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家暴幸存儿
说不出的伤痛

给你个选择题,直接受到暴力对待或目睹施暴过程,你认为哪个对孩子的影响最大?不论你的答案是前者或后者,都是错的!因为两者对孩子所造成的严重影响是相等的。

“家暴幸存儿”是指终于脱离了家庭暴力的孩子。他们之所以能够脱离,未必是得到家人的帮助,反而更多是无意中被“人”发现,这些人是谁?你也是其中之一吗?



今年,“妇女援助组织“(WAO)进行了关于家暴幸存儿童的权利案例研究,并在较早前发表了首份《孩子,你在哪里?家暴幸存儿的权利》报告,强调在应对家庭暴力时,必须将儿童权利作为考量点之一。

该报告收录了21个案例,描述家暴儿童遭遇的各种经历,包括直接受暴或目睹父亲对母亲施暴。

虽然,直接受暴或目睹家暴事件的大马儿童数量至今仍是未知数,但根据马来西亚理科大学(USM)女性与性别研究中心的一项研究显示,9%有伴侣或曾有伴侣的受暴妇女中,73%坦承她们的孩子曾目睹或听见家暴的发生。换言之,这等同于58万4000名妇女的孩子曾见证家暴事件。

据联合国儿童基金会(UNICEF)表示,即使孩子没有直接受到暴力对待,但在家暴中成长也会影响他们的行为和心理,甚至导致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发展障碍(年幼儿童)、忧郁症、焦虑症、滥用药物、无法上学等,对一个孩子的毁灭性同样巨大。



报告内容涵括现有的法律框架,以及家暴幸存儿的保护机制,并让更多人对幸存儿忍受家暴及寻求协助的经历产生同理心。

谁在关注儿童权利?

每当儿童家暴事件被揭发时,人们往往只会斥责施暴者的行为,却很少想到有“儿童权利”这回事。

今年是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签署满30周年,无需大事欢庆,最重要是重复又重复、强调又强调地把该公约的4项基本原则深植人们心中,包括免受歧视、儿童参与权、儿童利益最大化和生存及发展权利。

马来西亚于1995年批准了《儿童权利公约》,并于2001年颁布了《2001年儿童保护法令》。据该法令规定,儿童的定义是指18岁以下的少年或孩子。

需求权益被忽视

WAO执行董事苏米特拉表示:“在应对家庭暴力时,儿童的需求和权益往往被忽视,因此无论是警方、福利部、医院、立法者或非政府组织都应以上述原则为行事基础。”

大马的每个儿童都有权在任何情况下获得保护和援助,而不考虑任何形式的区别,如种族、肤色、性别、宗教、社会背景以及生理、心理或情感失能。在法令下的每个条文都仔细阐明,父母亲或监护人对儿童实施任何形式的暴力、虐待、疏忽或监管不当将负上的法律后果。

“为了支持和促进儿童人权,民间社会组织建议政府确定儿童委员会的地位。该委员会应该要独立操作,并有能力接受侵犯儿童权利的个人投诉和进行调查。”

苏米特拉指出,在应对家庭暴力时,儿童的需求和权益往往被忽视。

潜在问题创伤难愈!

不要以为家暴仅涉及身体虐待,其真正定义包括任何可能涉及性、心理、社会、经济的伤害行为,并且施暴者是为了获得或维持权力和控制权,而通过恐吓、操纵或强制行为来实施的。

去年,WAO针对36名家暴幸存儿进行评估,借由测试个人反应,以识别每个孩子当时面对的潜在问题和所产生的症状。

“结果显示,最常见的创伤症状有多动症、焦虑症、忧愁、忧郁症、孤独、频繁哭泣、发恶梦、经常出现令人不安的记忆等。”

下图显示被直接施暴的36名儿童中,其中25名所遭受的虐待类型:

家暴幸存儿的创伤症状:

家暴案例关键点:

在《孩子,你在哪里?家暴幸存儿的权利》案例研究报告中,每个案例都说明了家暴幸存儿的经历,从痛苦忍受的虐待类型、获得保护到危机解除后所接受的矫治。从每个幸存儿的不同经历中,有几个关键点需要各界给予特别关注:

●重点一:执法单位和家庭成员的性别歧视成了儿童保护的阻碍 

案例1:一名被丈夫暴力相向的母亲寻求夫家和娘家的帮助,但得到的回应却是“尽量不要惹怒他吧!”、“男人就是这样的啦!”这些说法的潜藏信息就是——“妻子和孩子不应该让丈夫/父亲感到烦乱,因为他是一家之主。”

