灼见

【灼见】囚犯都出来为民服务吧/周若鹏

身陷囹圄,然心系社稷百姓,纳吉说他身为国会议员,有责任出席国会,服务选区,要求狱方定期放他出来工作,如此高德,怎不叫人感动涕零?

之前我写过要出狱有什么招数,诈病是其一,万没想到有诈上班这一招,难怪他有本事当首相我没有。且来想象一下诈上班是怎么个情况。每个周一,要劳师动众备囚车警卫接送囚犯往返办公处,多么浪费资源。请问囚犯在外的待遇是否该和狱中一样呢?比如说不准开冷气,午餐晚餐都自狱中外带,不准另点外卖牛排?

为防囚犯暴力反抗和逃跑,应该要上手铐脚镣吧?如果有上铐,我倒觉得偶尔放风也还好,因为我很想看戴着手铐的议员进入国会。我猜全世界都想看,全球媒体都会刊登那么精彩的照片,纳吉将再次让马来西亚扬名国际。

服务选区就有点困难了,绑手绑脚了怎能像妇女部部长那样拿水笔射干净的地板呢?真正做工很难,但要摆个pose拍照应该还可以,人民看他行动不便了还努力奉献,搞不好一心软就原谅了之前鲸吞亿万的罪行,下届大选还投票给他呢!啊不,是下下下届大选。

坐牢本就该在里面蹲

狱方也太不通情达理了,居然拒绝了这么高尚又合理的请求。狱方给的理由是保安,纳吉的律师沙菲依进一步上诉说上下班和出入法庭也差不多呀,能上庭就能上班。我完全无法反驳,难怪他有本事当大律师我没有。同理,我们不该剥夺觉醒的囚犯回馈社会的权利,每个囚犯都应能随时进出监狱,为国家贡献GDP。

如果你觉得我以上说法神经病,那的确是神经病。坐牢的概念本就该在里面蹲,为罪行付出失去自由的代价,管他之前是高官还是CEO,此刻只是编号53549413。好意思提出需要上班的谬论,当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所幸狱方尚有常识有良知,没有轻易妥协。但是,若说选民的确应被服务,能怎么办呢?有没有折衷办法?

纳吉是老板,老板不必亲力亲为,有手下代劳。若真有心服务社区,每周让他使用网络几小时就可以了,和团队视讯交代工作,发面簿文抒发政见,偶尔直播一下狱中生活,我一定会follow。且把这两年来疫情和行管中训练出来的Work from Home变通一下,这叫WFJ,Work from Jail。其他国家入狱的贪官也将能参照此大马模式继续为国为民,于是我们又更威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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灼见

为狗狗绝育吗?/周若鹏

最近我公司组团到防止虐待动物协会(SPCA)的动物绝育运动当义工,这运动有一听就忘不了的国文名称:Potong Royong。每多一个人参与,就提升些许运动的可见度,若不是因为公司参加,我还不认识有这个成立于1958年的非营利组织,也不知道绝育原来对家犬利多于弊。

为“浪浪”(刚学会的流浪犬别称)绝育可控制数量;对家犬来说,绝育后可减低雄性的攻击倾向,减少撒尿标记地盘的行为,为狗主减轻头疼;更重要的是,绝育还可预防睾丸癌。但是,我一直很抗拒绝育这件事。

我因故无法当义工,太太则亲到现场帮忙;她传给我看“手术”录影,我真看不了啊!只是想象都觉得痛,把“蛋蛋”剪掉对男人来说太恐怖了,一觉醒来就变公公?我这么想当然不对,绝育过程人道且无痛,狗狗作为一只动物是不知道自己“变了”的。

我承认我是把狗当人来看了,觉得天生给狗狗完整的身体,不应取走它哪一部分。这么想也许是有问题的,狗狗并不是人,我是把我的价值观加诸于它身上而已。我觉得家犬不应被阉割,那是我作为人类的想法,是个人选择,狗狗本身并没有想法;如果狗主不是我,就会有不同的对待。

动物的权益是人赋予的,它们自己不知道,也不可能争取。谈动物权益之前,人类的权益永远走在前面。动物福利法令禁止虐待,但市议会却有权射杀浪浪以控制数量。动物拯救不了自己,要靠公众,以及像SPCA如此善心的组织。

领养代替购买

SPCA主张领养代替购买,10年来为2000多只浪浪找到新家,功德无量。若想养狗又对品种没特别要求,可考虑领养,减轻SPCA的营运压力。但说到底领养抑或购买也是个人选择,就像吃荤吃素,素食者总不成道德绑架荤食者。

无论如何,我的旧思维多少动摇了,也许为了狗狗长命百岁,我会让他绝育。如果你也是狗主,不妨考虑一下参加下次的Potong Royong,又或者在金钱上捐助SPCA。我甚至有在考虑,要不要是给家里狗狗多添一个玩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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