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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交所证实乌玛将离职 已启动总执行长继承计划

(吉隆坡23日讯)大马交易所(BURSA,1818,主板金融股)宣布,该机构已经启动总执行长继承计划,证实了此前有关其总执行长拿督莫哈末乌玛可能离职的媒体报道。

根据文告,马交所董事部通过其提名及薪酬委员会,正展开总执行长继承计划。

“我们正考量来自外部或内部的潜在人选,作为未来的公司领导人。”

无论如何,马交所并未披露,下一任总执行长的候选人名单。

该机构将在下任总执行长人选敲定后,才进一步公布。

根据本地财经周刊《The Edge》此前的报道,从2019年上任至今的莫哈末乌玛,正考虑辞职求去。

而兴业银行(RHBBANK,1066,主板金融股)批发银行业务董事经理拿督法兹尔莫哈末,则是被马交所选中的下任总执行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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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交所要求上市公司 采用IFRS永续披露标准

(吉隆坡23日讯)配合国家永续发展报告框架(NSRF)的推行,大马交易所修订了上市公司的永续报告框架要求,需采用IFRS永续披露标准。

根据马交所周一的文告,此举主要针对主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旨在推动上市公司采用IFRS S1,即永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的一般要求,以及IFRS S2与气候相关披露标准,作为永续报告的基础标准。

马交所相信,通过全球性标准,将有助于提升透明度和问责制,以展示上市公司如何管理其永续相关风险和机遇(SROs),增强公司业务韧性,便于投资者参考和比较。

根据已修订的要求,上市公司需在年报中以“IFRS永续披露标准”编制其永续报告,并且继续包括以下信息:

一、展示公司过去三个财年的SROs绩效和进展的指标和目标,并以规定格式提供数据摘要;

二、声明告知公司的永续报告是否已通过内部审计的审核,或按照公认鉴证标准进行了独立鉴证。

分三阶段实施

但鉴于各上市公司在成熟度和准备度上的差异,马交所将这次的修订,分成3个阶段实施。

首先,是在主板的大型上市公司,即市值达20亿令吉及以上的公司,需自2025年1月1日起,在年报中采用“IFRS永续披露标准”。

紧接着,其他主板上市公司则需从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创业板的公司将自2027年1月1日开始实施。

“在全面实施前,上市公司可以披露气候优先的方式,采取过渡性缓解措施,其中主板上市公司可享有两个完整财年的过渡期,创业板公司是三个财年。”

此外,马交所还对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以及首次公开募股(IPO)上市顾问方面进行了修订。

自2025年3月1日起,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需以线下会议或混合的会议形式进行,以促进股东参与。

还有,自2025年1月2日起,要求上市顾问在公司公布的公开文件中列名,以加强其责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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