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新闻

证监会修订指南 监管财经网红营销活动

(吉隆坡27日讯)大马证券监督委员会(SC)今日针对资本市场产品及相关服务的广告活动,发布修改版指南,包括将财经网红的营销行为,视为广告活动!

证监会指出,考虑到全球和国内广告宣传活动的变化趋势,包括社交媒体和财经网红(Finfluencer)的影响力越来越大,上述指南因此进行更新。

“这是为了保证资本市场产品及服务的负责任广告活动。”

指南中被更新的部分包括:

● 任何没有被广告商正式委任为产品及服务宣传代理,但自发为资本市场产品或服务进行营销的财经网红,将一样被当局视为广告宣传代理,需要遵守指南中设下的要求;

● 加强对广告商的要求,确保他们委任的营销代理在进行广告活动时,遵守相关指南。广告商需要为其营销代理的行为负上责任;

● 增强有关使用社交媒体的要求,以应对越来越多人运用社交媒体来宣传金融产品或服务的趋势。

未经授权禁止广告

证监会亦颁布禁令,禁止任何未获授权的人士,在大马境内进行资本市场产品及服务的广告活动。

“这项修改版指南,是证监会正在作出的努力之一,以在社交媒体等全新广告平台,鼓励负责任广告活动,最终为投资者提供保护。”

11月生效

上述修改版指南将会在今年11月1日才开始生效,以让各家广告商有足够的时间,去熟悉新规则并进行所需的准备。

修改版指南与修改版常见问题(FAQ),可以在下列网址:https://www.sc.com.my/regulation/guidelines/advertising-and-promotion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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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法院裁定证监会胜诉 内线交易者须赔近324万

(吉隆坡9日讯)大马证券监督委员会宣布,联邦法院驳回涉及内线交易罪名的律师拿督希里山丹的民事上诉,并裁定证监会在提起民事诉讼时,无需获得总检察长的同意。

根据证监会今天的声明,联邦法院周二(8日)一致裁定,认定上诉庭对希里山丹的裁决并驳回其上诉申请,判决他需支付证监会10万令吉费用。

在2016年,证监会就希里山丹在2006年6月7日至7月11日期间,收购60万股Worldwide控股有限公司股份时,获得重要的非公开信息,因而提起民事诉讼。

当时,希里山丹作为某律所的高级合伙人,受联昌国际投行委托担任企业收购的法律顾问,掌握了关于雪州发展机构(PKNS)计划收购Worldwide控股的内幕信息后自行收购股票。

此前,该诉讼已被高庭定罪,并勒令向证监会支付198万9402令吉追缴款、100万令吉的民事罚款,及自2020年11月18日起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10年,希里山丹为此入禀接连上诉庭与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

经周二最新裁定后,希里山丹需支付证监会合计323万9402令吉款项。

证监会强调,内线交易是一种严重侵犯资本市场诚信的行为,破坏了投资者信心。

“这次最高法院作出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决,向公众传递了一个强烈而明确的信息,即法院不会容忍此类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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