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房产要学会“以租养房”/杨景雄
作者:杨景雄(CY Academy创办人)
说起房产投资,很多人的第一个反应就是买卖屋子,并通过低买高卖的方式来赚取收益。
然而,房产投资并不仅局限于买卖,还有一种称之为“以租养房”。
它可让投资者在不出售房产的情况下,获取稳定的现金流,也让房产的价值持续增长。
“以租养房”,顾名思义,就是通过出租房产,利用租金来支付房屋贷款。
投资者不仅不必每个月从自己的收入中支出还款,还可以带来额外的现金流。
随着时间的推移,房产的市价也会逐步上升,就变成长期的资产增值。
减少贷款负担
“以租养房”的优势可让投资者减少贷款负担,用租金来覆盖房贷,以减轻业主的财务压力,无形中就会把还款负担大幅减少,甚至还提高了资金的流动性。
随着租金会逐年上涨,因此被动收入的稳定性和金额也会随之增加。再加上房产是随着时间而增值,所以业主不但可以享有租金收入,而且还可以享有房产增值的收益。
“以租养房”的模式则相对稳定,即使房价短期内下跌,业主依然还是能依靠租金收入度过市场谷底,也不会因为市场波动而有所损失。
简单的举例:
如果你用35万令吉买了一间旧房,耗了约8万令吉来翻新,成本加起来总共约43万令吉。
那么,如果现在屋子市值53万令吉,在这时候把它出售,看似能赚取10万令吉,但如果5年内卖出,是需要缴付30%的产业盈利税,实际到手其实只剩7万令吉而已。
如果换个思维方式,把这房地产保留下来,这不仅可避免在5年内卖掉而必须缴付产业盈利税,甚至还可以让它增值,把房价翻倍。
试想想,15年后,你的资产就可能从原本的53万令吉,倍增至106万令吉。
当资产多了,还能进行再融资,获取更多的现金流来投资更多的房产,来整合自己的财富与房产组合。
创造被动收入
“以租养房”是房产投资中一种稳健而具增值潜力的方式,通过租金收入来有效减轻房贷压力,创造被动收入,还能享受房产的长期增值。
如果你还在考虑房产投资,“以租养房”或许就是实现你财务稳定和财富增长的理想选择。
馈赠房产给孙女,后悔了!/刘健辉

问:
你好,我有一个关于馈赠礼物的问题要向您咨询法律意见。其实,我和孙女的关系已有裂痕,不复往日。问题来了,我在几年前基于疼爱孙女,以馈赠的方式转让一个房地产给她。转让时,我清楚表明了只要我一天还活着,她就不能把房地产出售。话虽如此,最近我却获知孙女竟然无视我的叮嘱而偷偷的把房地产出售。基于这样子的情况,请问我是否有权利把该房地产没收并且要求孙女把该房地产转让回给我呢?
答:
人们常常出于爱、感情、感激或其他高尚的原因向他人作出馈赠。无论是个人动产或者是不动产,馈赠都是可以进行的。
在马来西亚,很多情况下馈赠可能包含必须满足受赠人的附加条件。
一般上,这些条件会根据赠与人的意图和馈赠的性质而会有一定程度上的不同。

例如,赠与人可以将财产赠与受赠人,但须受制于赠与人的终身财产权限制,允许赠与人在有生之年继续使用该财产并从中受益。
赠与人可以附加任何条件规定财产必须用于特定的目的。
附加条件具法律约束力
当馈赠附有这些附加条件时,这些条件就成为对受赠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义务。
在一个上诉庭的案例里,上诉法院裁定如果赠与人在赠与受赠人时口头提出的条件可以在庭审中得到证明,则捐赠人具有可提出警告的权益,并且受赠人对该财产的所有权可以被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