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一夫二妻的合法性/洪伟翔律师

近日,一场在砂拉越古晋举办的婚宴引发广泛讨论和争议,原因是新郎竟然与二女一同进行传统的结婚仪式,引来许多网民质疑其违反法律所规定的一夫一妻制度。

也有人对其能得享齐人之福,投以欣羡的目光,同时感叹古人本就奉行一夫多妻制。

在探讨相关的法律前,须先阐明大众对于古代婚姻制度的误解。历史上,古代中国其实并没奉行一夫多妻制,而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古代男性只能娶一位正妻,且须通过繁琐程序才能娶进门,而妾室并无法定继承权,地位远不及正妻外也没有保障,与现代的所谓“小三”其实并无太大差别。

古代娶二妻属重罪

况且,在古代法律中也有明文规定,娶两位正妻属严重犯罪。这可在史书《春秋》里清楚看到“诸侯无二嫡”的记载来证明,意思是即使是获得分封的诸侯也不能够同时有两位老婆。在秦朝法律《法经·杂法》中,更是明定“夫有二妻则诛”,娶两个老婆是杀头大罪,可比现代严苛多了。

所以千万别误以为娶两个老婆,是中华文化自古以来的“优良”传统了,如上所述根本就不是那一回事。

接着,就涉及到我国法律中重婚罪的范畴。根据婚姻法及刑事法典,任何已结婚者,若再与他人举办婚礼或尝试结婚,无论在国内外进行都属于重婚,最重可坐牢7年之久,可绝对并非是一件小事啊,一点也轻忽不得。

所以要探讨本次新闻的主人翁是否有犯法,其关键在于举办此婚宴前,当事人是否已经成婚且尚未离婚。若已婚,那即使此次婚礼仅仅是仪式性的并未尝试进行注册,也依旧触犯了相关法律;若无,那这种自娱自乐的婚宴要承办其次都行,与玩乐性质的家家酒其实并无任何差别。

原配没投报警难插手

当然,就算已经触法,是否会被对付胥视有关当局会否采取行动。一般上,对于不涉及公共安全比如暴力及贪腐案件的家庭纠纷,执法者都会在有人投报后才会进行立案调查采取行动,毕竟清官难断家务事,为此若当事人(原配妻子)没有进行投报,那一般上警方并不会主动插手。

另外,比较少人提到的是,此事件发生在砂拉越,而东马土著其实与回教徒类似,可以在原住民习俗下迎娶多个妻子,婚姻关系也并不在民事法的管控下,所以并不受限于一夫一妻制,因此若当事人是砂拉越土著,那在此背景下自然也就没有触法的疑虑了。

最后,必须强调婚姻是个人私事,所以撰写此文探讨的只是相关的历史及法律问题,并无意去窥探当事人的私事。

没有人愿意自己的私生活被大众当作是茶余饭后的谈资和娱乐,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为此自不应将以窥探他人隐私为乐,这一点是基本的道德底线,必须紧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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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

别把法律操之在自己/洪伟翔律师

日前在社交媒体阅读新闻时,读到一篇报道外籍劳工在超市购买补贴食油时,被人呵斥阻扰的新闻,最终外劳只能将食油放回架子,两手空空幸幸然地离开。

对于这一种公然将法律操在自己手上,化身执法者去阻扰他人并带有羞辱性质的大声呵责,却竟然可以看到在该新闻下方的留言处,满满都是为这种行为欢呼赞同的留言,实在让人感到汗颜。

就算这位外劳仁兄真的是“违法”购买补贴食油,他人可以阻止但绝对没有权力公然斥责或强迫对方不购买。若对方执意“违法”,那最正确的处理方式应该是通知店家或执法单位,而不是自己行使执法权。

这是很简单的道理,不要把法律操之在自己的手上,化身判官去对他人违法行动做出裁决甚至处罚(斥责即是处罚),这是极不应当的事情,也与巫青团团长阿克马自行号召抵制商店、极端分子抛掷汽油弹并无任何的差别。

这是我国戾气越来越严重,社会氛围越来越糟糕的最主要原因。

我觉得你侮辱了我的宗教,我就可以去抓你围堵你强迫你录制道歉影片;发生车祸时,只要认定对方无理就能纠众殴打;根本并无二致。

结果本来对上述行为深恶痛绝的华裔社群,在这一个新闻下却大力赞赏同类型的行为,这不是妥妥的我不喜欢不同意你做,但我自己却可以去做,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此种厚颜行径的最佳体现吗?

写到这里才恍然大悟,原来大多数人不是讨厌阿克马,真正的讨厌的,其实只是阿克马并没有站在自己的这一边,成为了自己的敌人而已!如果是同一阵线,不止不会厌恶,还会大加赞赏啊!

只要针扎的不是我,就全然没有任何问题。此种心态,可悲否?恶劣否?望读者们自行思考。

没禁外籍人士购买

对了,差点忘了说。上文写到“违法”时,用了开关引号,因为事实上我国根本就没有禁止外籍人士购买补贴食油,贸消部长在年初就已经澄清过,换言之那位“正义”的擅自执法人士,根本连最基本的理据都没有!

而那些留言处发文赞赏之人,明显连这一点都不知道,竟然为一个明显错误、侵犯、羞辱他人的行为表达出高度的赞赏,这又是另一个令人感到极度无语的荒诞错误了,也体现出了我国人民普遍的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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