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居家工作,谁较得利?/江振鸿

新加坡政府日前宣布,从12月1日开始,该国员工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雇主提交灵活工作的请求,而雇主也必须于两个月内回复是否批准该申请,若不批准则需给予理由。

我国人力资源部长也表明,在1955年雇佣法令下,我国雇员也可向雇主申请弹性工作安排,雇主也需于60天内回复是否批准该申请,同样的若不批准则需给予理由。

其实,弹性工作包括居家工作这个疫情行动管控令的产物,已成了雇主与员工对立关系的新拉锯战。

首先,先得为雇主说句公道话,并不是所有职务及行业都能弹性工作或居家工作。

一些前线服务工作,包括银行柜台及零售业的服务和销售人员、餐饮业的厨师及招待和送餐员、航空业的空服人员及飞机师等,都无法居家工作。

制造业的工厂生产部员工及一些支援人员例如技术人员,也无法居家工作。

当然,这并不涉及职业歧视,因为所有医疗人员包括医生及护士也是无法居家工作。所以,就连社会地位高的专科医生也得每天经历塞车之苦去医院上班,无法居家工作。

所以,如果您的职务及行业属于以上,就别怪罪雇主小家子气,因为这是工作性质使然。

其实,居家工作,对于劳资双方表面上虽是双赢,然而雇主于无形中却占了较大的便宜。

对于员工而言,最主要是节省了每日上下班的通勤时间,所以拥有较多的私人时间,并可以在不影响工作效率的情况下,于弹性的工作中趁机处理一些私务,不必特地请假。

营运成本减少

对于雇主而言,因为员工不需来公司实体上班,所以公司一些营运成本例如水电费可以省却。

有些公司甚至因为需求减少(员工们都居家工作),而缩小办公室的规模,节省租金。

而居家工作的员工们,在不必起早贪黑赶来公司上班的情况下,以睡饱养足精神之态开始工作,生产效率自然高。

更重要的是,我国目前允许居家办公的企业不多,如果您的员工习惯了居家作业后,恐怕将回不去办公室实体上班的模式,保证了其对公司的忠诚度(因为无处可去)。

有雇主认为居家工作影响工作效率,那是因为其公司组织没有完善的绩效考核制度,及雇主和雇员之间缺乏有效管理。

最后,也有人说居家办公因为缺乏与同事的实体社交及交流,不利于身心健康及团队合作精神。

此事易也,雇主或团队主管定期安排居家工作的团队聚餐或会议餐,或安排一周在公司实体上班若干天,居家工作若干天的模式即可。

反应

 

言论

如何鉴定收入群体?/江振鸿

当局似乎对于取消T15收入群体的燃油、教育和医疗补贴,锲而不舍,因为经济部长拉菲兹日前表示,有关T15收入群体的定义和分类建议正在完善中,并将在近期提呈内阁审议。

其实,要准确鉴定收入群体,几乎是不可能任务,因为我国没有一个有效机制去准确鉴定一个人的收入。

目前,唯一的数据,恐怕是由个人所申报收入报税的内陆税收局。而至于所谓的PADU系统,也属个人自行申报。

报税也难反映实际收入

然而,除了那些只有单一薪金收入的打工族,在其薪金“有迹可寻”的情况下,无可奈何得如实申报之外,那些有斜杠副业收入的民众,有多少人会如实申报这些额外的收入?

大家身边是否都有一些平时驾名车戴名表、一身名牌兼穿金戴银、年年均到欧洲日本豪华游旅行、过着与其正职收入不符的生活的亲友?

此外,还有那些背后因为拥有一个理财团队,故精于财技计算以避税的富人资本家。

我身边有朋友任职于一家本地小型企业。

企业老板,挂名公司总裁,每月却只领薪区区5000令吉,因为其大部份衣食住行开销,皆报公司账。

由我们身为会计税务外行人看来匪夷所思的这些在职福利,是否有任何不合常理之处,就不得而知了。

此外,除了那些“不方便”报税的偏门生意,还有一些目前因为不被征税,故不需申报的合法收入,例如银行利息、股票资本获利、股息(单层股息)等,更别忘了那些退休人士的每年公积金派息收入。

举个例子,一名股民,于马来西亚股市交易所拥有150万单位的股票。其股票每年皆派发最少6巴仙,意即9万令吉不需报税的单层股息(已被扣了税)。

因为有了这个按月约7500令吉的股息收入,相关股民因此实现了财务自由的目标,辞掉了正职工作,提早退休。

正因为他只以这份股息为生计,没有其他任何在职收入,所以不再申报收入报税(单层股息是不需报税的)。因此,当局该如何追踪这份收入,以鉴定他是属于哪个收入群体?

退休没收入 股息却惊人

再举个例子,一名打工皇帝,退休后拥有130万的公积金存款。如果公积金年派息率5%,意即6万5000令吉,按月约5400令吉的公积金利息收入。

没有其他收入的他,也不再申报收入报税(公积金利息收入是免税的)。

因此,虽然他已退休没了正职收入,却实实在在有获得5400令吉的公积金利息月收入,所以当局又该如何定义其是属于何收入群体?

最后再举个例子,一名拥有正职收入的股民,于马来西亚股市交易所拥有50万单位的股票。其股票每年皆派发最少6巴仙,意即3万令吉不需报税的单层股息收入。

其正职收入为每月1万令吉,因为每月收入2500令吉的单层股息不需报税,因此他每年只申报那1万令吉的正职收入。

所以,当局在鉴定他是属于何收入群体时,是应该根据那1万令吉的正职收入,还是应该根据那月收入1万2500令吉的正职加股息收入呢?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