灼见

【灼见】恢复地方选举的必要/胡逸山博士

许多真正的现代民主国家可能会有至少3个政治层次的选举:地方(市、县、镇、村等)、省州,以至中央或联邦。

有者是每个政治层次分别选出主导行政的长官(市长、省长、总统等)以及代表立法的议员,也有者是只选出各个政治层次的议员,再由议员推选出行政首脑。

这些在各个政治层次被民选出来的官员们,也就必须对各自层次的政治、经济、社会等公共事务负责,让选民们对他们的公共服务表现觉得满意,否则在下一届就未必再选得上了。

与此同时,起码对于地方与省州层次来说,被民选出来在该政治层次当官,其实也就是为这些政治人物们以后有机会更上一层楼做好热身准备,譬如某位政治人物在市长或市议员任内表现卓越,那么以后就更有可能选上州长或州议员了,而如表现继续很好,那么也就更有可能选上国会议员,甚至可对总统宝座虎视眈眈了。

所以,在这些真正民主国度里,选上一个较低的政治层次可谓是政治人物们展望更好政治层次的热身运动。

其实我国以前还是有地方层次的选举的。如国阵的前身联盟当初的成立基础,即在马来亚独立前的吉隆坡市议会选举里巫统和马华的合作竞选。而现在已成为小党的人民进步党,其创办人两兄弟也是在当时的怡保市议会选举里一鸣惊人而著称的。

拿地方官职当酬庸

不过在当时马共与政府搞武装对抗以及其他模式的颠覆活动的大环境下,地方选举时常会发生被同情马共的左派渗透,所以有关当局后来毅然决然废除了地方选举,只保留了州与联邦层次的选举。

坦白说,这一举措虽然严格上来说是对本地的民主实践造成巨大的创伤,但在当时与马共你死我活的非常时期,作出这种非常举措,也还是可以理解的。

废除了地方选举,问题也就逐渐浮现出来了。地方官员改由州政府来委任,从村长到市长、县市议员(改称咨询委员云云)不等。

有关的州政府,当然也就委任该州执政党派的地方党要或支持者来出任这些地方官职,领取一些津贴等,说白了就是拿这些地方官职来做政治酬庸。

但通常民选的国州议员都是由党中央选派的政治精英,有者甚至还是外地空降过来的,未必是由当地人上阵,所以许多这些受委的地方官员也就未必积极服务来表现给选民看,以便争取上阵出线的政治动力,而是“默默耕耘”地躺平过日子。

国州议员下场看沟

反而民选的国州议员们,因为有着选民监督的政治压力,所以不止在自身的政治层次,甚至在地方层次,也必须不时有所“表现”,以前只要上报纸电视,现在更必须实时地上社交媒体,以便获得选民们的继续青睐,下一届大选里继续投票予彼等。

这才出现了国州议员必须不时到堵塞的臭水沟旁巡视,或对充满坑洞陷阱的烂马路指指点点。

尤其联邦直辖区连州的层次都没有,更让其国会议员们为解决本应属于地方层次的民生问题忙得不可开交。

这一来各个政治层次之间的事务分工就会受到严重破坏,如国会议员就难以聚焦于外交、国防、工业等更为宏观课题的问政了。

当下时过境迁,本地已然没有马共的叛乱问题,而国民素质想必也更有提高,所以近日来有关恢复地方选举的呼声,是应该加以严正重视的,也得以狂增本地真正意义上的民主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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灼见

声援纳吉,各取所需/胡逸山博士

有关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是否应从监狱中被“放”出来而居家服刑一事,近日再度掀起一股高潮。这主要是因为上诉庭在上周一就纳吉的有关上诉做出宣判,而来自政治各方的“有心人士”也就纷纷乘机宣称要为纳吉,其实更多是为了自身来造势。

先说该上诉案件吧。那主要是纳吉方面宣称去年初时任国家元首对纳吉所做出的减刑决定,除了被公开的(把其刑期减半、罚款大幅度削减)正文外,还有一份未被公开的附件;该附件里有允许纳吉居家服刑的谕令,而纳吉方入禀法庭要求(我国所通行的普通法下所允许的)司法审核,希望一审的高等法庭训令政府执行该项附件里的谕令,让纳吉得以居家服刑。但去年高庭却以纳吉一方所举的证据不足,未能证实该附件的存在为由,驳回纳吉的申请,纳吉遂进行上诉。

在本次上诉的庭审里,纳吉的律师实质上是举出了新证据,即彭亨王宫的信件,里边提到该附件是存在的。而由3位法官组成的上诉庭,遂以2比1的比例宣判纳吉上诉得直。然而,这并不意味着纳吉即可从此居家服刑;因为更贴切点来说,上诉庭是认为该附件应该是存在的,但至于其内容是否应被执行,那就发回高庭再审。况且,政府方面也可就此上诉结果,再上诉到作为本地最高法院的联邦法院去定夺。

之所以发回高庭再审,主要也是因为这附件课题俨然已演变成一项事关宪法诠释的案件。宪法里是有条文规定国家元首有权宽赦罪犯,或为后者减刑。但这里起码有相互关联的两点也还是具有争议性的,需要法庭来做出司法诠释。其一是由国家元首所主持的宽赦局所作出的宽赦或减刑决定,元首是否就必须依从,抑或元首拥有更高的有关斟酌权力?因为据一些参与宽赦局会议者或多或少的透露,宽赦局有没做出居家服刑的决定也还不确定。

其二,即便是有了这居家服刑的决定,也为国家元首所接纳,那为何不把该决定也纳入减刑令的正文里,而是另外弄个附件出来呢?这附件的法律效力是否又等同于正文呢?这些都是如纳吉再次在联邦法院里上诉得直(如政府方面上诉的话),高庭必须再审的一些课题。

而高庭就这些课题裁决后,无论是纳吉或政府一方都可能对结果不满而再上诉、再再上诉等,所以整个过程可能也得拖上一至数年时间,期间纳吉也还是只得呆在监狱里的,只不过就如当下般,几乎每隔几天都必须为接踵而来的有关一马公司的案件而出庭候审。到本案审结时,说不定纳吉都已(依减刑后算)刑满出狱了,这些课题也就不具现实意义了!

劳师动众 各怀鬼胎

但为何各造还是就纳吉“出来”与否而看来劳师动众呢?那当然都是各怀政治鬼胎的。在巫统里,看来纳吉的政治影响力仍然庞大,所以上至党主席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博士,下至一众巫青团要等,无不纷纷声援、展现“效忠”,以期得以在党内高升或至少保位。

伊斯兰党虽然当下与巫统算是对着干,但在纳吉当政的时代可是与巫统眉来眼去的,所以当下声援纳吉,那他可否影响巫统再度与伊党合作呢?当然,此一时彼一时,这应该是伊党而非巫统所主导的合作了。土团党方面,主席丹斯里慕尤丁被纳吉开除过副揆有着宿仇,但之下的党要们也不甘落虽为友党,但近日不太合拍的伊党之后,也跑去声援纳吉了。唯有昌明政府里,就有无附件也还是左推右闪,看来也得要有更为划一的说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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