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削减燃油补贴虚虚实实/章龙炎

首相拿督斯里安华最近在卡塔尔经济论坛上接受《彭博社》记者访问时回答一道简单的问题,也就是政府何时削减燃油补贴,绕了几圈,才说政府会在适当时候削减燃油补贴。

什么时候才是适当时候?经济部长拉菲兹在去年11月宣布,政府将在明年(2024年)下半年推出RON95汽油针对性补贴计划。

今年4月中,拉菲兹坚定的说今年下半年落实。

就在本月初,《彭博社》曾引述消息称我国政府将在6月开始削减燃油补贴,但政府否认。

安华甚至斥外国媒体指我国削减燃油补贴的报道是不道德的,因为内阁尚未就此问题做出最终决定。

在安华在卡塔尔发表的言论后,拉菲兹说落实燃油针对性补贴计划的日前还未敲定。

换句话说,因为没有设定哪一个群体符合享有补贴的措施,要是政府如《彭博社》报道在今年下半年开始削减燃油补贴,没有任何一个收入阶级可免受冲击。

燃油价格调涨看来几乎是无可避免。

在去年公布的2024年财政预算案中,燃油补贴的拨款减少了120亿令吉,政府的目的是要减少燃油补贴与降低赤字。

可是,在令吉对美元疲弱及原油价格居高不下的情况下,要达到这两个目标,时间紧迫,政府还有其他选择吗?

其实,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10年前趁世界原油价格走低的时候取消燃油全面补贴,可是在2018年第14届全国大选国阵失去政权后,敦马哈迪医生领导的希望联盟政府恢复燃油补贴,以显示希盟比国阵“仁慈”,更关心民瘼。

希盟咎由自取

如今安华在面对不得不在近期内调高油价而需要付出政治代价的困境,可说希盟咎由自取。

他在卡塔尔访谈针对改革的进展缓慢的批评的回应,并无法化解此困境。

他说,过激的改革只会导致民众的愤怒与不满,并以欧洲多个地区的改革失败为例子。

他说:“那是个灾难。你假设精英分子可在没有与大众互动而具备所有对策。我认为那是所谓的精英民主派理想的基本错误。”

在马来西亚,安华可说是精英中的精英,以“改革者”的姿态让许多人特别是华人如痴如醉,而“今天上台明天汽油价格跌”的豪言,他也不设限的喊了不只一次。

他要标榜的是,即使是激进的改革也不难,关键是看谁掌权。

所以,安华在卡塔尔的讲话,其实承认自己以前的承诺是不可信的,但是为了面子问题,还是要故作高深的关心普罗大众的命运,“理顺化”燃油补贴依然在近期内开跑(我希望我是错的)。

因为现在顺民比较多,冲击肯定不会比纳吉当时推动的“改革”巨大。这是安华唯一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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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

罗丝玛获释与政治检控/章龙炎

吉隆坡高庭本周四批准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夫人拿汀斯里罗丝玛撤销其12项洗钱与5项逃税控状的申请并获判无罪释放。

高庭法官慕尼安迪裁定,因为对罗丝玛的指控是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此是非法并有缺陷的。

其中,法官指控状没有披露被告的犯罪行为。此外,即使控状也没有披露非法活动,但是从非法活动所得收益却突然出现(讲直白的一些就是无中生有)。因此,没有这些要素,控状只不过指控一笔钱被汇入银行户头,这本身在法律上并不是一项罪行。

这狠狠打了控方一记耳光。不过,我看许多人(尤其是认为促成改朝换代,手上一票“值了”的人士)注意的可能是罗丝玛应不应该被无罪释放及背后有没有政治交易,而不是法官做出这个裁决的上述依据,更不是此案及其它相关案件一样,都是政治提控。

证据是根本

如何判断政治提控?我觉得很简单。首先,证据是根本。以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弊案为例。此案牵涉广泛,在我看来大家应该本着“非常的声称需要非常的证据”的精神看待。

要是大家却因为政治立场而安于道听途说、人云亦云,未审先判,只有纳吉单独“一手遮天”。因此,此案几乎可以是政治检控,因为大家不愿意看证据,却有超乎寻常的假设:纳吉铁定“吃钱”,罗丝玛铁定用纳税人的钱买名贵包包。

其二,检控有没有按既定的法律程序?大家都知道,2018年全国大选后,总检察长及反贪污委员会首席专员都是政治委任。这意味是他们有“特殊任务”,不管怎么样都要完成提控在舆论上“有罪”之人的使命,即使没有达到立案的最低门槛。

其三,任何公民在法律前都是平等、定罪之前都是无辜的。任何人都需要享有公平审讯的权利。在SRC国际案,纳吉并没有享受到这个权利(这是根据东马大法官阿都拉曼在此案的少数判决)。

所以,从一个角度来看, 慕尼安迪法官在罗丝玛洗钱及逃税控状的裁决可以被解读为对政治检控的抨击。

控方本是执法单位,法官指它的指控非法与有缺陷,不就等于说控方证据不足就指控人家,不按法律行事,还否认了罗丝玛的基本权利吗?

对某些人而言,这判决可能是个让他们感到错愕的判决(错愕是因为对罗丝玛未审先判)。无奈的是她是在拿督斯里安华当首相的时候被释放但从判词来看,这倒是个正面的发展。至少,法官没有帮办事不力的控方说话。

我们也不要忘记,罗丝玛是在2018年10月4日在上述17项控状下被控,相隔6年后被释放。

这虽然不比纳吉与财政部前秘书长丹斯里依万的失信案拖了6年因控方无法收齐文件而被判释放并不等于无罪荒谬(不是应该无罪释放吗?),但都却明显地反映出两案都避不开政治检控的嫌疑。

要是纳吉与罗丝玛如传言般贪得无厌,按理证据确凿才对,为什么控方有6年的时间,却落到这般的窘境,还徒浪费公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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