灼见

【灼见】有脚的人,请多走两步/周若鹏

我初参加金卡纳赛车时,其中一位车手竟是障友。阿德半身不遂,车子改装过,油门是手控的。障友赛车合适吗?但他能参赛就表示拥有合格赛车执照。这种比赛通常在停车场进行,比较控车技术大于速度。一分钟内要转弯20次不等,双手无一秒能闲,试想像一下——阿德的双手还得兼顾煞车和油门。

生活也一样,同样的目的地,阿德总要比别人更费力些才能抵达。阿德对我开玩笑说:“像我这样的人有一个好处,警方路检总是放行的。”

阿德有正职,是行政工作,平日他自理交通,用双手把自己从轮椅挪上车,再把轮椅收入副驾座。这就是为什么身障车位比较宽,因为轮椅上落需更大空间。阿德若停在一般车位,是下不了车的。

我一连几天出入SS2,都发现同一辆保时捷霸占了身障车位。我原以为车主身障,后来才发现,她只是心残。我询问附近店家,得知车主是连锁按摩中心的拿督老板,名车不只一辆,向来把公共地方当作私人停车场。她拥有比常人多不知几倍资源的富人,何必剥削障友的福利呢?

可是无论富与不富,这样的人比比皆是,有太多人图一时之便占用身障车位,借口总是“我只是停一下下罢了”。附近明明还有空位,但他们懒得多走两步。可曾想过,有能力多走两步对某些人来说是奢侈的幸福?

把市民变成“执法人员”

我们是不可能单凭道德诉求改变民众行为的,人难免总会做最方便自己的事,因此必须用条规和执法影响行为。在八打灵非法占用身障车位要罚款100令吉,但执法人员不可能时刻巡查,许多非法占位的车主总能侥幸躲过,怎么办呢?

很简单,只要把市民都变成“执法人员”就行了。利用手机的力量,让每个市民都有拍照检举的能力,如此全城皆眼线,连保时捷拿督也不敢乱来,除非她甘愿每月付3000令吉罚款。我后来查了一下,这点子不新,早在2020年尾,掌管雪兰莪地方政府,公共交通和新村发展事务的州行政议员黄思汉已宣布,Smart Selangor App将加检举功能,但我昨天最后检查此App时,仍未见有。

我希望有关单位加把劲,把这简单的功能做好。别小看这件“小事”,它如同投一枚小石子入湖心,一圈圈涟漪般的连锁效应将为许多障友带来方便。检举又何须限于非法占位呢?各类违规事件都应能检举,执法单位不必等到民众上载社媒广传引起注意以后才介入调查,有效率多了。

阿德后来没比赛了,有一次过弯太快,车子倾倒。一群车友合力把阿德从车里抱出来,再把车子推正,所幸阿德没受伤,车子除了刮损也无大碍。我们都乐于助人的,这样的热情也要在日常生活中展现,请用你的方法鼓励地方政府,尽快改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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灼见

为狗狗绝育吗?/周若鹏

最近我公司组团到防止虐待动物协会(SPCA)的动物绝育运动当义工,这运动有一听就忘不了的国文名称:Potong Royong。每多一个人参与,就提升些许运动的可见度,若不是因为公司参加,我还不认识有这个成立于1958年的非营利组织,也不知道绝育原来对家犬利多于弊。

为“浪浪”(刚学会的流浪犬别称)绝育可控制数量;对家犬来说,绝育后可减低雄性的攻击倾向,减少撒尿标记地盘的行为,为狗主减轻头疼;更重要的是,绝育还可预防睾丸癌。但是,我一直很抗拒绝育这件事。

我因故无法当义工,太太则亲到现场帮忙;她传给我看“手术”录影,我真看不了啊!只是想象都觉得痛,把“蛋蛋”剪掉对男人来说太恐怖了,一觉醒来就变公公?我这么想当然不对,绝育过程人道且无痛,狗狗作为一只动物是不知道自己“变了”的。

我承认我是把狗当人来看了,觉得天生给狗狗完整的身体,不应取走它哪一部分。这么想也许是有问题的,狗狗并不是人,我是把我的价值观加诸于它身上而已。我觉得家犬不应被阉割,那是我作为人类的想法,是个人选择,狗狗本身并没有想法;如果狗主不是我,就会有不同的对待。

动物的权益是人赋予的,它们自己不知道,也不可能争取。谈动物权益之前,人类的权益永远走在前面。动物福利法令禁止虐待,但市议会却有权射杀浪浪以控制数量。动物拯救不了自己,要靠公众,以及像SPCA如此善心的组织。

领养代替购买

SPCA主张领养代替购买,10年来为2000多只浪浪找到新家,功德无量。若想养狗又对品种没特别要求,可考虑领养,减轻SPCA的营运压力。但说到底领养抑或购买也是个人选择,就像吃荤吃素,素食者总不成道德绑架荤食者。

无论如何,我的旧思维多少动摇了,也许为了狗狗长命百岁,我会让他绝育。如果你也是狗主,不妨考虑一下参加下次的Potong Royong,又或者在金钱上捐助SPCA。我甚至有在考虑,要不要是给家里狗狗多添一个玩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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