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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做有损国家利益之事 纳吉:别叫我“SRC之父”

(吉隆坡21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强调,他绝对不是“SRC国际公司之父”。

他说,成立SRC并非其意愿,他也不是提出成立SRC的人。

“请不要把我称为SRC之父。”

SRC公司向纳吉和SRC前总执行长聂法依沙提出的民事诉讼今日续审,身为答辩方证人的纳吉今日供证时说,作为在宪法下宣誓就职的首相,他在任期间绝不会做出任何有损SRC国际公司或国家利益的事情。

在被财长机构全权拥有之前,SRC是一个马来西亚发展公司(1MDB)的子公司。SRC的代表律师此前在陈词时提及,纳吉通过操纵SRC,从公务员退休基金局获得高达40亿令吉贷款。

纳吉在接受SRC前非执行董事拿督苏博雅欣的代表律师拿督古迪雅欣的盘问时,同意后者所指,即SRC从一开始就背负巨债,因为从公务员退积金局贷款。

古迪雅欣询问纳吉,是否曾问过SRC董事,SRC是否需要贷款及需要多少数额?

纳吉表示,他当时是指望聂法依沙会和董事局就SRC申请贷款以及投资事项展开讨论。

他供称,在SRC的事务上,他是相信SRC管理层(聂法依沙)的,因为他本身无法对公司进行微观管理。

古迪雅欣于是纠正纳吉:“你(纳吉)当然不能对SRC进行微观管理,我说的并非你是否指望管理层或董事局,而是你是否曾询问董事会有关SRC申请贷款一事。

“你(纳吉)是否知道SRC如何使用贷款,如何用在有利于SRC的事情上?”

纳吉回应道,他本身是指望董事局和管理层履行职责。

“我的意思是,我必须信任别人,(否则)政府要如何运作?”

古迪雅欣指出,纳吉在此诉讼中,并没具体说明董事局做了什么事导致SRC蒙受损失。

纳吉供称,在技术层面上,董事局遵循了SRC的战略方向,但在“如何”实现方向方面,则违背了公司的最佳利益。

“当董事局实现某些国家目标时,他们仍然必须遵守法律和公司章程。”

SRC前董事丹斯里依斯密此前供称,SRC获得公务员退休基金局两笔贷款后,并未完成任何投资。

对此,纳吉今日进一步供称,董事们若不同意SRC的方向或运作方式,可以选择离职,无需完全跟随公司的决定。

“董事们也可与我进行会议,进一步讨论以及做出决策。”

在这项民事诉讼中,SRC国际公司指纳吉为自己谋取至少1亿2000万美元的财富,并在此过程中给SRC国际公司乃至人民造成至少11亿8000万美元的损害和损失,且损失正在持续累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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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

轻视实干者的后果/章龙炎

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到我国进行国事访问之前及之后,网络世界冒出许多“历史回顾”。最吸引人的是,当时在野、现在在朝且身居高位的政治人物,在社交媒体发布带有“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出卖国家给中国”等讯息的贴文。

纳吉当时因与中国建立密切关系而遭这些政治人物嘲讽与抨击。

时过境迁,对这些“历史回顾”,有人轻描淡写地说,那是政治。意思似乎是:为了政治目的,可以不择手段。即使如此,这并不意味着多数人会接受这样的托辞。凡走过的,必留下痕迹。

搞政治,需要有一定的高度,尤其是在涉及国与国之间关系的课题上。综合这些当初在野、后来在朝的政治人物的谈话内容,他们之所以无上限地抨击纳吉,是因为他们没想到真的能从国阵手中赢得政权,对自己的言行也就不设下限。

他们操弄我国与中国关系的课题,主要目的是借此挑拨马来社会反纳吉及他领导的国阵。

吊诡的是,与中国有着剪不断“情意结”的大多数马来西亚华人,却是“义无反顾”反纳吉的族群,而非马来族群。这意味着,希望联盟打出“反中牌”在马来社会中其实是事倍功半。

那纳吉当时是否误读了华人?根据当时的民意,华人整体是较为“亲华”的。

但他们可能认为,与中国建立密切关系是理所当然的,无论谁当首相都不会影响这关系,因此可以毫无顾忌地反纳吉。或者说,是以“告别腐败”为由反纳吉、反国阵。

从这点看,当时的华人在政治上可说是“画地为牢”,被国内政治宣传误导,没有从马来西亚在国际关系中的特殊地位,尤其是地缘政治的角度,作为选政府的关键考量。

华人偏好善于演说的领袖

更别说重视首相的国际领导才能了。几乎可以肯定地说,纳吉被“当草”,说明华人偏好强硬或善于演说的领袖,而非实干有为的国家领袖。

你看,纳吉任内与中国合作无间。当时被抨击得体无完肤的计划,如东海岸衔接铁路(东铁)、马中关丹产业园、宝腾—吉利合作、TRX等,希望联盟执政后却脸皮厚厚地“继承”了下来。没有高度的政治,是蛮可悲的。

所以,民主行动党秘书长陆兆福赠送刻有“东风浩荡,实干兴邦”的锡蜡盘龙雕给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是锦上添花。要是陆兆福把“实干兴邦”送给他的老板,那才是雪中送炭,也可与其老板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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