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起诉邓章耀诽谤案
林冠英:槟未付海隧费

(槟城25日讯)槟州前首席部长林冠英起诉民政党槟州前主席邓章耀在槟城海底隧道计划课题的诽谤案件,今日开审。

林冠英目前是财政部长。他在庭上供证时说,槟州政府并未支付海底隧道计划的费用。



他说,槟州政府所支付的是槟岛3条大道的费用。

根据入禀书,林冠英是根据《新海峡时报》及《每日新闻》在去年1月17日报道,指邓章耀在一项记者会上谈及海底隧道课题时含有诽谤性。

入禀书也要求法庭发出禁令,禁止答辩人邓章耀再对起诉人发表相关诽谤言论,并要答辩人在案件下判后的7天内,在《新海峡时报》封面向起诉人刊登道歉启事,以及对起诉人作出赔偿、负责堂费。

此案将从今日起至本周四(28日)审讯,据知证人只有两人,即林冠英及邓章耀。

4媒体也遭起诉



邓章耀代表律师是郭文伟,林冠英代表律师是西蒙慕拉里,承审此案的高庭法官为拿督罗斯拉育。

邓章耀于上午8时许,在民政党槟州主席胡栋强、州秘书方志伟等人陪同下,抵达槟城高庭。

而林冠英与夫人周玉清在上午10时20分抵达,并在槟州交通大蓝图特别项目主任拿督林峰成、州议员魏子森、王丽丽、林秀琴及方美铼等人及支持者陪同下抵达。

林冠英是在去年3月13日入禀法庭起诉邓章耀,当时他是槟州首长。

林冠英除了起诉邓章耀诽谤,也起诉4家媒体《新海峡时报》、《星报》、《每日新闻》及《马来西亚前锋报》。

不过,林冠英与《新海峡时报》在去年9月达成庭外和解,《新海峡时报》除了刊登道歉启事,也须缴付13万令吉赔偿金及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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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林冠英:持千万资产 “慕尤丁有能力付140万赔偿”

(吉隆坡13日讯)民主行动党主席林冠英说,国盟主席丹斯里慕尤丁是富人,完全有能力支付法庭下令赔偿的140万令吉。

林冠英反对慕尤丁申请暂缓有关的法庭的申请中,通过宣誓书这么指出,这位前首相于2020年7月的资产申报中,显示有此能力。

他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公布的内阁成员资产申报资料显示,慕尤丁每个月收入有9万3841令吉65仙,而且持有价值在1000万令吉和1500万令吉的资产。

高庭于上个月8日裁决,慕尤丁诽谤林冠英成立,必须支付135万令吉赔偿及5万令吉堂费。林冠英事后在仍没有拿到赔偿金的情况下,入禀法庭要求宣判慕尤丁破产。

慕尤丁于本周初申请暂缓执行高庭的有关判决。

他说,如果他被判破产,就将失去国会议员资格。

慕尤丁表示需要时间筹钱,并说林冠英的律师两次来函追讨判决付款。

他说,在等待上诉庭对他提出的上诉作出宣判前,他准备先付70万令吉进林冠英代表律师以利益相关者持有的户头。

然而,林冠英认为该提议应该被拒绝,因为它质疑法院判决的完整性。

他说,判决金额虽然巨大,但并不足以构成需要批准暂缓执行的特殊情况。

他指慕尤丁的上诉不会无效,因为判决纯粹是金钱性质的。

高庭将在周一聆听慕尤丁寻求暂缓判决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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