★当一位母亲面对家暴时,未必能够得到家人或朋友的支持,因为他们可能怀着性别歧视、父权制或厌恶女性的观念,这将导致受害者无法尽快脱离恶劣环境,也意味着孩子将长时间生活在家暴之中。不仅如此,这种情况亦会影响警方和其他援助者采取行动的效率。

案例2:家中唯一的女儿佳雅看见父亲对母亲使用暴力,但她的两个弟弟却认为那种行为很正常,殴打并不代表虐待。此外,两兄弟经常在不知觉下展现父权制和厌恶女性的态度,如质问母亲为何要打扮自己、嘲讽姐姐跟男生通电话等。

★上述两兄弟的反应强调了干预措施的重要性,除了要教育儿童关于性别的概念,也要帮助他们忘记可能看过或体验过的家暴经历,以避免他们“继承”某些有害的刻板印象和态度。

●重点二:教师和学校扮演着发现和举报家暴行为的关键作用,而且必须接受相关的责任培训

案例:当老师询问阿美为何成绩一落千丈时,阿美透露因为父母经常争吵并大打出手。该老师并没有第一时间为她安排辅导或通知福利部,而是致电阿美的母亲劝他们不要再吵架,过后也没有再跟进情况,就这样不了了之。

★教师和学校是孩子生活的一部分,在监控家暴方面可以担任第一防线,尤其是教师。教师是学生在学校接触最多的对象,如果学生突然在行为、情绪、出席率、学术表现等方面走下坡,教师应该关心学生的家里是否发生了状况。若发现事态严重并涉及学生的安全,教师有必要马上报警和联络福利部。要记得,即便是一个小小的举动,也能改变一个孩子的一生。

●重点三:儿童问题敏感程序(包括进行盘问和调查(尤其是关于虐待儿童的指控))必须考量儿童的最大利益 

案例:调查官员要求一位家暴幸存母亲陪同女儿瑞秋到警局录口供。尽管WAO社工已提醒该官员,瑞秋应该要在儿童调查部门(CIC)录口供,但官员还是坚持在警局进行。在询问关于瑞秋的受虐经历后,官员说下星期会让瑞秋再到儿童调查部门再次录口供。

★对一名幸存儿来说,上述的流程并非一个妥善的安排。孩子必须重复述说受虐经历,那是非常痛苦的事。儿童调查部门是顾及幸存儿最大利益的一个产物,其设有户外游乐场、厨房和游戏室,好让幸存儿在一个“儿童友善”的舒适环境中录取口供,并且较愿意敞开心怀透露实情。

●重点四:在决策中确保儿童参与权和儿童利益最大化 

案例:当母亲的举报仍在调查中,法院不应该将孩子置于父亲的监护之下,这将使孩子面临进一步被虐待的风险。即使有关举报中没有虐待儿童的具体指控,但孩子仍处于有风险的环境中。

★在调查进行时,法院必须谨慎行事,并给予无施暴的一方临时监护权。举个例子,审理监护事项的法官在评估孩子的监护权该归谁时,应先考虑孩子本身的意见。如果孩子太小无法用语言表达,法官至少要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并以儿童保护作为优先考量。

●重点五:医院和医务人员在举报施暴事件和应对幸存儿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案例:一位母亲被丈夫打得遍体鳞伤,甚至需要叫救护车送院急救。出于对丈夫的恐惧,她向医务人员撒谎说她是从摩哆上掉下来的。虽然护理人员在家中发现她时,地上满是鲜血,而且伤口看起来也不像是跌摩哆造成。即便如此,相关医务人员并没有继续跟进情况,也没有了解该母亲是否有小孩(若有,孩子可能也有风险),还让丈夫直接把她接回去。

★无论伤者是成年人或小孩,医院和医务人员都必须具备警惕心,并要识别潜在家暴受害者;若对象是儿童,则必须实施对儿童问题敏感的政策和程序。当儿童的受伤原因和情况令人怀疑,或医务人员发现有关伤口可能是被虐的痕迹,他们必须私底下主动找伤者了解情况,询问他们受伤的原因和是否需要帮助。

反应

 

