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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吉仍是北根国会议员 国会议长:至完成特赦程序

(吉隆坡5日讯)尽管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挪用SRC公司资金案罪成入狱,但国会下议院议长丹斯里阿兹哈宣布,纳吉目前仍是巫统北根国会议员,此身分将一直维持至寻求特赦结果出炉再定夺。

阿兹哈今日发文告说,纳吉是于本月2日(上周五)根据联邦宪法第42条文寻求特赦,即在联邦法院作出裁决的14天内提出赦免申请。

他说,因此,即使申请被驳回,纳吉作为国会议员的资格,也只将在特赦申请结果出炉后才会丧失。

“这意味着,纳吉作为北根国会议员的身分目前维持不变,一切有待赦免申请得到解决后,才有最终答案。”

纳吉于8月23日入狱服刑后,他会否失去国会议员资格,一直备受各界关注。

阿兹哈今早出席2022年气候变迁座谈会时一度遭媒体追问纳吉的议员资格,他表示,纳吉服刑的第14天是明天。

一小时后,阿兹哈发出媒体文告,正式宣布纳吉仍维持议员资格。

1日接获特赦申请函副本

阿兹哈透露,他是于本月1日(上周四)接获纳吉通过沙菲依及合伙人律师楼提交的志期9月1日的特赦申请函副本,该申请函也附上首相署法律事务组总监于9月2日签收的特赦申请函。

他说,根据他所收到的文件,他已知晓纳吉在联邦法院的上诉已于8月23日被驳回。

他重申,根据联邦宪法第 48(1)(e)条文,任何国会议员一旦被定罪或判刑,并处以不少于一年监禁或超过2000令吉的罚款,将被取消议员资格。

“不过,根据联邦宪法第48(4)(c)条款,若该名国会议员在被定罪及判刑的14天内,提呈请愿书寻求特赦,那么其国会议员资格保留与否将会在请愿书结束当天才生效。”

以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东姑麦文为首的五司是于8月23日宣判纳吉在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案件的最终上诉失败,维持监禁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的判决,即日收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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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庭今审理居家服刑案上诉 纳吉呈额外证据支持附加谕令

(布城6日讯)上诉庭今早审理前首相理拿督斯里纳吉声称存在居家服刑附加谕令所提出的上诉,并先聆审辩方提交额外证据的申请。

由拿督阿兹扎、拿督阿兹哈哈里和拿督斯里莫哈末费鲁兹组成的上诉庭三司聆听纳吉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依的陈词。

纳吉申请提呈额外证据,以支持其声称存在附加谕令的说法,并指该附加谕令允许他通过居家服刑方式完成剩余监禁刑期。

在陈词后,上诉庭开始审理纳吉针对高庭于2024年7月3日裁决提出的上诉。纳吉寻求政府证实第16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陛下是否曾下达御准他居家服刑的附加谕令,而向高庭提出司法复核申请,惟此申请遭高庭驳回。

高庭法官拿督阿马吉星是基于支持纳吉准令申请的所有宣誓书,包括由巫统主席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博士和巫统副主席拿督斯里旺罗斯迪所入禀的宣誓书皆属道听途说,因而驳回上述申请。

现年71岁纳吉于2024年4月提出司法复核准令申请,并将内政部长、监狱局总监、总检察长、吉隆坡、纳闽和布城联邦直辖区特赦局、首相署部长(法律及体制改革)、首相署法律事务组总监,以及大马政府,列为第一至第七答辩人。

纳吉要求一项庭令,以强制所有答辩人或其中一人,回应和核实是否存在着这项志期2024年1月29日的附加谕令。

申请人也寻求另一项庭令,也就是如果此附加谕令存在,所有或其中一名答辩人必须马上执行它,并将申请人由加影监狱转移至其位于吉隆坡的住家,以通过居家服刑方式,完成剩余的刑期。

随着联邦法院在2022年8月23日驳回纳吉的最终上诉,维持他挪用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的罪成裁决,他也在当天被送往加影监狱服刑至今。他随后在2022年9月2日提出特赦申请。

特赦局将纳吉的监禁刑期由12年减至6年,而罚款则由2亿1000万令吉降至5000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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