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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伤腕须开刀 医生获陪928.3万

(新加坡28日讯)新加坡一名女医生遇车祸伤及右手腕,称手腕疼痛多年决定动手术,但预计无法痊愈将影响收入,因此向肇祸司机索赔1229万余新元(约4312万令吉),最后获赔264万5107新元(约928万1517令吉)。

高庭判词显示,起诉人是介入性心脏专科顾问医生林瑛鸿,她也是一家诊所的董事。2017年5月4日晚上6时,她在武吉知马路开车时,一辆在第二车道驾驶的车子试图右转,结果两辆车子发生碰撞。

起诉人右手腕受伤,当天动了手术,但无法痊愈。起诉人于2020年4月30日入禀高庭起诉肇祸司机端阿都,辩方决定承担所有责任。高庭上诉审判庭法官施奇恩在审理案件后,前天针对赔偿数额发表判词。

起诉人表示,由于右手腕依旧疼痛,日后必须再次动手术,估计手腕功能将大不如前,影响工作和收入,因此索赔1229万4165新元。

法官在听取诉辩双方医生专家的意见后,认为起诉人相信在4年内会动手腕部分关节融合术,术后约7个月无法工作,工作能力将锐减25%。

经计算后,法官最后判起诉人可获赔264万5107新元,这包括249万4366新元(约875万1981令吉)未来收入损失、7万新元(约24万令吉)未来医药费,以及4万新元(约14万令吉)的伤势和痛苦(pain and suffering)赔偿等。

法官:伤势不至于丢饭碗

法官表示,伤势日后对起诉人的工作会有影响,但要说伤势对起诉人有“毁灭性后果”或“毁掉起诉人生计”,似乎过于夸大。起诉人还是可以继续行医,只是无法为病人动较复杂的手术。

法官指起诉人索赔1229万4165元,但索赔数额没有依据,她虽可获赔偿,但数额没有她要求的那么高。

另一方面,答辩人指起诉人车祸后收入不跌反增,认为没必要赔偿她的未来收入损失。

法官认为,有其他因素或能解释为何起诉人收入在车祸后有所增加。手术复杂性、手术费提高、工作量变多、职位更资深及更多病人上门等,都可能是起诉人收入在车祸后有所增加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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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违禁物 2大马减肥糖遭狮城下架

(吉隆坡18日讯)在新加坡电商平台售卖声称拥有减肥效果的4项食品,因含有违禁或不能添加至食品的药物成分,遭新加坡食品局下令立即停售并撤下广告。

该局在文告中指出,涉及停售的4项产品声称具减肥效果,分别是来自日本的Sausando减肥咖啡和减肥茶,以及来自马来西亚的Unique Good Morning和Good Night糖果。

文告表示,当局发现产品含有违禁药物,如呋塞米(Frusemide)、酚酞(Phenolphthalein)、西布曲明(Sibutramine),以及泻药成分番泻苷(Sennosides)。

当局已向卖家发出警告,立即停止销售产品。

此外,当局也吁请已购买产品的消费者,不要食用这些产品,如果已食用产品并对健康状况有疑虑,应寻求医疗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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