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废自杀未遂罪之我见/方城

早前,首相署(法律和体制改革)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在国会建议废除刑事法典第309条文自杀未遂罪,认为自杀未遂精神障碍或思想上的无力所导致,故不应该检控企图自杀者。

对此,我是十分赞成的。经历疫情封城锁国的3年后,患心理疾病的人愈来愈多。他们对生存与未来没有什么期待,想死的心很容易出现。

现在的人已经和以前不一样,他们不会觉得活着有意义,尤其是有心理问题者。学生群还有很多常会发出为何要活着的提问。

自杀不遂还被提控

如果他们真的做了“死去”的选择,却在被救回之际,还要面对提控,让他们承受精神压力,我认为他们会更坚定地寻死,确保自己不会“自杀未遂”。这绝对不是我们乐于看到的。

一个人会想了断自己的生命,那肯定是他们在生活中有许多问题及困难是自己无法面对的。他若选择放弃自己活着的权利寻死,然后被救回之际,我们不去关心他面对的问题,还要针对自杀的举动检举他,那肯定是不恰当的。

故此,对于首相署部长的建议,我觉得是合乎世界发展趋势。当今资讯越来越发达,人心却越来越脆弱,我们很难找到那些遇困难就努力解决的人。这也许是人文教育的缺失及过于注重学术成绩所致。

试回想一下,今天我们的孩子到学校上课学习,有多少个会喜欢上课?对于读书上课,绝大部分学生都是处于“厌恶”级别。

辅导孩子关爱自己

不管我们如何改教学法、如何指令教师作评估报告,我们一直没有改到的就是“成绩至上”的观念。我们会告诉会考班的孩子,要考好试、有好成绩,才能找到好工作……

殊不知,孩子在这样的高压下,已经不想面对这些煎熬了。我们有太多课纲要学生完成,我们有太多点到为止,为做而做的报告,我们常为了完成这些官方工作,而不知觉地把负面情绪给了孩子及学生,以致使他们对未来怀抱恐惧!

有鉴于此,废除“自杀未遂”罪是合时宜的。我们更应该专注辅导这些早熟的孩子,让他们找到生存的意义,懂得关爱自己,进而成为更优秀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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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相署呈3法案一读 建议废自杀未遂罪

(吉隆坡4日讯) 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今日在国会下议院提呈3项法案一读,其中建议废除自杀未遂罪。

她说,3项法案分别是2023年刑事法典(第2)修正案、2023年刑事程序法典(第2)修正案及2023年精神健康修正案,并会在来临的国会会议提呈二读。 
  
阿莎丽娜在随后发表的声明中指出,提议废除刑事法典第309条文的自杀未遂罪,因此这将简化执法人员和检察官的执法程序,直到自杀未遂罪除罪化被通过。

目前,刑法第309条文规定,企图自杀者罪名一旦成立,可面临最高监禁1年、罚款或两者兼施。

“将自杀未遂除罪化是昌明大马防止自杀未遂的努力之一,希望这能鼓励那些受苦的人挺身而出接受帮助,从而消除耻辱感,并降低大马的自杀死亡率。”
 
她说,相关法案将修正刑事法典第305和306条文,并把协助和教唆儿童或无行动能力者自杀的行为,定为刑事罪。

此外,法案还对教唆自杀或自杀未遂的刑罚,提议最高监禁20年以及罚款。
   
同时,在2001年精神健康法令(615法令)下赋予危机干预官员逮捕权。这是基于在建议废除刑事法典第309条文的自杀未遂罪和不再将其列为刑事罪行后,执法机构需要管理自杀未遂案件。
  
据报道,卫生部社会心理求助热线于2021年接到的求助电话比前一年爆增。即2021年1月至12月,求助热线共接到21万2319通求助电话,而2020年同期,求助热线则接到4万4061通求助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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