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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廖家慧失踪】 小家慧终与家人团聚

(吉隆坡23日讯)在新山Eco Galleria举办的盆舞节活动上失踪的6岁女童廖家慧终于与家人团聚了。

她今午由雪州警方亲自从士拉央医院接出院,一路护送到新山与家人见面。

廖家慧大约傍晚时分回到新山,由母亲廖巧欣接回家。

据一名相信是亲属的网民上传女童与家人团聚的照片。

“谢谢大家关心。已经平安了,(廖家慧)也很累了。我们今晚给妹妹回家团聚好好休息。”

她指本身问了当事人,对方在接受后才把照片上传。

“无论如何,真的很感谢大家这几天一起关注这件事。妹妹(廖家慧)的家人也通知我转告网友,家人真的非常感谢你们无私分享任何一个帖子。”

此外,另一名相信也是亲属的网民在脸书群组上传一张女童在新山直律街一家餐馆的照片,照片中的廖家慧憔悴不少。

这名网民也指女童失踪期间不懂经历了什么,样子憔悴许多,幸好能平安归来,一切都会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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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廖家慧失踪】嫌犯明法庭面对15控状

(新山7日讯)涉嫌6岁女童失踪案的31岁男嫌犯,明天将分别新山和古来的法庭,面对15项控状,包括拐带儿童、秘密非法禁锢、拥有猥亵物品、拥有性虐待儿童的物品等。

柔佛州总警长古马今晚发文告指出,嫌犯将于8月8日分别在新山法庭及古来推事庭面控。

他说,警方向柔佛州副检察司办公室提呈了2份调查报告, 事关嫌犯在于今年7月20日在新山Eco Galleria掳走一名6岁女童,因此获准对嫌犯提出15项控状。

他促请民众尤其父母时刻监督孩子的活动和身心灵发展, 以及早发现儿童性侵罪案的发生,让干案者受到法律制裁。

他说,若有任何情报,可联系柔佛州警方热线(019-279 2095)或行动室联络号码 (07-221 2999)。

嫌犯是于7月23日凌晨4时45分许被捕后,被警方押至新山法庭申请延扣7天至7月29日,并于7月29日第二度被带往新山法庭获准延长扣留6天至本月4日期满,在同日再遭警方援引上述2项法律条文逮捕调查。警方随后在隔天(5日)将嫌犯押至古来法庭申请延扣令,获准延扣至本月10日。

古马在文告中列明的控状如下:

一、1项触犯刑事法典第363(绑架)条文的控状,即绑架被合法监护的儿童,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7年及罚款;

二、1项触犯刑事法典第346(秘密非法禁锢)条文的控状,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年;

三、7项触犯刑事法典第292 (拥有猥褻物品)条文的控状,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3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四、4项触犯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8(b)条文,即拥有、 收集及索取儿童色情照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不超过15年及鞭笞不少过3下;

五、1项触犯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0条文,即拥有性虐待儿童的物品,一旦罪成,可被 判处监禁不超过5年或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六、1项触犯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5(a)(ii)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不超10年或罚款不超过2万令吉, 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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