种开明的态度值得我们支持与赞扬。

倘若如上面说到的“介绍爪夷文”,原来在2016年国阵执政时就已订立,但华社却被蒙在鼓里。当时在政府里的马华和民政也没有在事先通知华社,征求华社的意见,直到希盟1.0拿出来施行时,华社才如梦方醒。

尽管华社极力反对,但当时希盟政府正副教育部长都异口同声说,这政策不是我们订立的,大有“为什么你们当初不反对”之慨,这种不透明的立法态度实不足取,马华和民政党隐瞒华社的态度更属不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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