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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疑遭妻殴打致死 11岁儿成目击者

(新山15日讯)一名44岁男子疑在家中遭妻子殴打致死,年幼孩子目睹整个过程。

据了解,35岁华裔妻子趁丈夫意识不清醒时,捆绑丈夫的双脚不让后者逃跑,疯狂殴打丈夫,令丈夫倒卧血泊中身亡。

这对夫妻育有一对儿女,分别是11岁长子和2岁女儿。

新山南警区主任拉勿表示,警方于今早7时50分接获投报,指位于新山福林园尼峇路的组屋某个单位内,发生一起谋杀案。

他说,当警方赶抵案发现场时,44岁死者李明浩(译音)倒卧在住家。

“警方已逮捕涉案的35岁女嫌犯,也就是死者的妻子。”

他指出,警方已向法庭申请延扣,相信女嫌犯致死丈夫,两人的儿子目睹整个过程。

他说,警方将案件列为谋杀案,目前还在调查女嫌犯的干案动机,并援引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调查此案。

死者的遗体今日上午11时许已被送往新山中央医院进行解剖。

邻居指夫妻频密吵架

其中一名46岁邻居再达向马新社透露,在命案发生前,这对夫妻频密吵架,而女嫌犯也曾被警方逮捕。

“我和这对夫妻认识但不相熟,对方经常到我的档口购买汉堡。她好像有精神问题和有时独自一人用华语怒骂,而且会自言自语。”

此外,一名不愿具名的邻居透露,过去两个月,经常听见女嫌犯与男死者争吵,也往地上甩东西,但不了解两人吵架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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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小生遭打破头缝5针案 高庭判前教师赔8.5万

(莎阿南11日讯)士拉央一国小二年级学生遭教师用扫把殴打至流血并导致头部缝5针案,高庭今日裁定学生上诉得直,涉案前教师需赔偿8万5000令吉。

高庭司法专员拿督哈芝扎卡欣推翻士拉央地庭,驳回针对60岁女教师诉讼的裁决,并批准现年13岁的学生(由父亲代表作为原告)所提出的上诉。惟高庭维持地庭的判决,即驳回对校长和政府作为第二和第三答辩人的诉讼。

哈芝扎卡欣在宣读判决时说,法庭认为第一答辩人(女教师)用扫把吓唬学生遵守指示的行为,在这个年代并不鼓励。

“教育领域须在教育学生方面取得进步,每个教育工作者都应该了解国内时下法律所规定的儿童保护权利。发生此事非常不幸,这不应该发生在学校,因为学校是教育儿童的机构,希望这将是一个教训,不要再发生了。”

哈芝扎指出,此案存在明显错误,因此高庭可以介入。

“本法庭驳回地庭的裁决,第一答辩人需支付1万5000令吉的一般损害赔偿,另还需支付7万令吉的惩戒性损害赔偿和5000令吉的上诉费用。”

原告律师为阿兹米尔和诺扎利哈;女教师的代表律师为鲁斯兰哈山和莫哈末扎里;高级联邦检察官为诺艾法则代表校长和政府。

有关学生是由父亲作为代表于2022年10月17日入禀法庭,起诉女教师、校长和政府,但士拉央地庭于3月20日驳回学生的诉讼。

受害学生指教师扫把打头

当年8岁的受害学生于2019年10月18日下午3时,在马来文课上与另一学生看到女教师拿着扫把追赶另一学生。

受害学生说,当他返回座位时,女教师突然用扫把殴打其头部,导致他受伤并大出血。

鹅唛一家诊所检查后发现,受害学生的头顶受伤并缝了5针,头部还要缠着纱布包扎伤口。

随后,受害学生父亲于同日下午6时45分到警局报案,要求女教师作出解释,而女教师称殴打学生是因为他在上课时没有在座位上。

受害学生在诉讼中称,所有答辩人未能确保他在上课期间,得到适当指导和处于安全状态,导致女教师对他造成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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