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法院裁决须注册 撤非法组织指令
警方须归还巡逻队资产

联邦法院裁决,槟州志愿巡逻队必须向社团注册局注册。

(布城15日讯)联邦法院裁决,根据法律,槟州政府没有赋权成立槟州志愿巡逻队(PPS),该志愿巡逻队必须向社团注册局注册。

但法院五司也维持上诉庭判决,即时任内政部长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博士指志愿巡逻队是非法组织的指令无效,并谕令警方须归还所有已充公的资产。



马来亚大法官丹斯里查哈拉昨日宣读判词时说,槟州政府提出的论点,是州政府根据地方政府法令第9条文及第101(v)段落设立该巡逻队,但这缺乏事实根据支持。

她说,依据地方政府法令,不允许设立该志愿巡逻队。

阿末扎希理由不合理

针对时任内政部长拿督斯里阿末扎希指该巡逻队被用于损害公共秩序的活动一事,法院认为,内长这项理由并不合理,因此撤销部长指该巡逻队是非法组织的决定。法院也谕令警队须归还所有被充公的巡逻队资产,包括队员外套、用具、徽章、武器及文件,但法院没有作出支付堂费谕令。

槟城高庭法官拿督哈达丽雅于2016年11月22日裁决,槟志愿巡逻队是非法组织,并指该组织属于社团组织,须依据社团法令注册。



上诉庭于2017年03月28日裁决槟志愿巡逻队是合法,推翻内政部长于2014年11月3日,宣布将槟志愿巡逻队列为非法组织的决定;之后内政部、警察总长及政府上诉。

此案原本由五司聆审,但联邦法院前首席大法官丹斯里莫哈末劳勿斯已辞职,因此昨日庭上只有四司,另三司上诉庭主席丹斯里阿末马洛、法院法官拿督南利阿里及拿督阿丽查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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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

狮城交通局:属代步工具 电动行李箱须注册

(新加坡5日讯)近来有越来越多新加坡人在公共场所使用电动行李箱代步,新加坡陆路交通管理局提醒,电动行李箱属于个人代步工具,用户须向该国的陆交局注册,并且不能在公路和人行道上骑行,但至今还未有人向当局注册。

在樟宜机场和多个受游客欢迎的购物商场,可以看到不少人骑在电动行李箱上,快速穿行在商场内,并希望当局能加以管束,避免无辜的行人受伤。

《联合早报》发现,在乌节路一家购物商场内,不到一分钟就拍到两个人骑着电动行李箱。其中,一名女子还骑着电动行李箱,旁若无人地在商场内到处挑选物品;一名男童则在家长的陪同下,骑着电动行李箱进入电梯内。

在乌节路一家超市工作的王美丽(67岁)说,她注意到一些外籍游客在商场内骑行电动行李箱。“大人骑行的速度一般不会很快,但有一些小孩子会横冲直撞,我有时看得心惊胆战,也试过大声喝止。”

新加坡陆交局发言人说:“用户须先注册电动行李箱,才能在脚踏车道上使用。不过,目前没有人注册电动行李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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