灼见

【灼见】孤独的大马创作人/周若鹏

这星期警方请画家法米·惹札到警局取回被扣押的手机,法米常因发表政治漫画嘲讽时局而惹麻烦,目前还有十宗案子在调查中。他大方地在警局前拍照,摆出食指和中指,不知代表胜利还是和平,实质上两者皆无。

早前电影《毒舌大壮》票房破亿,主题触动普通市民的心弦,尤其黄子华所饰的林凉水律师义愤填膺那句:“法律面前,穷人含X”。像法米这样的创作人还包括写作人,大环境不让畅所欲言,常常满腔委屈;电影中有林凉水为弱势者扭转乾坤,现实中我们只能默默含……泪,忍气吞声。

大马创作人是孤独的。报章社媒上的创作者几乎没谁是全职的,因为不可能赖以维生,但每个人都各自为了兴趣或使命持续创作。我不会画画,但熟悉写作生涯,写作人勤于笔耕,为读者剖析时事。

写作并非易事,平日就得留意社会动态,找点子、备资料、拟视角,再花几小时组织成文。这些事项都是单独完成的,但孤独不是因为这样。

作品发布后无论是何观点,必有意见相左的读者打枪。理性讨论倒还好,叫人难受的是无礼谩骂,各位随便浏览一下媒体专页的留言就知道了。然而这也还行,毕竟大多作者久经磨练,已练就“铁石心肠”,或眼不见为净就好。这也不是孤独的理由。

无论是时事画家抑或写作人,议人议事,谈的通常是弊端为多,难免会踩到谁的尾巴。大多受批评者不会反应,有者因为高高在上,不必和草民诸多计较;有者是因为有容人雅量,能接受异见的声音。比较可怕的是:遇到高高在上又无容人之量的,创作者便得独力承接法律的铁锤。

没谁能保护创作者

没谁能保护创作者。媒体已声明作者意见不代表其立场,平台并没有义务维护作者;这是常态也合情理,作为企业总得把风险尽量降低。况且有《当今大马》案例在先,连读者留言也构成罪名,平台要永续经营当然更要小心。

没什么非营利组织能支援写作人,没有法律援助,也没有精神支持。我们没有政治背景也不是明星,被强势者利用法律霸凌也不会引起社会关注。我们要独自承担律师费,更不敢想象万一官司落败而需付出的巨大代价。

我们道理比别人多,但别人钱更多、权力更大。我们还要继续生活吗?还要继续工作吗?权衡之后,只能黯然含……恨,卑微地认输。法米没有胜利也无法平静,像他这样能屡败屡战者有几人?

在这里的现实中没有毒舌大壮为我们出头,只得独自逃开满是毒蛇的陷阱。这,我想就是本地创作人的终极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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灼见

怎样才算带风向/周若鹏

我不想知道洪律师和阿耀之间发生了什么矛盾,对马华搞辩论表演赛没什么意见。这件事丰富了我的知识吗?显然没有;它有娱乐性吗?负能量爆灯,总有其他更有营养的娱乐。

但我终究还是知道了,因为演算法认为我应该知道。很久很久以前,两个人吵架就只是两人之间的事,牵连广些也许就两家人的事;如今两人吵架,各自都会觉得需要大费周章公告天下,仿佛是什么大事,搞到路人很难安分守己地好好当路人、好好过路,老觉得需要选边而站,插嘴开战,一发不可收拾。

公告天下者难道没有纠众声援、以声势巩固立场的意图吗?总有一些的,但把这样的行为斥之为带风向,我窃以为欠妥。

大家都有表达想法的自由,想法抛出去自会吸引同温层,这“自然风向”也许和你的看法不一致,并不代表它是被操弄的。是否带风向,依我看差别在于发言者动机纯净与否。

若是表达本身立场,那十分OK;但倘若背后隐藏着和议题无关的意图,为这个意图设计诠释议题的方向,以达到自己的目的,这就是带风向了。

最“佳”例子便是一些劣质网媒、低等“网红”和内容农场,它们的真正目的是用流量转换成广告收入,或者提高知名度,因此往往选用最耸动的视界骑劫议题;但它们并不在乎议题的本质,也没有能力剖析,只想榨取一番流量,完全不顾相关人士的死活。(“它”不是错字)

难道民众那么容易被左右吗 ?是的,但这不是愚昧,“先入为主”乃人之常情,我们都一样。

我曾亲见风向转变的过程:我发过一则笑话,读者反应本都是连串笑脸,但在“被带风向”后,接下来的反应从好笑变成嫌弃。

把搞笑看成恶意

那些网霉抢先“帮”读者诠释了内容,于是许多后来者都把搞笑看成了恶意。

别以为只有网民狂热,某些网霉网红对流量的贪婪也几近丧心病狂,后来甚至发现当中还有我曾以为是朋友的资深媒体人。

普罗大众当然有诠释自由,然而现在但凡有点微热的事情,嗜血的网霉网红都要来蹭一脚,好歹挑最具争议性的角度切入,普罗大众还有多少空间自主诠释?一般人又懒得看完标题以外的全貌,更别说客观判断了。

那么在网路江湖该如何自处呢?我想,培养好自己的能力,捉稳自己的原则,活成一座山。风,不管是吹别人还是吹自己,总是吹吹就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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