职场

62%女性曾遭职场性骚扰

报道|郑美励   图片|WAO+Vase.ai提供

妇女援助组织(WAO)最近发布了马来西亚女性在职场上遭受不平等待遇与骚扰的调查报告。今次,一同了解国内职业女性究竟遭遇了什么样的歧视与骚扰。

性别平等、男女平权、同工同酬是近年来的热门话题。事实却是,女性在职场上遭受不平等待遇甚至骚扰的问题多年来一直未能获得有效解决。

在这个凡事讲求数据的时代,长期协助女性捍卫及争取权益的非政府组织WAO与线上市场调查公司Vase.ai合作,透过线上调查以收集女性在职场上面对困境及挑战的数据。

本次调查获得1010名来自全马各地、按各个族群比例、年龄介于24岁至55岁,过去5年期间活跃于职场的女性参与。

女性在职场上遭遇多种不平等的待遇,概括可分为与性别、种族、宗教和残疾有关。

WAO执行董事苏米特拉维瓦纳丹披露,WAO接触过的无数案例揭露了,家庭暴力的幸存者在职场不平等待遇中被进一步边缘化,也看过在职场遭遇不平等待遇与骚扰如何令女性在财务上更依赖他人以及面对家庭暴力时的脆弱。

由此可知,解决职场不平等待遇与骚扰、提倡女性的经济参与度及赋权、透过政府强化性别平等的重要性。

99.5年才彻底平等

苏米特拉引用《世界经济论坛》发布的《2020年全球性别差距报告》指出,按照推算,在保持现有发展速度的情况下,还需要99.5年,全球范围才能彻底实现男女平等。

如果以国家来看,在全球153个受调查国家/地区当中,大马男女的平等程度排名第104名(较2018年的第101名,滑落3个名次),“这显示还有很多进步空间以提升大马的性别平等程度,不论是在性别暴力、女性的经济参与度、女性在家庭和婚姻的权利或者是女性在政治领域的参与度。”

她指出,WAO认为女性经济赋权是实现不受性别暴力和歧视的性别平等社会的关键下一步。而要提升女性的经济权利,私人领域的参与程度必须更高而且主动带头推动改变。

“有很多因素会影响女性的参与程度,包括教育和技能培训、无偿照料家人所形成的负担、各种形式的性别歧视、暴力、不利于女性的职场政策,”唯有主动设法解决,情况才不会继续恶化或停滞不前。

男女公平分担责任

她指出,WAO的调查报告反映出性别歧视及性骚扰普遍存在于职场中,通过修正法案以防止性别歧视、产假、陪产假及其他政策是有必要的,以便让男女公平分担照顾家人的责任并有利于让女性继续留在职场上贡献自己的能力。

苏米特拉强调,要改变现况必须有各造的共同参与,包括法令和机制提供保障、改变社会文化对女性的限制、政府、非政府组织以及私人界的交流合作,以及私人界的积极参与。

 

1.终身残疾受歧视

8%的受调者是终身残疾人士,在这个群体当中,不论是在求职或者雇佣期间都曾遭受歧视。

值得庆幸的是,求职时高达53%自称不曾遭受歧视,而47%有被歧视的感受的原因包括:

20%——被面试官建议—碍于身体条件的限制,求职者应考虑从事自由接案(freelancing)。
19%——被告知许多办公场所都缺乏对残疾人士友善的环境,并受促不应有太高的期望。
14% ——被面试官告知由于身体条件的限制,求职者很难找到工作。
10%——被面试者告知他们不愿意把办公环境改造成对残疾人士友善的环境。

受雇期间,该群体中有超过半数(52%)因为身有残疾而遭遇以下的歧视:

19% ——上司因为她终身残疾所以在擢升员工时不会把她考虑在内。
16% ——上司/同事不会认真考虑她的构思、不关注她的工作。
15%——上司和同事不会让她处理大型项目。
15%——上司/同事经常质疑她的工作能力。
9%——上司把她降职/停止雇佣,理由是客户对于她的存在感到不适。
5%——上司/同事不允许她面对客户。
 

2.因性别而出现的不平等待遇:

WAO的“大马女性在工作场所歧视和骚扰的声音”调查报告负责人娜塔莎丹达瓦迪指出,《2020年全球性别差距报告》里全球153个受调查国家中,大马男女的平等程度排名第104名,与女性在职场参与率低(34%)有关。而WAO的调查显示,56%大马女性在本地职场遭遇某种类型的性别歧视,当中包括了:

1.对婚姻状况以及/或成立家庭计划——30%
2.比其他人更有资格但却不被擢升——21%
3.被要求进行一些不会要求男性做的任务,例如倒茶递水——15%
4.被质疑/评论关于执行特定任务的能力——21%
5.同样的职责或级别,但被要求比男同事做更多的工作——15%

