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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吉:对高层私会不知情 “从未出入刘特佐私宅”

(吉隆坡3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表示,对于在逃富商刘特佐位于嘉炳路的私宅,他毫不知情,并且从未踏足过该处。

一个马来西亚发展公司(1MDB)弊案昨日进入自辩阶段,作为被告的纳吉今日在法庭上作供时表示,他的特别官员拿督安哈里以及1MDB高层曾多次出入刘特佐的私宅。

这些高层人员包括1MDB前两任首席执行员拿督沙鲁尔与莫哈末哈仄、前首席财务员阿兹米、前法律顾问吕爱霜等,现皆是控方证人。

“这些事实表明,他们与刘特佐之间可能有所图谋。”

在首席辩护律师丹斯里沙菲依的询问下,纳吉透露,在1MDB案的庭审过程中,他首次得知刘特佐曾在其私宅与这些人举行过会议。控方证人之一的沙鲁尔曾供称,刘特佐会在嘉炳路的住所与他们会面,并称这些行动都是在纳吉的批准下进行的。

纳吉表示,如果刘特佐真的是在他的指示下行事,那么这些“会议”理应在1MDB办公室或首相办公室举行。

他指出,刘特佐在1MDB并未担任任何正式职务,沙鲁尔不应当听从他的指示。

“如果沙鲁尔相信刘特佐的指示是合法且保密的,那么他应当通过1MDB的官方邮箱,而不是冒险使用未经授权的个人邮箱。”

他也表示,如果沙鲁尔相信刘特佐的说法,认为一切都是得到自己同意的,那么他应该将相关邮件抄送给自己,以便作为涉及此事的证据。

“但是,沙鲁尔从未这么做。”

纳吉坚称,刘特佐完全是单独策划了这起串谋事件,而他对此毫不知情,更未参与其中。

纳吉在1MDB案件中
25项控状全成立

今年10月,高庭法官拿督科林劳伦斯宣判,前首相纳吉在1MDB案件中的25项控状全部成立。纳吉面对的25项控罪中,包括4项滥权贪污罪,涉及金额高达22亿8293万令吉,另外21项则是洗钱罪,金额相同,涉及非法资金的收受与转移。

现年71岁的纳吉,因挪用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案罪名成立,于2022年8月23日被判入狱12年并罚款2亿1000万令吉,目前在加影监狱服刑。

特赦局今年初宣布将纳吉的刑期减至6年,罚款降至5000万令吉,若纳吉未缴罚款,刑期将增加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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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吉:1MDB事务 从未阻胡斯尼插手

(吉隆坡4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宣称,他从未指示前第二财长拿督斯里阿末胡斯尼不得插手或干预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的事务。

他在1MDB案的抗辩程序中,也向法官柯林指胡斯尼的证词缺乏文件支持,且忽视了他自己在内阁会议中积极参与讨论1MDB事务的事实。

“胡斯尼声称我曾指示他不要插手1MDB事务,这完全不真实。我从未给过他这样的指示。”

谈及与胡斯尼的关系,纳吉称:“在我担任巫统主席期间,我也任命他为巫统财政,这个职位更进一步反映了我对他的能力和诚信的肯定。

“这些决定并非容易,而是基于相信他会忠诚为国家和党服务。

“我曾赋予他如此重要职位,却听到他对我的这些指控,令人深感痛苦。我很难相信,这些指控来自我曾经如此信任的胡斯尼。”

纳吉在接受自己的律师沙菲依盘问时称,胡斯尼在被调任至经济部或房地部后,曾表示不满并递交辞职信。

他解释,但事实上,部长调任是正常的事情,旨在让部长们积累处理不同部门事务的经验。

胡斯尼曾是案件中的控方证人之一,在2022年曾供称,自己曾在2009年试图劝阻纳吉勿在没有事先审查下设立1MDB,但纳吉以“计划会继续”回应了他的劝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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