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大马银行经理:3账户异常
纳吉户头透支总有钱进

纳吉抵达法庭,心情看似不错,后为沙菲宜。

(吉隆坡30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涉嫌SRC国际有限公司刑事失信和洗黑钱案续审。

第21名证人大马银行拉惹朱兰路分行经理乌玛德薇说,纳吉在该银行尾号为906的户头曾多次出现透支情况,但之后总会有款项汇入。



乌玛德薇今日接受辩方代表律师哈温德吉星盘问时认同,纳吉在大马银行持有的3个银行户头,出现异常管理的情况,因为有时即使户头资金明明不足,仍有一些支票是从这些户头发出。

透支仍发出支票

她说,客户有时会在户头没足够资金下仍发出支票,是因为客户得悉将有资金汇入他们的户头。

哈温德吉星指出,纳吉在大马银行尾号为880的户头,有部分款项是汇入同属纳吉,即尾号为898及906的户头,以应付有关2个户头透支的情况。

乌玛德薇同意上述说法,但她指尾号为906的户头,较常出现透支情况。



哈温德吉星随后指,有2张总额分别为5万及10万令吉的支票,曾从尾号为906户头发出,但该支票之后遭退还时,证人回应,这情况未必是因户头内款额不足,反之可能是因其他原因造成。

乌玛德薇

款额不足没被收费

“若是户头款额不足,银行会因此收费,但在这事上,我没有看到相关收费,这得向银行支票处理中心查询。”

哈温德吉星说,2015年2月10日,尾号为880的户头获1000万令吉汇款,这笔款项于同一天从该户头提出,汇入尾号为906的户头,是因906的户头此前透支230万令吉,因此该笔汇款可补充906户头内的款项,以维持户头运作时,获证人同意此说词。

乌玛德薇也证实,截至2014年6月9日,尾号为906的账户共透支逾100万令吉,该账户于2014年12月16日再次透支,并随后获70万令吉汇款。

转入5万外币需国行批准

乌玛德薇说,5万令吉以上的外币转入大马公民的银行户头,将引起银行关注,但根据其持有的记录显示,当有大笔资金汇入纳吉的银行户头时,并未引起银行注意。

她解释,5万令吉以上的外币转入国人的银行户头,有关客户需获得国家银行批准。

“客户有责任需获得国家银行发出的批文以示批准,否则银行不会继续为客户转账。”

她说,大马银行分行设有洗黑钱特别单位,有关单位职责是通知银行有一些客户,是否属于“高风险”的客户。

针对沙菲宜问及,银行若发现户头出现可疑交易,银行会否提醒户头持有人时,证人指银行基本上不会直接通知户头持有人。

她说,银行会先提交可疑报告给反贪污委员会,之后与银行合规部门展开调查;合规部门是否通知户头持有人,经调查后会通知银行分行。

证人收百万推一马活动

第22名证人,阳光(Solar Shine)私人有限公司持有人拿督刘春来(译音)证实,曾收取由纳吉亲自开出的100万令吉支票,以用作他自发性地在民间推广“一个马来西亚”政策的活动资金。

刘春来接受主控官莫哈末赛夫丁副检察司引导供证时多次强调,他非常支持一马理念,曾在2015年与纳吉会面,上述志期为2015年2月17日的支票,是纳吉在他面前亲自发出与签名。

款项用于资助贫户

他深信于一马理念是为全民的梦幻政策(dream policy),各族在此政策下平等和没差异。

他当时自荐可推行基层活动,纳吉随即资助他,在全国各地为贫困华印裔年长者举办的基层活动;这些钱最终也用于资助贫困社群的福利活动,并没“流入”个人口袋。

企业家获250万助收集情报

第23名证人,著名企业家哈比布拉曼卡迪尔(62岁)承认,于2015年2月2日从被告手中收到一张250万令吉支票,作为协助国阵收集政治情报的用途。

他指自己是在布城从纳吉处领取该张支票,不记得纳吉是否在他面前签发该支票。他把该笔款项存入Zulqarnain and Co律师楼。

早较前,第18名证人,即律师阿斯拉夫证实,Zulqarnain & Co律师事务所曾于2015年2月接获一张250万令吉支票,作为一个国防合约的付款,该支票是从其客户哈比布拉曼卡迪尔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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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若纳吉居家服刑谕令属实 魏家祥:马华必遵守

(吉隆坡15日讯)马华总会长拿督斯里魏家祥强调,若有关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居家服刑涉及国家元首的谕令,那么马华必定会遵守。

他也表示,无论是否同意元首谕令,国人都必须遵守并落实谕令内容。

“我们是否支持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居家服刑,或者我们对他本人的看法也无关紧要。这是元首根据宪法行使的特赦权和皇家谕令,必须予以尊重。”

魏家祥今天在社交媒体发文回应林立迎今日稍早前要求他说明马华在纳吉居家服刑一事上的立场,重申公众对元首的谕令内容有知情权,政府行政必须透明地将此事公之于众。

“只需简单的‘是’或’否’就足够了,而不是近乎一年的闪烁其词。或者说,透明度已经不再属于这个政府的优先事项了吗?”

同时,魏家祥也要求行动党表明立场,若该谕令附录真的存在,行动党是否会退出团结政府以示抗议,抑或是会为了执政权力而继续找其他借口。

魏家祥强调,若有关允许纳吉居家服刑的谕令附录确实存在,那么政府就不能够隐瞒或拖延实行,否则将等同于公然蔑视联邦宪法。

“法院已经(针对纳吉)做出判决并判处刑罚,但赦免或减刑的权力完全属于元首。这是两个不同的权力领域,林立迎应该认识到这一点。”

魏家祥还说,如果政府认为前任元首做出错误决定,就应该向彭亨州苏丹反映;若行动党认为元首不应该对赦免有最终决定权,他们应该在国会议会厅提出修宪动议,限制或取消元首的特赦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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