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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马11非政府组织 拒让沙砂获1/3上议院席位

(吉隆坡30日讯)来自东马的 11 个非政府组织表示,拒绝让沙巴和砂拉越获得国会上议院三分之一席位的献议。

东马11个非政府组织发布联合文告形容,这是“虚伪”的献议,而且被视为“对沙巴人和砂拉越人的侮辱”。

文告说,国会上议院并不是权力所在,人民不可能期望非民选的上议员有权力为沙巴和砂拉越合法发声。

“如果上议员实力强大,新加坡、北婆罗洲(沙巴)和砂拉越领袖早在1963年就会要求获得上议院三分之一的席位。”

联合发文告的非政府组织包括砂拉越人民心愿协会、达雅族国际组织、沙巴祖先土地捍卫者、婆罗洲公民社会金多尔倡议、沙巴达雅族社区福利机构、砂拉越土著联盟等。

文告指出,更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将新加坡在1965年脱离联邦之前所拥有的国会下议院议席,重新分配给沙巴和砂拉越。

“当马来西亚于1963年成立联邦时,沙巴、砂拉越和新加坡获得了下议院超过34%的议席。”

这11个组织也表达支持净选盟、行动大马、社会崛起和 非政府组织ENGAGE 等组织的倡议,提议在上议院赋予东马否决权,以实现1963 年马来西亚协议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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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

东西马不能分开/谢诗坚博士

在2023年6月的一宗案件审讯中,吉隆坡高庭判决12名原诉人挑战沙巴及砂拉越的主权归属争议败诉,因为申请人没有合理的理由。

法官亚历山大萧在判决书上指出,这起诉讼难以为继,而且是错误的,因为在联邦宪法下,沙巴和砂拉越是联邦的一部分。

没修宪不可能脱离

在没有修宪下,沙巴和砂拉越是不可能脱离马来西亚,而且任何修宪都必须得到国会及相关州属的州议会至少2/3的议员支持,才能成事。

对此,法官判起诉人败诉外,也谕令起诉人各付1万令吉的堂费给联邦及砂州政府。

这宗案件并不是第一宗,在这之前,也曾发生过反对马来西亚成立的诉讼案件。那是在1963年时,由伊斯兰党控制的吉兰丹州政府指责联邦违宪,未征询丹州意见而成立马来西亚。

当年法院的判决是吉兰丹无权挑战联邦法院,而且在组织马来西亚时,已明确表明这个原属马来亚联合邦的国家,只可以通过修宪将马来亚联合邦扩大成马来西亚联邦,无须向每个州进行询问。于是判丹州政府败诉。

在此事件之前,还有一段与之有关的历史。那是在1948年,英方要成立马来亚联合邦前,面对槟城人的反对。这批约200人的峇峇在大会堂举行大会,一致要求槟榔屿与新加坡一样,不要加入马来亚联合邦,宁可保留如同新加坡的殖民地地位。

虽然有此抗议,但英国完全不理会,而在当年通过槟州立法议会否决峇峇提出不要加入联合邦的议案。投票的结果是14票赞成,10票反对,意味着槟城不能脱离马来亚。

未想马来西亚计划在1961年提出时,却遭致更大的风暴。其一是印尼和菲律宾反对将马来亚扩大成马来西亚(加入沙巴、砂拉越、新加坡和汶莱);更进一步引发印尼在1963年采取对抗政策。

后来三方通过外交途径才使紧张局势稍有缓和,可是外交纷争依然存在。

其二是组成马来西亚必须先征询东马人的同意,只有大部分沙砂人民同意才能成事。

于是一个以英国人柯波为首的调查团成立了,名义上是聆取民意,实则只是走过场,而马来西亚只能同意押后成立,但不能一拖再拖。

恢复东马“邦”地位

于是在1963年9月16,西马人不明就里为何会有印尼军队入侵西马?而东马人;尤其是砂拉越人民成立了武装部队打起游击战来。

整个马来西亚也在阴影的笼罩中成立起来,但问题还未结束,东马人认为9月16日才是他们的独立日,8月31日与他们无关,一场意识上的不同也就在东西马民间发酵起来。

第三点也是最为重要的是,在加入马来西亚之前,沙巴和砂拉越分别与联邦签署两份协议(沙巴20点及砂拉越18点)。但在1976年时,东马经过国会修宪,将东马的“邦”地位取消,变成与西马一样“州”的地位。

这项争论直到2021年才被纠正回来。既然东马地位相对为高,在2022年组成的新内阁中,就多了一位来自砂拉越的副首相法迪拉。除了东马地位相应提高外,也积极争取更多的地方权利,包括移民、劳工的权利,扩大到教育、卫生和基建的提升。

就我们看来,东马不必急于退出马来西亚(新加坡的退出是因国会同意的),而东马的沙砂已享有更大的权力,加上印尼迁都加里曼丹的努山达拉,有利马印两国朝向更大的合作。

因此,我们建议在原来的基础上,提高东马的地位。这样一来,因为有了印尼的辅佐,两国肯定不再会对抗,反之会成为更加守望相助的好邻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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