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伪跳槽法难阻政变重演/洪伟翔

万众瞩目、记录在朝野合作备忘录(MOU)之中的反跳槽法,终以光速情况在7月杪在国会通过,重要的二读、三读,包涵朝野各党领袖及议员的辩论阶段,都在短短的两天内就完成,议案以完全没有任何修改的方式全票通过(除了11票缺席),这对于一个涉及修宪的法案而言,绝对是件不简单的事情。

修宪法案通过后,朝野两方都在极力争功。政府一方大放厥词说自己是改革派政府,做到了希盟执政时期没做到的改革,能够挽回人民对投票的信心;在野一方尤其是希盟则更是将这法案当作救赎,为与政府合作的MOU背书,声称是在己方的压力下才完成了这一近乎不可能的任务,盼望将改革果实收获囊中。

但这所谓要挽回选民信心、阻止类似喜来登政变违背选民选票委托的所谓“改革”,其实根本就没用,这也是为何本文标题直接将这反跳槽法称为伪,也即是假的原因,因为这被朝野极尽推崇的反跳槽法,其实根本一点意义也没有,想要阻止喜来登政变发生的本意,在这法令底下根本无法实践,不过就是忽悠而已!

合理化土团作为

其中道理很简单,回顾2020年喜来登政变,其实会发生就只是建基于两点:第一,整个政党的转态,并支持敌对政党以组成政府,土团党转为与巫统及伊党合做就是最佳例子;第二,则是以蓝眼阿兹敏及祖莱达为首的国会议员,在没退出原属政党下支持敌方以达到换政府人数,随后在隔日遭到原政党开除。

以上两点,如今在国会通过的宪法修正案能够阻止吗?很可悲的是完全不能够,此宪法修正案不单止没有阻止以政党为单位的跳槽,合理化了土团党在喜来登政变时的作为,更在条文中清楚阐明被开除者不算跳槽,即使如此,阿兹敏、祖莱达等人在喜来登的行为已被明文规范为非跳槽,那这法案还有何意义?

掣肘政党权力

更甚的是,这法案不止如上所述根本没法阻止喜来登政变的发生,更甚的是还掣肘了政党应对如斯情况的权力。思考一下,若在喜来登政变时此修宪案已生效,公正党还能够在政变发生隔日,就以快刀斩乱麻的姿态开除敏祖等人吗?即刻开除不就等于送了大礼给对方,平白将席位拱手相让合理化跳槽?

况且若不开除也不是办法,自党议员已公开支持对方,甚至还加入敌对政府出任职位吃香喝辣,形同分分秒秒都在刮着自党颜面,若只祭出冻结党籍、要求解释等常规处罚,有意义吗?对方还不是一样继续在政府享受着权力,最终还不是要开铡将其开除出党?由此明显反而出现政党党鞭维护党意的权力受到制约啊!

所以说这反跳槽法根本一点意义都没有,不过是假的伪的改革,可悲的是相关政治人物却完全无视,还想要以此来邀功欺骗选民,悲哀,真是悲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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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

请别纠结于字眼/江振鸿

人民公正党籍的国会议长决议不悬空6名土著团结党变节议员的议席,虽然是意料中事,却还是令人失望,让对希望联盟抱有期待的我,幻想破灭。看来标榜改革的希盟,始终与之前的政府并无两样。

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归咎于这是国盟政府当初在制订反跳槽法时,所留下的漏洞。

相信每个人在工作上,最讨厌的是玩弄字眼来推卸责任的队友。

因为我们应该注重的是工作内容的精神及大方向,而不是专注于抓字眼上的“小辫子”。

违背选民意愿

所以,虽然这6名土团党变节议员因为此反跳槽法的一些漏洞,而在法律的技术上,并没有触犯反跳槽法,然而在精神上或至少在感观上,却已属跳槽或违背了选民们的意愿,因为其选民正是因为其选举期间的立场(支持国盟),投下支持那一票,而非目前支持执政党的立场,否则希盟或国阵的候选人于选举中早已胜选。

更何况,既然知道反跳槽法存有漏洞,经历过数次因为议员跳槽而丢失政权的希盟,如果有心改革防止跳槽,于已上台执政超过那一年半的时间内,拥有超过足够的时间去修改及完善这项反跳槽法令。

当然,有些支持者也许会辩解,指如果目前是由国盟执政,也会作出同样的决定。

我想,投希盟一票的选民,是要求国家方方面面的破旧立新,而不是互相比烂的五十步笑百步。

华裔网民力挺

在社交媒体上,不少属于希盟支持者的华裔网民竟然力挺国会议长的此决议。

这些支持者,是否忘了2009年霹雳民联州政府因为议员跳槽而倒台的愤怒?

这些支持者,是否忘了2020年适逢疫情大爆发,我国却因为议员的变节转态支持另一方,导致希盟中央政府瓦解的喜来登政变,令到国家几乎陷入无政府状态长达一周的无助感?

其实,这6名变节议员的议席,并不足以改变目前政治格局的关键。

因此,就算失去了这些本就不属于执政联盟的议席,于大局无损。

所以,团结政府何不顺水推舟,以显示反对任何跳槽形式的决心及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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