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专栏

网红要谨言慎行/万年船

证券监督委员会近日更新投资建议提供指南,规定所有分享金融见解或建议,向粉丝推广投资市场产品的网红,须获得该委员会颁发的执照,才能收取佣金或其他回酬。

该委员会进一步说明,根据2007年资本市场和服务法令下,无执照从事此类活动属于违法行为,将受到惩罚。任何被判有罪的人士可能被罚款不超过1000万令吉或不超过10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卖金融产品须执照

所以呀,网红们,金融产品须要专业知识和执业执照的认可,不是普通的直播带货,如果不慎重其事,一个不小心,所面对的处罚足以让您悔不当初,后悔一生。

一向以来,从事销售金融产品如信托基金、保险还是股票交易的代理或经纪都受到金融法令的严格管制,不但必须通过所规定的考试,每年还必须参与一定时间的课程来充实自己的学问,不然执照将被吊销。

网红这个新兴的行业,所赚取的有带货佣金和网页流量,如果追随者多了,受到一些推销金融公司的垂青,邀他们一起共同推广产品,是很平常的事。但是,行有行规,担任产品或公司的代言人,和销售产品是两回事。金融产品方面,不是您出名,一呼百应之下,就自以为可以好像卖鱼卖花那样卖。

卖鱼卖花不用专业认证,您可以自诩为个中高手,让听您的“愿者上钓”。

可是,推销金融产品就不一样了,那牵涉的客户的理财,如果建议错误,让客户蒙受亏损,相关金融自律协会或执法当局可以采取制裁或处罚行动。没有相关考试认证或行业执照,就已经是一项违法行为。

既然证监委员会开了声,奉劝网红一句,不管是有意或无意,还是对金融产品敬而远之。因为,在金融行业上的建议或分享,必须要符合身份,不然的话,被证监会盯上,可能会吃不了兜着走。而且,无牌却提供投资建议,甚至抽取佣金,万一客户投诉的话,可能被套上一个诈骗的罪名。

取缔“投资专家”

万年船年前不是曾经说过,美国的“股市投资专家”,在招商的广告上,措辞特别小心,不然分分钟钟会遭到不满的客户起诉,或者执法单位的取缔。

在这里,我们看到投资专家的广告满天飞,在社交媒体如面子书等层出不穷,有些居然公开非法挪用一些投资名人的肖像,让当事人不厌其烦。因此,证监会此时提出警告,若不听话,就开始取缔行动,正是时候。

不然,专业建议和专业诈骗,模糊到分不清界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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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新闻

证监会:采用MCCG 上市公司监管有进步

(吉隆坡4日讯)大马证券监督委员会表示,上市公司在采用马来西亚公司监管准则(MCCG)方面有所进步。

证监会今天发布的《2024年企业治理监测报告》里点出,在48种的实践里有30种的采用率高于90%,反映了上市公司对企业治理的承诺。

然而,该报告也强调三个需要进一步改进的地方,分别是董事部组成、通过混合方式举办股东大会(AGM)加强股东参与度、以及深入整合永续监管实践。

报告显示,只有18%的上市公司采用非执行董事的9年任期机制,凸显董事部组成方面应采取更积极措施的必要性。

此外,今年还有超过50%上市公司继续举行线上或混合模式的股东大会,但自证监会8月起宣布,上市公须在明年3月1日起举行实体或混合股东大会。

“这有望增强股东参与度,让股东能够更有意义参与互动。”

值得注意的是,永续发展治理显著提升,现有超过96%上市公司采用注重管理层进行监督的做法。

这些包括,更清晰传达永续发展战略和目标,并确保董事部随时了解永续发展的情况。

证监会主席拿督莫哈末法依兹指出:“企业监管必须不断发展,以应对新挑战并推动长远韧性;公司应通过整合永续性、加强利益相关者参与和挑战领导层以保持敏捷性,使治理和战略保持一致。”

他续说道:“随着我国努力朝向实现更具包容和永续的经济,我们将会继续支持公司采用能为企业带来长期价值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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