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我国司法不堪一击?/章龙炎

政治讲究协商,宗教强调信仰。政治宗教化的特征,就是政治变成信仰至上,其余的都是次要的。

这10多年来,马来西亚的政治宗教化越来越严重。相对安静的司法,在2018年改朝换代敦马哈迪医生回巢后变得更加不安静。

司法是个独立的机构,相对而不是绝对的独立机构,不能是一手遮天的机构,需要受到其他也是相对独立的机构制衡。

司法体系里的法官,若有害群之马,也不能超越法律。这是常理。可是因为政治宗教化太严重,常理变了样。

律师公会宣称反贪会不能调查法官,难道说司法绝对独立吗?就我所知,以前有法官被反贪会调查。

律师公会在4月19日主办了题为“反贪会、前首相及司法独立”公共论坛。题目明显的是针对反贪委员会调查SRC国际公司案承审法官拿督纳兹兰,是攻击司法独立之举。

根据报道,反贪会接获投报后展开的调查认为纳兹兰涉及利益冲突与违反法官行为守则,并建议总检察署与法庭采取相应行动。在我看来,后继行动是个简单的决定。

总检察署与法庭,可以在法律允许的最短期限内接受反贪委员会的建议,也可以宣布no case,无需拖泥带水。

拖泥带水引揣测

拖泥带水,就难免会引起各方的揣测(例如是不是有政治因素干扰),更会引起有心人的炒作,被民众看扁的何止是司法!

我可以理解把判纳吉有罪及维持高庭原判的法官当作“再世包青天”的个人与团体,不赞成反贪会的调查,也反对向纳兹兰采取行动,还“先发制人”指控那是攻击司法——至于反贪会的调查结果,绝口不提。

相反的,支持反贪会的调查结果并督促对纳兹兰采取行动的人士,要求的其实并不多。任何人都不可凌驾法律,涉嫌触犯法律者需依法追究,法官也不能例外。这是司法获得尊重的关键。

不要忘记,从一个角度来看,纳吉在SRC国际案公司案的判决“总比分”是13对1,输得非常凄惨。对纳兹兰爱屋及乌的个人与团体,在欢呼之余,如今为何对司法正义表现得似乎完全没有信心?难道他们担心纳吉会“咸鱼翻生”?

可是,从律师公会等的反应(捍卫纳兹兰)来看,纳吉败诉,看来并非完全惨败。他们知道,这样的“总比分”传达的其中一个讯息是:此案判决与程序并非滴水不漏。

尊重联邦法院在纳吉SRC案的判决我是没有异议的。然而,身为公民,我们尊重司法,并不意味着法官可以超越法律,法官的判词不能受批评以及法官不需无畏无私地履行职责。

不要忘记“少数服从多数,多数尊重少数”是民主精神的体现就司法而言是对多数意见一定正确,少数意见不影响判决的说法的质疑。

东马大法官阿都拉曼是SRC国际案唯一持异议的法官。他的“少数判决”是不是也应该受到尊重?

你能说阿都拉曼大法官的判词因为倾向纳吉,对其同僚也有措辞强烈的批评,就是对司法的攻击吗?以他的判词为根据或者在他的判词出街前相似的意见,是对司法的攻击吗?一句话,难道司法脆弱到那么不堪一击吗?

在政治宗教化的氛围里,阿都拉曼一士谔谔,为我国司法敲起了一记警钟。

反应

 

要闻

朝野回应首相“仓促提控”论 沙巴巫统:撤案可修复司法形象

(八打灵再也22日讯)随着首相拿督斯里安华提出“总检察署2018年选后仓促”提控,朝野政党代表提出不同观点,有者认为首相言论证明我国司法系统存在缺陷,只有撤案方能修复我国在国际上的形象。

此外,也有政党领袖质疑首相为何多年来对于有关课题保持沉默,认为这并不符合首相“改革者”的形象。

其中也是团结政府成员党一份子的巫统,其沙巴青年团长苏菲安就呼吁总检察署应该撤销第14届全国大选后,针对政治人物的刑事控诉。

他认为,首相昨日有关政治人物遭提控一事的说法,已经显示目前司法系统的缺陷有待修正。

“这系列的提控是浪费政府资源,包括时间、金钱和人力,只是为了完成邪恶的政治任务。”

苏菲安认为,一旦撤销这些案件,马来西亚可以修复其司法系统在国际舞台上的形象。

另一方面,斗士党宣传主任拉菲克则质疑首相安华为何在2018年后一直保持沉默,多年来未对当局提控的案件提出异议。

拉菲克昨日发文告说,安华被赞赏是直言不讳的改革者,但过去未对这些有瑕疵的提控表达抗议。

“为什么等到现在才讲?为何从2018年到现在,持续保持沉默?”

身为执业律师的拉菲克也指责安华昨日的言论,看似已经“接管”总检察长的职务。

拉菲克也声称,安华试图就2018年巫统领袖面对的案件制造疑点,目的是为了维持权力。

首相安华昨日提出,总检察署在第14届全国大选后提控的部分案件过于仓促,且夹带政治报复的目的。

“当时提控的节奏非常仓促,并且充满怨恨、敌意及政治报复。当时的掌权者的行为,导致许多提控存有缺陷。”

安华并没有指名道姓当时应负责的人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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