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安华应拒绝霸凌/章龙炎

赵明福之死是民联及希望联盟在野时炒作的其中一个议题。其它议题还有莱纳斯稀土厂、选举不干净、高国债将导致国家破产、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 、纳吉卖国(卖给中国)、承认华文独中统考等等,不一而足。

民联及希盟让绝大多数华人选民相信(因为马来选民还不至于那么一面倒),要解决这些问题,换政府是唯一的方法。

因为民联及希盟的领袖即使不是天使,也是正义及有超能力的人。国阵领袖做不到的,他们不但能做到而且可以神速地做到。

霸道才是硬道理

在“说服”民众的过程中,除了自我吹嘘与施展忽悠大法,少不了是要欺凌或霸凌——霸道不讲理,要是你不在他们那边就是邪恶的。换句话说,霸道才是硬道理。

欺凌的方法千奇百怪。但在华人社群,最常看到的是把马华当作是欺凌的软目标。为马华讲几句公道话的人士都难免会被牵连。踩马华才是“正道”。可是,那些欺凌他人成自然的人士,一方面骂马华在维护华人权益失责甚至是“卖华”,另一方面却很自豪对马来西亚华人保住族群与文化特征与于荣焉。

你这样问,他们会辩护那是华人之功劳,与马华无关。可是,马华不就是华人政党吗?该党党员难道不是华人,在马来西亚华人政治不曾起得重要的作用吗?

马华被欺凌的更显著特征就是那些谩骂指控马华无能的人,却怪马华不做这个那个。逻辑大概是这样的:你手无缚鸡之力,为何不能当大力士?

继承火箭欺凌本色

在赵明福逝世15周年之际展开“正义之行”到国会大厦呈备忘录受阻,赵明福的妹妹赵丽兰还是不忘顺便踩马华一脚,就是一例。

她在批评那些冷眼旁观没作为的正副部长和国会议员之际表示:“我们希望看到比当年马华更勇敢的正副部长、国会议员批评监督政府在明福案件上的作为。”

把那些不与他们在一起的政府部长与议员与马华当时“不够勇敢”相提并论,着实暴露了她继承自民主行动党的欺凌本色。讲逻辑,没有;道理,也没有。

很简单,当时民联及希盟领袖都很勇敢很正义,远比马华勇敢。他们还信誓旦旦为赵明福洗冤。他们信誓旦旦的还有文章开头所述的其他议题。这都跟马华没有关系。

勇敢就能水落石出?

说到勇敢,应该以民联及希盟议员的勇敢为标准。以马华为标准,除了让人觉得是无理取闹之外,还居心叵测。马华的领袖即使像民联及希盟的领袖那么勇敢,赵明福案就能水落石出了吗?

这么多年以来,赵家要的“正义”是法庭宣判赵明福是他杀,而且要元凶受到法律的制裁。除了这个结果,其它都不获接受。这不是欺凌是什么?

所以,我倒是希望首相拿督斯里安华要是真的接见了赵家,应该让赵家明白,身为首相,他不能越权去插手法庭的事,此案需有个了结。再纠缠下去,要团结政府怎么救国?

安华应该拒绝霸凌,不要像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那么容易受欺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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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赵明福家属与枉死者家属 吁立法禁止执法员施虐

(吉隆坡9日讯)赵明福家属和拘留期间死亡的受害者家属今日齐呼吁政府立法,禁止执法人员实施身体虐待,从而遏止拘留期间的酷刑和死亡问题。

受害者卡马鲁尼占、赛莫哈末及赵明福的家属指出,由于在拘留期间死亡的案件已成为长期存在的问题,因此需要法律加以遏制。

他们今日在记者会上发表联合声明,并发布他们建议的反酷刑法案时说,如果执法人员因实施酷刑、性虐待、强奸、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被判有罪,将面临30至40年的最高监禁刑罚。

“此外,目睹其他执法人员酷刑行为的执法人员必须向警方、独立警察行为不检委员会(IPCC)或人权委员会报告,否则将构成犯罪。”

他们指出,虽然现有法律可以适用于拘留期间死亡案件,但这些法律很少用于提控,更难以对实施酷刑的执法人员定罪。

他们因而宣布,成立一个扣留期间受虐者后援组织,以倡导相关改革。

扣留期间受虐者后援组织计划发起全国巡回宣传活动,以提高公众对有关法案的认识并争取支持。

赵明福生前是时任行动党雪州行政议员欧阳捍华的政治秘书,他于2009年7月16日,被发现卧尸在莎阿南商业广场5楼阳台,此前在同大厦14楼反贪会办公室录口供。

卡马鲁尼占和赛莫哈末则是在拘留期间死亡的被拘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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