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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涉嫌纵火烧妻 警方追缉下落

(槟城1日讯)曾经家暴的丈夫与妻子吵架后,疑朝妻子身上淋汽油并点火,妻子顿时被烧成火人,所幸在孩子和邻居协助下浇熄火势,负伤送医治疗。

36岁的嫌犯目前已逃走,正受警方追缉。

事件是昨晚9时许,发生在打昔汝咯油棕园,两夫妻都是在油棕园工作,并住在园内宿舍。

威北县警区主任莫哈末阿斯里今早在槟州警察总部出席月常集会后受询时透露,35岁的妻子上半身被灼伤27%,已被送到医院留医。

他表示,印裔嫌犯与伤者结婚15年,育有4名孩子,从10至13岁。事发时,孩子们正在房间,突然听到屋后传来吵架声,正想打开房门却发现门已被锁。

“当孩子们使劲打开房门后,看到母亲已被火烧着,父亲试图以布灭火,可是火势越来越大,父亲也逃离现场,最终孩子与邻居取水浇熄火势,并召唤救护车到来。”

他指出,嫌犯4项前科,包括2项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506条文(刑事恐吓)及304条文(危险武器伤人),嫌犯也已不是首次致伤妻子。

“警方暂时援引刑事法典第326条文(严重致伤),以家庭纠纷角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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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神台纵火被控 无业汉认罪或监14年

(槟城7日讯)被控公寓楼下神台纵火,无业汉蔡美松(译音,50岁)今日被控上地庭时认罪,或面对最高监禁14年的刑罚。

控状指被告于今年3月1日凌晨4时,在垄尾松林花园第1座公寓楼下纵火焚烧神台,造成100令吉的损失,因而触犯刑事法典第435(蓄意纵火)条文。

在此项条文下一旦被定罪,可面对监禁最高14年及罚款。

基于科学鉴证报告仍未出炉,地庭法官依旺遂宣布,准予被告以5000令吉保释外出,并择定于5月13日下判。

此宗案件的主控官为比丽雅达希妮副检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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