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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掴掷椅扯学生头发 教师认罪罚款4900

(麻坡7日讯)一名39岁国中男教师因在课室内掌掴学生,甚至向学生抛掷椅子、拉扯学生的头发及将纸团塞进学生嘴里,今日面控时俯首认罪,被判罚款4900令吉,若无法偿还则须以监禁13个月替代。

被告是育有4名孩子的莫哈末沙比利,他今日被控上麻坡推事法庭面对4项控状时,表示认罪。

根据第一至第三项控状,被告被控于去年11月13日上午约8时30分,在麻坡一所国中教室内,掌掴3名14岁学生,并向学生抛掷椅子。

被告的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若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1年或罚款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第四项控状则指,被告于去年11月6日,上午8时30分,在同校另一间教室内,对另一名14岁学生施暴,包括猛打学生的后脑、拉扯学生的头发及将纸团塞入学生嘴里。

被告行为因而触犯刑事法典第352条文(暴力伤人),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3个月或罚款1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推事苏查娜在裁决时严厉批评被告,指其身为师长应树立榜样,而非使用暴力对待学生。

根据案情,受害学生的家长在案发当天接获校方通知后,愤而前往麻坡警区报案,警方随即展开调查,并于11月14日下午3时逮捕被告。

本案主控官为诺阿米依尔拉副检察司,被告则由全国法律援助基金会(YBGK)律师努艾英为其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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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掌掴青年案 2受害者求助律师索偿

(吉隆坡21日讯)中年男子当街掌掴和恐吓两名青年一案,虽然已经有刑事判决,但持续在网上发酵。两名受害者也正式求助律师索偿。

名为“跨界律师 Katherine Susan Lee”的脸书专页今午发文和视频指称,受害者已经向她求助。

“这个律师信,我是出定了,法律程序是肯定走了的。(除非当事人决定不追究)”

谈到蓄意伤害他人财物,她则指最低刑罚是入狱1年、最高5年、罚款或是两者兼施。

吴健南愿提供援助

过去的案例中,法庭在裁决时会考虑被告背景、是否有犯罪记录、求情内容。判例中大多会选择罚款,而不是将对方送入监狱。

此外,执业律师吴健南较早前也表明,非常乐意为日前在公共场合被掌掴和恐吓的大学生,提供法律援助,寻求民事损失索偿。

他在脸书贴文说,这包括手机、医疗费、伤痛等普通赔偿。

同时,他也要求总检察署交代,为何没有在刑事法典第506条文提控对方恐吓?即便被告是在公共场合作出有关非常严重的恐吓言论。

吴健南是针对本月14日傍晚约6时,在文良港翠湖园商场的露天停车格发生一名华裔中年男子,不满被一辆轿车的高灯直射至眼睛疼痛,而数次掌掴2名青年的案件,发表贴文。

他在文中指出,通常殴打有轻重之分,包括有无用武器、暴力程度,以及对受害者所造成的伤害程度。

此案被告王国勤(译音,54岁)20日分别在刑事法典第323(蓄意伤人)及第427(蓄意破坏)条文下被控,被告表示认罪后,遭判罚款共45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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