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境外收入税U转得好/南洋社论

财政部于去年12月30日发出文告,从2022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从海外汇回大马的个人收入及公司的股息收入豁免征税。

与此同时,在2022年课税年度收到的国外收入,也豁免计算繁荣税。

这意味着,财政部副部长莫哈末沙哈于去年12月15日,在国会下议院宣布的大马税民在国外的收入汇回国需缴税措施已暂时取消。也就是说,至少到2026年12月31日,国人在国外的收入汇回国,豁免缴税。

不过,豁免税务的措施并不包括在大马经营合伙生意的人士,他们的海外业务收入还是需要征税。至于非居民的个人或公司,仍保持豁免所得税。

税务专家孔令龙指出,政府的这项宣布,有助于刺激内需,同时也鼓励外资到我国投资或进行再投资。政府豁免海外收入缴税的措施,将吸引更多资金回流我国,同时也有助于刺激我国的房地产市场。

众所周知,我国由于受到冠病疫情打击,各经济领域均受到不同程度的重创,其中包括房地产市场和零售市场。如今虽然冠病疫情稍微缓解,政府也逐步放宽防疫措施,允许各经济领域重新开放及运作。

不过,经济领域虽然获准重新运作,许多中小企业及商家却突然发现,进口原料及物流成本飙涨,再加上马币贬值,我国几乎面临各领域百物涨价及通货膨胀的局面。

如果这种局面持续下去,我国的内需又无法提振,将严重打击经济复苏的努力。

如今财政部宣布豁免国人的海外收入缴税,将能鼓励更多在外国工作的国人,包括大量在新加坡工作的越堤族,将收入汇回国,提振内需,刺激我国尤其是柔佛州新山的零售及房地产市场。保守估计,仅仅是我国公民从新加坡汇回的外汇,每年高达140亿令吉。这还不包括公司的盈利及我国公民从其它国家汇回国的外汇。

我们认为,政府能够从善如流,悬崖勒马,豁免国人的海外收入征税是明智的。尤其是我国不但面对冠病疫情威胁,还面对水灾等造成的破坏,灵活机变调整税务策略绝对有必要。其实政府不仅不应向国人的海外收入征税,更应该提倡奖掖措施,鼓励国人将更多外汇汇回国,协助我国的经济复苏。

 

ADVERTISEMENT

 
 

 

反应

 

要闻

未达效果引负面影响 王建民促撤境外收入征税

(吉隆坡14 日讯) 民主行动党万宜国会议员王建民博士指境外收入(FSI)征税的措施未必能实现增加政府收入的预期效果,反而会引起意想不到的负面后果,因此敦促财政部长东姑扎夫鲁,撤回修订1967年所得税法的决定。

他说,涉及修订1967年所得税法等相关法令,以落实2022年财政预算案措施的2021年金融法案,今日将在国会下议院进行辩论。

“一旦修订了1967年所得税法,将导致自2004年开始实行的境外收入豁免征税措施被撤销,也就是境外收入从明年1月1日起须纳税。”

王建民今日发文告,呼吁财长听取国会议员及业者的意见,撤回修订1967年所得税法的决定。

他说,财政部可能未能预见,针对境外收入征税措施不只未必可增加政府收入,反而会对其他经济领域造成负面影响,包括资产管理领域(具有外国收入的单位信托来源将被征税)、房产业(房地产交易减少)、零售领域(消费者支出较低),以及拥有海外分公司的国内企业再投资减少。

曾担任国际贸易及工业部副部长的王建民举例,在境外收入须纳税的情况下,在海外设有子公司的本地企业,将不会把用于扩充本地业务、设施及人员规模的海外收益,汇回国内。

“这家企业会再三考虑扩充本地业务的想法,以及可能选择将有关收益投资在其位于经商环境较友善的海外子公司。该企业也可能把海外收益放在可豁免纳税的新加坡。”

他指出,经过一段时间,这企业可能选择将公司总部迁至新加坡,以便享有当地的税务优惠及政府奖掖,这情况的其中一个例子即是最近在纽约纳斯达克(Nasdaq)上市的Grab。

针对个人所受到的影响,王建民举例,一名在新加坡工作的大马人或柔佛人,将减少汇款予身在大马的家人。

“他甚至会选择卖掉柔佛的房产,并在新加坡置产(目前他只是租房),然后再要求家人搬至新加坡。”

王建民指出,这名人士也了解一旦到了退休年龄,他储蓄在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局的公积金,也会因为汇入大马而被征税。

“他因此可能选择在新加坡或其他没有征税的国家养老,甚至是放弃大马国籍,然后以非公民的身分,将钱带回大马,借此避免被政府征税。”

他说,他并非为富裕人士或大企业发言,而是认为这些人士或企业具备根据客观环境的改变,做出相应调整的能力。

“财政部长和该部的其他政策制定者,目前可能并不知道取消这项免税措施,还会引起许多其他意想不到的负面后果。但是,实际上有许多税务顾问和金融服务领域的人士,已表达他们对取消这项免税措施的担忧。”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