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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涉嫌纵火烧妻 警方追缉下落

(槟城1日讯)曾经家暴的丈夫与妻子吵架后,疑朝妻子身上淋汽油并点火,妻子顿时被烧成火人,所幸在孩子和邻居协助下浇熄火势,负伤送医治疗。

36岁的嫌犯目前已逃走,正受警方追缉。

事件是昨晚9时许,发生在打昔汝咯油棕园,两夫妻都是在油棕园工作,并住在园内宿舍。

威北县警区主任莫哈末阿斯里今早在槟州警察总部出席月常集会后受询时透露,35岁的妻子上半身被灼伤27%,已被送到医院留医。

他表示,印裔嫌犯与伤者结婚15年,育有4名孩子,从10至13岁。事发时,孩子们正在房间,突然听到屋后传来吵架声,正想打开房门却发现门已被锁。

“当孩子们使劲打开房门后,看到母亲已被火烧着,父亲试图以布灭火,可是火势越来越大,父亲也逃离现场,最终孩子与邻居取水浇熄火势,并召唤救护车到来。”

他指出,嫌犯4项前科,包括2项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506条文(刑事恐吓)及304条文(危险武器伤人),嫌犯也已不是首次致伤妻子。

“警方暂时援引刑事法典第326条文(严重致伤),以家庭纠纷角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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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死双亲与外甥女 被告控谋杀禁保释

(麻坡20日讯)“麻坡一家三口烧死案”涉案的死者夫妇的儿子今日面控谋杀和严重致伤外甥女罪,被告不获保释。

48岁的被告阿兹曼共面对4项控状,包括3项谋杀罪,以及1项持武器严重致伤他人罪。

身材魁梧的被告今早由荷枪实弹的警员羁押往麻坡法庭,4项罪名分别在推事庭和地庭提控。

首3项控状指出,被告于本月9日凌晨1时至3时,在麻坡巴莪甘榜巴也勒丹,分别致死父亲莫哈末诺(82岁)、母亲雅拉(76岁),以及11岁的外甥女诺拉迪丽雅娜,抵触刑事法典第302(谋杀)条文。

10月24日过堂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处死刑,或监禁不少过30年和不超过40年,以及不少于12下鞭笞。

另一项控状则指被告在同一时间和地点,严重致伤14岁的外甥女诺拉兹玛,抵触刑事法典326(持武器严重致伤他人)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及罚款或鞭笞。

针对首3项谋杀罪名,被告在麻坡第一推事庭法官法汀达丽拉面前聆听控状后,表示明白。

本案主控官为丹尼尔副检察司,由于被告是在谋杀罪名下被提控,因此不获保释,而基于3名死者的鉴证、解剖和化验报告尚需等待2个月才能出炉,女推事因此将此案择定于10月24日过堂。

承认持械伤人罪

至于持武器严重致伤他人罪,被告在麻坡第一地庭面控时对控状直认不讳,法官娜丽曼于是同意让控方准备好案情报告书,并将此案择定于9月12日下判。

另外,被告也在刑事法典436条文(蓄意纵火破坏)条文下被调查,惟由于火灾报告尚未出炉,因此暂时未在此条文下被控。

新闻背景:警一度列猝死案处理

这起骇人听闻的案件是于本月9日凌晨约1时30分,在麻坡巴莪甘榜巴也勒丹一间住家发生。

死者莫哈末诺及太太雅拉是被告的亲生父母,小死者诺拉迪丽雅娜及伤者诺拉兹玛则是被告的外甥女。

事发时,熟睡中莫哈末诺和雅拉双双被烧成焦尸,而小孙女诺拉迪丽雅娜虽被公众及时救出火海,但却在送往医院后宣告不治。

而在火患中逃出生天的诺拉兹玛,却在到附近亲戚家求助时,被发现头部及手部受伤。

警方查案时,一度将此案列为猝死案处理,惟后来发现涉及刑事成分后,改从谋杀角度查案,并在被告遁逃近一周后,在吉隆坡武吉免登的苏丹依斯迈路将被告逮捕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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