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纳吉SRC案
4·03重新过堂

纳吉在SRC资金4200万令吉案件下,一共面对7项控状。
纳吉在SRC资金4200万令吉案件下,一共面对7项控状。

(吉隆坡22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资金4200万令吉一案,高庭今日择定于4月3日重新过堂。

主控官马诺谷陆副检察司告诉法官莫哈末纳兹兰,上诉庭已批准纳吉延缓案件审讯的申请,直到纳吉就其非正审事务申请向联邦法院所提出的上诉,有结果为止。



以拿督查芭丽雅为首的三司,昨日批准纳吉的延缓审讯申请,并表示基于摆在法庭面前的新课题,此案的审讯可能获宣判无效,以及强调纳吉并没采取拖字诀。

上诉庭驳回纳吉所提4项上诉的其中3项,他随后就此裁决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

3项被驳回的上诉是,纳吉要求取得禁令,以阻止媒体和公众议论其刑事案件、取得调查文件包括在开审前取得证人供词,以及撤回总检察署将案件由地庭移交至高庭审理的证书。

获准的上诉是,可获取拿督苏莱曼受委领导检控团的委任状副本。

高庭之前择定于2月12至28日,以及3月4至29日,一共33天审理此案,但审讯获展延,直到上诉庭审毕纳吉所提出的上诉。



去年7月4日,也是巫统北根国会议员的纳吉在SRC资金4200万令吉案件下被控,他面对3项刑事失信和1项滥用职权的控状。

同年8月8日,纳吉面对3项洗黑钱控状,数额相同。

换言之,纳吉在SRC资金4200万令吉案件下,一共面对7项控状。

66岁的纳吉身穿蓝色套装出庭,其律师是丹斯里莫哈末沙菲依。

反应

 

要闻

若纳吉居家服刑谕令属实 魏家祥:马华必遵守

(吉隆坡15日讯)马华总会长拿督斯里魏家祥强调,若有关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居家服刑涉及国家元首的谕令,那么马华必定会遵守。

他也表示,无论是否同意元首谕令,国人都必须遵守并落实谕令内容。

“我们是否支持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居家服刑,或者我们对他本人的看法也无关紧要。这是元首根据宪法行使的特赦权和皇家谕令,必须予以尊重。”

魏家祥今天在社交媒体发文回应林立迎今日稍早前要求他说明马华在纳吉居家服刑一事上的立场,重申公众对元首的谕令内容有知情权,政府行政必须透明地将此事公之于众。

“只需简单的‘是’或’否’就足够了,而不是近乎一年的闪烁其词。或者说,透明度已经不再属于这个政府的优先事项了吗?”

同时,魏家祥也要求行动党表明立场,若该谕令附录真的存在,行动党是否会退出团结政府以示抗议,抑或是会为了执政权力而继续找其他借口。

魏家祥强调,若有关允许纳吉居家服刑的谕令附录确实存在,那么政府就不能够隐瞒或拖延实行,否则将等同于公然蔑视联邦宪法。

“法院已经(针对纳吉)做出判决并判处刑罚,但赦免或减刑的权力完全属于元首。这是两个不同的权力领域,林立迎应该认识到这一点。”

魏家祥还说,如果政府认为前任元首做出错误决定,就应该向彭亨州苏丹反映;若行动党认为元首不应该对赦免有最终决定权,他们应该在国会议会厅提出修宪动议,限制或取消元首的特赦权。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