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亟需修正反跳槽法/罗汉洲

社区通讯局(JKOM)副总监拿督依斯迈透露有一群人正在策划“迪拜行动”,意图重演“喜来登政变”历史,推翻团结政府。

团结政府执政后,这已不是第一次传出有人打算走“旁门左道”来推翻政府,在下依稀记的之前好像有“雅加达行动”、“伦敦行动”,都是想用违背民主原则的手段夺取执政权,但却以这次的“迪拜行动”最引人注意。

消息传出后,马上引起议论纷纷,有人相信,有人不相信,首相拿督斯里安华说他对此事是“略有所闻”,但他专注工作,没空理会;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博士则说他早就知道了,连这群人开会后的结果报告他都已拿到了。

最搞笑的是首相政治秘书曾敏凯,他说政府稳定,所以看不到推翻政府的动机。“推翻政府”就是动机啦,怎么“看不到”?

“迪拜行动”不能成事

所谓“空穴来风,其来有自”,又谓“无风不起浪,事出必有因”,所以我比较相信有“迪拜行动”这回事,以拿督依斯迈的身分,他不可能无的放矢,但由于反应不如预期的好,眼看不能成事,于是个个急忙撇清,都改口说要尊重民主。

国盟宣传主任拿督斯里阿兹敏在“喜来登政变”奔走最力,丹斯里慕尤丁拜相之后,为了酬谢他,曾打算委他为副首相,但因伙伴党大力反对,只好委他为高级部长,并宣布如果首相出国,由阿兹敏代首相职务。

阿茲敏与副首相职是一步之遥,假以时日,必能如愿以偿,不料到头来却是一场空,给团结政府破了他的好梦。他肯定耿耿于怀,所以他依然是为“迪拜行动”奔走最力的人,并自我揭露前往阿联酋前夕得到马哈迪的祝福,又宣称只要不违宪就可换政府,显然视民主原则如无物。

早两个月前,马哈迪在博客节目“出去一下”中承认他是“马基雅维利”主义者,为了得到政权,可以不择手段。原来他们都是一丘之貉,和他们谈民主民权是徒然的。

“喜来登政变”成功夺下政权,土著团结党、巫统及伊斯兰党粉墨登场,组成国盟政府,宪法专家说利用这种手段组成的非民选政府,虽没有抵触宪法,但却不合乎道德准则。

换言之,当时的国盟政府是合法但却是不道德的政府,用不民主手段来夺取政权,与军事政变乃一板之隔。

不时都有人企图利用拉拢议员的手段来夺取政权,我认为是反跳槽不完善造成的。当国会在去年通过反跳槽法时,我有一篇拙稿在本栏(2022年6月7日)说,这是不汤不水的反跳槽法,它不能阻止“喜来登”式的政变,其中条例如议员被党开除后,依然可以保有议员身分、整个党跳槽不违反跳槽法是最大漏洞,单是这两项条例就足以废掉反跳槽法的功能。

朝野不愿补大漏洞

如今看来,果不其然乎,土团党议员纷纷身在曹营心在汉,以反对党身分表态支持团结政府,土团党拿他们一点办法都没。

假如反跳槽法规定被党开除者就失去议员资格,他们敢这样做吗?又假如有这样的规定,在野党无论如何甘言厚币也拉扰不到在朝者,当然就不会有没完没了的“行动”。可惜的是,朝野双方似乎都不愿去补这两个大漏洞。

反应

 

灼见

【灼见】还不完善的反跳槽法/胡逸山博士

土著团结党6名国会议员因为倒戈支持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及其领导的政府,遭土团党根据事后修改的党章规定,终止党籍,并据此要求国会下议院议长行使反跳槽法下赋予的斟酌权,悬空该6名议员的议席;惟议长却拒绝悬空有关议席,引起议论纷纷。

舆论反弹,主要基于各界以宏观层面来看待反跳槽法制定的原本意旨,却欠缺了在微观层次的理解。

大家可能认为,该法主要的用意,就是要阻止代表某政党竞选而成功当选的议员,通过更换党籍(如从一党跳去另一党,或成为无党籍独立人士)来促成政府的变更,所以就要通过悬空有关议席来切断他们“不当”的政治目的,并维持民选政府的稳定。

如此的对该法宏观认知肯定是很正面的,也的确有其迫切性;到底2020年初导致当时执政的希盟倒台的喜来登政变,主要就是因为希盟的一些议员(来自安华所领导的人民公正党以及当时还是希盟成员党的土团党)变节与反对党一方配合才促成的。

保障跳槽议员权益

然而,反跳槽法的理想虽然崇高,但作为一个遵崇法治,尤其崇尚宪法作为最高法律地位的政体,我国在制定与执行反跳槽法时也还是必须更微观地做出一些相关的宪法调整,方能更为“名正言顺”地执行。如宪法就有保障言论自由、结社自由等政治权利的条文。反跳槽法虽然也涉及修宪才得以制定,但也必须保障“跳槽”议员的上述政治权利,其中也包括持有与党的政治路线相左的政治意见。

因此反跳槽法就出现了一个折衷的方案,即如有关议员“停止作为党员”(意指主动退党),则其议席或会被吊销;但如是某党议员(因不服从党中央的指令等)被开除党籍,则其议席将得以保留。这样的折衷安排也许未尽各界热切希望全面反跳槽的人意,但成熟的政治运作就是要意识到不时会有妥协,才能成就哪怕是只有部分的政治目的。

钻反跳槽法空子

当然,如这6位议员就是巧妙地钻了这个宪政空子,改变了他们的政治立场,但又不肯退出土团党,以免触犯反跳槽法而失去议席。如果土团党正式开除他们,他们就可根据反跳槽法的上述例外,抱着议席一起走。

土团党也只好自作聪明地玩法律文字游戏,通过之后明显刻意修改的党章,来认定这些议员已然自动“停止作为党员”,所以他们的议席应该被议长悬空。

议长应该是认定此举乃为土团党实质上开除了他们的党籍,也就被反跳槽法的例外所涵盖,因此得以保有他们的议席。

各界对议长此决定虽然一片哗然,但反跳槽法的确赋予他如此宽裕的决定议席悬空与否的斟酌权力。不过土团党几乎肯定会入禀法院,寻求司法审核,以对议长的议席保留决定,确认为违法与违宪与否。

这司法程序流程时间应该不会很短,到最终判决结果出来时,在政治上可能只会具有以后的长期判例参考意义,而对国内短期政局的变化影响不大。因为假如议长在政治上“积极”地行使其斟酌权,原则上也可以反手把从政府一方变节议员的议席悬空。至于反跳槽法是否应予修改,那就见仁见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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