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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受SRC案新证据 联邦法院驳回纳吉上诉申请

(布城16日讯)联邦法院今日驳回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上诉申请 。

以联邦法院首席法官敦东姑麦文为首的五司,今午一致裁决,驳回纳吉在他被控7项涉及挪用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资金的控罪案件中,要求提呈和纳入新证据的上诉申请。

东姑麦文在宣判时指出,纳吉提出的这项申请没有理据,而上诉庭驳回其申请是属正确裁决。

“我们不认为(上诉庭裁决)有出现可上诉的错误,因此驳回这项上述申请。”

纳吉是于2021年12月1日,在他被判7项涉及挪用SRC公司资金的控状罪成而提出上诉的案件中,向上诉庭申请为该案提呈和纳入新证据。

不过,以上诉庭法官拿督阿都卡林为首的三司在去年12月7日一致裁决,驳回纳吉的上述申请。

上诉庭接着在去年12月8日,驳回纳吉为他被高庭判处7项涉及挪用SRC公司资金的控状罪成裁决和刑罚,而提出上诉的案件。

高庭是于2020年7月28日裁决,纳吉被控7项涉及挪用SRC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的控罪,即3项刑事失信、3项洗黑钱及1项滥权控状罪名成立。

“证据”涉1MDB案非SRC案

东姑麦文指出,法庭看不到纳吉的新证据,与他被控挪用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资金的案件有何关联。

她在发表裁决时说,这项纳入新证据的申请也未满足法律的要求。

她指出,法庭未看到所寻求纳入的证据与此案有何关联,因为这方面的指控是跟另一宗在高庭审讯,也就是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案审讯有关,而非目前这宗案子(SRC案)。

“我们不同意上诉人(纳吉)的论点,也就是只有在不考虑控状的情况下,才可根据‘课题’评估证据的相关性。我们认为,某一案件中的课题与控状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这些课题在概念上,与民事案件中审理的课题没什么区别,它们回归到诉状中所提出的‘诉讼理由’。

关键在“是否知悉”巨款

“以此类推,刑事案件中的课题将回归到控状和控状的元素。在本案,课题为上诉人是否知悉一笔为数4200万令吉的款项。

“我们没看到所建议纳入的新证据,与‘是否知悉’这一课题,有何关系。”

她也说,新证据申请的表述过于广泛,以及未能明确指出所提呈的证据类型。

东姑麦文提到,在支持宣誓书及支持申请的另一份宣誓书中,并未具体说明传召这些证人的理由,或这些证人将证明什么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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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官:1MDB资金流入 警方曾将纳吉列嫌疑人

(布城27日讯)一名前武吉阿曼商业罪案调查官今日在高庭供称,警方在调查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资金流向时,曾将前首相纳吉列为嫌疑人。  

前调查官拉惹哥柏指出,警方是在发现1MDB资金流入纳吉银行账户后,才将其确认为调查对象。

他表示,自己于2015年接手调查时,武吉阿曼尚未锁定任何嫌疑人,但随着案件深入,纳吉的名字逐渐浮现。  

拉惹哥柏透露,警方于2015年7月突袭1MDB办公室,并与大马反贪委员会、国家银行及总检察署组成特别调查小组,以明确调查方向。  

此外,他证实,反贪会前主席阿布卡欣曾建议前总检察长阿都甘尼,以SRC国际4200万令吉存入纳吉账户为由提控纳吉。然而,阿都甘尼的继任者阿班迪在2016年下令结案,但此决定仅适用于反贪会的案件,警方仍继续调查。  

庭审中,拉惹哥柏也提及1MDB前总执行长官拿督沙鲁尔的证词,指登嘉楼统治者苏丹米占再纳阿比丁殿下曾下令暂停1MDB前身——登嘉楼投资机构(TIA)发行50亿令吉债券。然而,在与纳吉会面后,纳吉指示继续发债,并表示“会与殿下商谈”。  

纳吉目前正面临25项洗钱及滥用职权控状,涉及2011年至2014年期间,将22亿8000万令吉1MDB资金存入其大马银行账户。该案将于4月7日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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