灼见

【灼见】网红家事算新闻吗?/周若鹏

不久前某网红的家事被炒成新闻连载,文友圈内开始评论媒体的操守:这等事情是社会需要关注的吗?主流媒体应为流量不择手段吗?我当时没参与讨论,因为有点纳闷,这不是新鲜事呀,一直以来,说的是在网络时代之前,媒体不都在追求“流量”吗?那流量就是收视率、订阅率、发行量,这些都是媒体的命脉,没人看的媒体还算什么媒体?

读者关注娱乐八卦

记忆中听报业前辈说一份报纸中最多人看的版位,不是国际新闻也不是社论,而是娱乐版,大家都需要一些无关宏旨的芝麻绿豆来调剂生活,哪个歌手和哪个演员分手,有时候艺人还会假拍拖炒作新闻。我大可说这些八卦不重要,社会不“需要”知道,但读者确实需要娱乐,对娱乐新闻有需求。

以前的娱乐新闻追踪“明星”,现在谁都能当明星,以前的艺人歌手变成现在的网红,差别就此而已。八卦新闻其实如常报道,读者也如常追读。现在大家看新闻的方式不一样了,以前娱乐版埋在报纸里面,现在的网络呈现无此限制,点击率高的新闻会浮到首页,于是又有更多网民分享。这些浮上首页的东西,通常不是俄乌战争也不是非洲饥荒,和以前一样,是最多人关注的娱乐新闻。

报章并不是没有报道俄乌战争和非洲饥荒,重要新闻依旧存在的。然而因科技之便,媒体能凭清晰的数据发现读者更关注网红八卦,自然要挖得更深。如果俄乌战争新闻也天天带来几十万点击率,报馆抢着到乌克兰设战地据点了咯!买好防弹衣送记者到前线了咯!但是,没有。大家要看网红家变,有什么商家是可以忤逆市场而健全生存的呢?

报道迎合不同读者

社会向来对传统媒体有比较崇高的道德和专业要求,这是可以理解的。我并不认为传统媒体背弃了专业操守,新闻还在,副刊还在,社论还在,是读者自己让某些八卦新闻疯传,这不能都怪到媒体头上。况且,八卦新闻疯传也不是什么大坏事,大家本来就需要娱乐。

有些媒体比较着重追流量,有些媒体则选择舍弃一些流量以塑造形象,都是在做不同的市场区隔而已,迎合不同的读者,也因此吸引不同的广告商。我觉得文友圈对传统媒体的意见都是善意的,都出于期许,但同时我也知道,我们是这市场上人数最少的一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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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财经

谷歌需付加拿大新闻业者3亿

(渥太华28日讯)加拿大广播电视和电讯委员会(CRTC)已授予谷歌五年《线上新闻法》豁免权,但谷歌需在60天内向,加拿大新闻媒体支付1亿加元(约3亿令吉)。

谷歌去年同意,每年向加拿大新闻出版商支付1亿加元购买新闻内容,以获得该法律的豁免,该法律迫使科技公司与新闻出版商签订协议。

谷歌表示,这笔钱会经由加拿大新闻业联合会(CJC),分配给各新闻机构。

CRTC在周一的决定中表示,谷歌已经满足了豁免要求。

“在审查了公开记录后,CRTC将授予谷歌五年的该法案豁免权。谷歌必须在做出此决定后60天,向CJC支付1亿元。然后CJC将公平地将资金,分配给符合资格的加拿大新闻机构。”

CJC是一个在联邦注册的非营利性组织,由一群独立出版商和广播公司于今年5月成立。

该组织的指导委员会,由12家代表法语新闻、社区新闻和原住民新闻的独立媒体,以及代表加拿大有色族裔和少数族裔的报刊组成。

代表数百家出版商的加拿大新闻媒体,此前曾对CJC缺乏“关键资讯”表示担忧,包括其监管以及如何计算付款和分配资金。

CJC于7月向CRTC提交了监管结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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