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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MDB案呈逾2500页文件 辩方指4控状重叠存缺陷

(吉隆坡19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为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弊案提交了大约2500页的辩护文件。

纳吉的首席律师丹斯里沙菲依指出,纳吉在一马公司洗黑钱和滥权案中,所面对的4项滥权控状,存在缺陷和重叠性。

他说,控状出现缺陷和重叠性是严重的问题,基于这个理由,他认为应该让纳吉获释。

涉及22亿8000万令吉的1MDB滥权和洗钱案今日开始进入控辩双方进行口头陈词阶段。

沙菲依今日向高庭表示,本案的大量的证据皆是“一面倒的”,辩方对此不能妥协。

“这表明指控存有缺陷,尤其是4项主要的指控。”

沙菲依向法官拿督科林劳伦斯指出,这些指控存在多重性和重复性等缺陷,导致含糊不清。

今年70岁纳吉是于2018年9月20日,因此案被提控上庭。他在此案中共面对4项滥权控状以及21项洗黑钱控状。

沙菲依说,首个滥权控状实际上有4个主要部分,而第2至第4项滥权控状,则实际上各有2个主要部分。

“也就是说,在滥权方面,理应是有10项控状,而不是4项控状。”

沙菲依指出,这并不是说要让其当事人纳吉面对更多的控状,而是必需要有公平的审讯,必需写明所有的控状。

“我细查了所有的4项控状(滥权),所有的10个部分都是涉及不一样的元素。”

他也说,控状的缺陷为辩护带来了困难,基于这个理由,他认为应该让纳吉获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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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当年事情不知情” 纳吉对SRC亏损50亿感懊悔

(吉隆坡18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承认对SRC国际公司面临至少11亿8000万美元(约50亿令吉)的损失,他在事后感到有些懊悔!

不过,他强调说,针对SRC国际公司当年所发生的事情,他并不知情,也没取得任何信息。

SRC国际公司向纳吉和SRC前总执行长聂法依沙提出民事诉讼案续审,作为答辩方证人的纳吉今日在高等法庭继续供证。

SRC国际公司在被转为财长机构全权拥有前,是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的子公司。SRC国际公司的代表律师此前在发表开案陈词时指出,纳吉通过操纵SRC国际公司,从公务员退休基金局获得高达40亿令吉的贷款。

SRC国际公司代表律师关威胜盘问纳吉:“作为一个有权有势的人(时任首相和财政部长),你(纳吉)有更大责任和义务,按照法律办事,不为了个人利益而滥用资金。”

纳吉表示,当时作为首相和财政部长,有很大责任和义务,但他从未授权任何资金汇入其私人户头,并坚持认为自己根本不知道资金流动情况。

关威胜接着问纳吉:“事后看来,在2020年,你(纳吉)因为SRC发生的事件而在刑事案中被定罪,对于SRC所发生的事情,你有任何懊悔吗?”

纳吉说:“我有些后悔,但事件发生的关键时刻,我对SRC发生的事情不知情,也没取得任何信息。”

另外,关威胜也出示有关1亿2000万美元资金,从SRC国际公司汇入纳吉在大马伊斯兰银行私人户头的资金流向图。

根据资金流向图显示,来自公务员退休基金局的2笔各20亿令吉贷款,分别在2011年8月29日及2012年3月30日汇入SRC,并经过4层汇入纳吉在大马回教银行尾号为9694的户头。

纳吉同意关威胜所指,即根据文件显示,SRC国际公司的资金通过数个单位,汇入上述9694的户头。

他也承认,文件显示在第4层的资金流向,共有3笔资金分别在2011年12月29日(7000万美元)、2012年3月12日(2500万美元)及2012年5约2日(2500万美元)汇入9694的户头。

不过,他表示坚持此前的供词,即其户头的1亿2000万美元并不是来自SRC国际公司或公务员退休基金局,也不曾说过这笔资金是个人收入。

在这项民事诉讼中,SRC国际公司指纳吉为自己谋取至少1亿2000万美元的财富,并在此过程中给SRC国际公司乃至人民造成至少11亿8000万美元的损害和损失,且损失正在持续累积。

“SRC国际公司将通过民事诉讼,寻求法庭谕令纳吉应对欺诈行为承担责任,纳吉和聂法依沙有责任支付公司损失的11亿8000万美元。”

较后,承审法官拿督阿末费鲁兹表示将于10月21日继续审理此案。

高庭是在2020年7月28日,宣判纳吉涉及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洗钱案,所有7项控状皆罪名成立,被判入狱12年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

特赦局是在2月2日宣布,纳吉获得减刑,刑期从12年减至6年,且需缴交的2亿1000万令吉罚款也减至5000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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