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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爆保安赶记者事件 警鉴定非刑事

(吉隆坡16日讯)针对火大保安赶记者事件,警方已鉴定不存在刑事成分,且不会进一步追究,若申诉人欲采取民事诉讼则可入禀法庭。

这起媒体遭保安驱赶事件是于周六早上发生,当时网媒The Vibes的2名记者在半山芭城市转型中心(UTC)的移民局采访,结果被保安驱赶及阻止拍照。

金马律警区主任诺德汉周六晚告诉网媒The Vibes,此报告被归类为“提交推事”(refer to magistrate)。

“没有涉及刑事或犯罪成分,也没有人被殴打。因此,投诉人可将案件提交推事以进行民事诉讼。”

他说,若申诉人决定这么做,警方将发出表格将此事提交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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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解款车20万现金案 3保安仅1人认罪

(亚罗士打25日讯)保安员涉嫌从解款车中盗取20万令吉案,3名被告今日遭控上庭,其中首被告认罪,但其余两人则否认相关控状。

至于第2被告莫哈末祖尔希米和第3被告莫哈末法兹里,否认控罪后,推事也允许各以4500令吉保释外出,并安排案件于12月29日再度提堂。

尽管有被告认罪,推事西蒂诺喜达雅还是以20万现款和相关证物因技术问题未能如期呈堂,因而宣布展延至明日再宣布裁决。

首被告莫哈末法鲁菲兹尔(38岁)、次被告莫哈末祖尔希米(37岁)及第3被告莫哈末法兹里被控在本月19日早上10时34分,在哥打士打县水晶工业园附近的红绿灯,盗取雇主公司Kawal Wiramas有限公司的20万令吉现金。

3人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381条文(监守自盗),并可在同一法令第34条文下同读。一旦罪成,将被判监禁不超过7年,或罚款。

第2与第3被告律师在庭上求情时说,祖尔希米担任保安员的薪资仅有1500令吉,还需照料罹患心脏病的母亲,而妻子则居住在柔佛。

他也说,尽管法兹里是单身人士,但需要负起照顾持身为残疾人且身患肠癌的父亲,以及肝脏疾病的母亲。

他说,两名被告在获警方保释下都亲自出庭,没有逃跑之意,法庭不应听从主控官所言,需付3万5000令吉保释金,而是应该减少保释金。

法鲁菲兹尔的代表律师则是来自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的蔡氏律师,他指被告需照料姐姐的8岁孩子。

根据早前的报道,3名嫌犯当时到警局报案,声称运钞途中遭匪徒劫走20万令吉现金。

然而随着当局展开调查,发现3人属于监守自盗,并在2小时内在不同地方起回全数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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