         此外,47%的女性在面试时会被问及婚姻状况,而15%的人更被询问生育计划。

现况:雇佣法令中并未针对遭受歧视者提供保障,但人力资源部计划为性别、种族和宗教原因而受到歧视的雇员提供保障。

WAO建议: 雇员和求职者都应获得不被歧视的保障,以确保她们获得公平的机会,同时身心障碍者亦应受到法令的保护,以确保她们与其他求职者一样获得公平对待的机会。

3.政策、设施与弹性工作

48%育有子女的职场女性认为目前和以前的工作场所缺乏充足的设施例如哺乳室,30%则觉得公司政策没有给予足够的支持(例如弹性工作制、居家工作),总的来说,83%的女性希望以前或现有雇主能落实更好的政策协助她们。

“女性期望落实的政策包括可以弹性处理拿假照顾孩子、有薪产假、托儿设施、培训及升迁。”

娜塔莎指出,其中一项被女性视为能为她们提供支援的职场政策是推行弹性工时,事实上,并不限于为人父母者,若全体员工均可享有弹性工时,必须照顾家中生病或年长家庭成员的雇员都会享有更大的自主权来分配及分担照顾家人的责任。

在受调查中当中,高达62%的人目前或之前曾照顾家中年长的家庭成员,而在这些同时也是照顾者的职业女性当中,仅有33%说公司的政策允许她们享有弹性工时,36%表示公司缺乏相关的政策支援她们。

现况:没有特定的法案是针对弹性工作,但在建议中的修正法案中有触及提出弹性工作的权利。

WAO建议:员工不仅应有要求弹性工作的权利也应确保员工在提出的弹性工作要求获准后,不会遭遇职场歧视。

4.产假天数不足

女性获得2至3个月的产假似乎是理所当然的事,数据也证明高达76%的人获得2至3个月的产假。甚至有2%获得4至6个月产假,1%的人的产假超过半年。不过,没有产假的也大有人在(6%)、13%只有一个月产假,少于1个月的产假也占了2%。

娜塔莎指出,约4分之一的女性认为产假天数不足,特别是当另一伴不享有或只享有最低天数陪产假的时候。

增加天数除污名

她表示,私人界目前享有的60天产假远低于国际劳工组织订定的14周(或90天)的最低标准。事实上,关于增加法定产假天数受到大马人的认同,在此前的调查就显示75%国人都认同应增加有薪产假天数。

她指出,增加法定产假的天数有助于为产假正名并减少一些因产假、怀孕而对女性产生的污名。例如,有20%的女性在怀孕期间被质疑/评论关于执行特定任务的能力,31%休完产假回来上班被忽视/省略参与某个新项目或机会。

现况:公务员享有90天有薪产假,私人界为60天有薪产假。

WAO建议:私人界有薪产假增至90天,以符合国际劳工组织订定的最低标准,此举可保障女性的健康并让她们继续留在职场上打拼。

陪产假不足引致情绪负面

39%女性说丈夫的陪产假少过1周,29%的丈夫获得1至2周陪产假,16%另一半没有陪产假。总的来说,77%的女性对自己的有薪产假天数感到满意,但高达65%的人认为丈夫的陪产假不足,而这会对她们带来种种的负面影响:

63%——认为会对她们的精神/情绪带来负面影响。
39%——说影响她们的身体健康。
65% ——由于另一伴无法给予协助,因此会影响孩子和家庭。
31%——表示这导致两人之间形成压力和争执。

现况:公务员享有7天陪产假,私人领域未享有陪产假。

WAO建议:给予私人界7天陪产假,以传达出清楚的讯息——抚育子女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责任,帮助缩小性别差距,也让为人父者能与初生婴儿建立更亲密关系。

5.性骚扰还是不专业?

每个人对职场性骚扰可能有不同的定义,在职业女性眼中,一些是这么区分的。

制定独立性骚扰法案

调查显示,62%的女性曾遭遇某种形式的职场性骚扰,而多达71%的女性认为性骚扰是一个问题。

现有的雇佣法令只给予遭受性骚扰的雇员保障却没有涵盖其他类型的职场性骚扰。不过人力资源部已建议提供额外的保护,当中包括要求雇主制定性骚扰相关的政策。

WAO主张,除了在雇佣法令下增加性骚扰相关的附加法案之外,也应制定独立的性骚扰法案,以涵盖来自各种形式和各个平台进行的性骚扰,并为不受现有法案保障的受害者如实习、义工、客户提供保护。此外WAO也建议成立性骚扰仲裁庭,让受害者以快速、低成本和低负担的方式作出投诉。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