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李光耀故居留或不留?/刘泰安

新加坡建国总理李光耀的女儿、前总理、现任国务资政李显龙的胞妹李玮玲医生10月9日病逝,令人哀悼之余,也关注她的住宅、即李光耀位于欧思礼路38号的故居,究竟保留抑或不留?

众所周知,李光耀2015年3月23日逝世,留下一份遗嘱,表达希望去世后,立即拆除故居,以免它成为“供人崇拜的遗迹”。如果女儿李玮玲选择继续居住,房子得在她搬出后立即拆除。

子女交恶根源

这一遗愿成为李光耀身后其子女交恶的根源,肯定是一世英明的李氏始料不及。

李玮玲和弟弟李显扬坚持要执行父亲遗愿,拆除故居;但他们的长兄李显龙不尽同意,而受到弟妹指责违背父亲遗愿,保留故居是为了“加强自身的政治资本”。

当前李光耀故居存废的问题,让今年5月15日才出任新加坡第4任总理的黄循财面临考验。如何妥善解决有关问题,在在考验他的政治智慧与能力!

新加坡政府曾于2016年成立部长委员会,探讨处置欧思礼路38号的事宜,委员会由时任副总理张志贤领导,时任国家发展部长的黄循财也是成员之一。

委员会在2018年公布的报告中,列出3个选项:保留故居、只保留具历史价值的地下层饭厅,以及完全拆除并重新发展该地段。但最终没有结论,因为李玮玲仍然住在房子里。

如今房子已空出来了,悬而未决的案子,也来到了结的时刻。

据知,这座洋房现在的拥有者是李显扬,但新加坡的法律赋予政府对被指定为古迹的财产颁发保护令的权力,不容产业拥有者任意而为。

李显龙曾在2018年表示,希望政府“做出明智的决定,既尊重我父亲的遗愿,也符合公众利益”。不知如今已下台的他,是否仍然反对拆除父亲故居?

李光耀是一位声名远扬的政治家,他决定死后必须拆除故居,不想让自己住了70年的私人住宅成为公共纪念场所。这令我想起他在中国祖籍地的祖居及纪念馆。

我去年10月间参团旅游福建及潮汕。途中导游征得团员同意,取消游览行程原有的东山島,改为参观位于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的李光耀祖居旅游景区。

李光耀祖居“中翰第”,建于清光绪十年(1884年),为李光耀的曾祖父李沐文在新加坡经商发迹后回乡所建。

这是一座典型的客家围屋,砖木结构,三合院布局。大门顶额所书的“中翰第”,乃买官所得的称号。

据知,李光耀祖居被列入梅州市文物保护单位和国家4A级旅游景区。这座其实非常普通的宅第,因为是新加坡国父李光耀的祖居,而成为梅州大埔的骄傲和对外宣传的一张名片!

景区内还有一个“李光耀纪念馆”,内有4个展厅,以图文、视频、蜡像的形式介绍了李光耀的一生事迹和新加坡的历史。

导游强调,李光耀和李显龙两父子从未回过祖居地祭祖或探亲,尽管他俩历来访华的次数不少。

合理的解释是,李光耀坚持他是新加坡人,认定自己的家谱系从新加坡开始,与中国无关。作为新加坡国父,李光耀的形象,就是新加坡的国家形象。

纵观李光耀自己不探访在中国的祖居,也不愿自己的故居成为后人追思的遗迹或游人打卡的景区,可见他言行一致的风范!

虽死了还活着

中国现代诗人、中国民主同盟成员臧克家的名诗《有的人》写道:“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

李光耀已离世9年,新加坡至今沒有建立一座“李光耀纪念馆”。他不需要保留故居来让新加坡人缅怀他的功绩,因为他就是“虽死了还活着”的一代伟人。

相比之下,我国有的是“虽活着却已死了”的前国家领导人,实令国人唏嘘不已啊!

 

ADVERTISEMENT

 
 

 

反应

 

要闻

无证表演大戏被捕 6台湾新加坡人罚款获释

(北海17日讯)6名早前涉嫌未持有效准证表演大戏被槟州移民局逮捕的台湾及新加坡籍演员,缴付罚款后已于昨日获释。

掌管槟州旅游及创意经济委员会的行政议员黄汉伟今日受询时证实,4名台湾与2名新加坡籍演员并未被提控上庭,他们在缴付罚款后已获释。

他指出,他亲自与槟州移民局主任通话并了解情况后,获告知他们6人在缴清罚款后已获移民局释放,惟他未询问他们面对的罚款多寡。

“有一些程序,我并没有详细询问。”

询及获释的台湾及新加坡籍演员是否已经离境时,他表示,他对此不清楚,也没有进一步追问。

不过,黄汉伟宣称,他们持有社交访问通行证入境我国,因此在通行证有效期内,他们可以继续停留。

槟州移民局上周四晚上在北海一间神庙展开取缔行动,上述人士因未持有表演准证,在台上穿着戏服演出时被执法人员带走。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任何外国艺术家必须向海外艺人表演与电影播放中心委员会(PUSPAL)提出申请,获准后才可演出。该机构负责协调电影拍摄及表演申请,以及外国艺术家的演出。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