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有些东西是钱买不到/章龙炎

“团结政府”在主要数据库(PADU)开始以不登记得不到补贴,到最后以自动登记,诚信与能力再二再三受损。

根据网上一些资料,推动此数据库不遗余力的经济部长拉菲兹3月份单单在脸书就投放了约6.5万令吉为自己打广告,主要目的除了为自己宣传,还要推主要数据库。

即使如此,他的脸书留言绝大多数是负面的。这说明了一件事:有些东西是金钱买不到的。

事与愿违

到最后,他赌气,告诉民众要不要登记随你们。但结果却是:选择自己登记或者没有选择地被登记。软的不行来硬的。政府这做法证明PADU是多此一举,还劳民伤财。

不过,不要小看拉菲兹。看看拉菲兹的从政历程,关心民瘼并不是他的强项,突出自己是“奇才”才是重点。在野的时候,他成立过一家搞数据(例如民意调查)的公司,还提出各式各样好像有奇效的“配方”,几乎是数据分析是上上之策。

做了部长,资源多了,不再是池中物,要搞数据就搞大数据。这个还是次要的,最重要的,他说服了首相兼财长拿督斯里安华。安华还在今年1月2日为这个数据库主持推介,希望让民众对政府更有信心,可是事与愿违。

拉菲兹向安华卖什么样的配方,详情外人无法知道,但是几乎可以肯定的是统一数据还有很实在的用处:可以让政府更精确的掌握人民的喜好,包括人民的政治倾向。

这样做一方面可以高调宣传政府此举是为人民的福祉着想,另一方面可以通过细化人民的资料做其它用途,可谓一箭多雕。

砂拉越总理丹斯里阿邦佐哈里指主要数据库不应该收集与个人财务状况无关的信息,表达了许多人对隐私权与数据安全的担忧。

在他之前,砂旅游、创意工业和表演艺术部长拿督斯里阿都卡林就曾暗示有关数据或有被政治利用的风险。

在更早的时候,也有人就担忧政府会利用这数据库而成为英国作家奥威尔的 小说《1984》中的“老大哥”,监视人民的一举一动。

弄巧反拙

这都是涉及普通老百姓的切身问题。如果主要数据库那么好,对人民有好处,拉菲兹及其所代表的政府理应花更多时间向人民与“团结政府”里的成员党解释,何需要那么猴急的催民众登记?

假使拉菲兹是想借主要数据库的数据分析来“确保”安华领导的联盟继续组政府,那未免太天真了,会弄巧反拙。

拉菲兹本身在社交媒体所撒的钱,与其所想要的效果成反比,还不足为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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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

罗丝玛获释与政治检控/章龙炎

吉隆坡高庭本周四批准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夫人拿汀斯里罗丝玛撤销其12项洗钱与5项逃税控状的申请并获判无罪释放。

高庭法官慕尼安迪裁定,因为对罗丝玛的指控是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此是非法并有缺陷的。

其中,法官指控状没有披露被告的犯罪行为。此外,即使控状也没有披露非法活动,但是从非法活动所得收益却突然出现(讲直白的一些就是无中生有)。因此,没有这些要素,控状只不过指控一笔钱被汇入银行户头,这本身在法律上并不是一项罪行。

这狠狠打了控方一记耳光。不过,我看许多人(尤其是认为促成改朝换代,手上一票“值了”的人士)注意的可能是罗丝玛应不应该被无罪释放及背后有没有政治交易,而不是法官做出这个裁决的上述依据,更不是此案及其它相关案件一样,都是政治提控。

证据是根本

如何判断政治提控?我觉得很简单。首先,证据是根本。以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弊案为例。此案牵涉广泛,在我看来大家应该本着“非常的声称需要非常的证据”的精神看待。

要是大家却因为政治立场而安于道听途说、人云亦云,未审先判,只有纳吉单独“一手遮天”。因此,此案几乎可以是政治检控,因为大家不愿意看证据,却有超乎寻常的假设:纳吉铁定“吃钱”,罗丝玛铁定用纳税人的钱买名贵包包。

其二,检控有没有按既定的法律程序?大家都知道,2018年全国大选后,总检察长及反贪污委员会首席专员都是政治委任。这意味是他们有“特殊任务”,不管怎么样都要完成提控在舆论上“有罪”之人的使命,即使没有达到立案的最低门槛。

其三,任何公民在法律前都是平等、定罪之前都是无辜的。任何人都需要享有公平审讯的权利。在SRC国际案,纳吉并没有享受到这个权利(这是根据东马大法官阿都拉曼在此案的少数判决)。

所以,从一个角度来看, 慕尼安迪法官在罗丝玛洗钱及逃税控状的裁决可以被解读为对政治检控的抨击。

控方本是执法单位,法官指它的指控非法与有缺陷,不就等于说控方证据不足就指控人家,不按法律行事,还否认了罗丝玛的基本权利吗?

对某些人而言,这判决可能是个让他们感到错愕的判决(错愕是因为对罗丝玛未审先判)。无奈的是她是在拿督斯里安华当首相的时候被释放但从判词来看,这倒是个正面的发展。至少,法官没有帮办事不力的控方说话。

我们也不要忘记,罗丝玛是在2018年10月4日在上述17项控状下被控,相隔6年后被释放。

这虽然不比纳吉与财政部前秘书长丹斯里依万的失信案拖了6年因控方无法收齐文件而被判释放并不等于无罪荒谬(不是应该无罪释放吗?),但都却明显地反映出两案都避不开政治检控的嫌疑。

要是纳吉与罗丝玛如传言般贪得无厌,按理证据确凿才对,为什么控方有6年的时间,却落到这般的窘境,还徒浪费公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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