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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养不幸孩子健全成长
民间纷设儿童庇护所

美家乐爱心之家收容20名不幸儿童,希望能获得社会热心人士捐助,顺利购置现租下的排屋。

(新山10日讯)新山区有多间由爱心人士设立的儿童福利中心,目前收容的孩童大多数来自单亲家庭,也有一些是孤儿。

这些非营利慈善中心设立的宗旨多为帮助不幸儿童,一些由基督教会开办,属于民间团体,多年来靠社会人士及地方团体给予财务和物资援助,才得以维持下去,为单亲家庭的孩子和孤儿提供“避风港”。



《南洋商报》从新山区数间儿童福利中心负责人口中了解到,他们收容的孩子来自不同的家庭背景,如孤儿或遭遗弃、家暴、虐待以及单亲家庭孩子,而几乎90%以上来自单亲家庭,这也是一直存在的社会问题。

一般而言,除了收容年龄最小1岁至18岁以下,华裔或印裔的儿童或青少年,有的儿童福利中心甚至也会视情况,收容单亲妈妈和她甫诞下的新生儿,送出温暖与关怀。

惟相关负责人也反映,他们了解单亲父母在育儿的难处,尤其是单亲妈妈把孩子交托给中心看顾后,又得忙着找生活养家,但是有的家长把孩子送到中心后,鲜少来探望他们。

同时,非营利慈善中心面对的最大问题是每月开销经费不足,除了租金,还有孩童的生活开销,这一切皆有赖社会热心人士的捐助及慷慨解囊,以便让他们收容的孩童如其他孩童般健全成长。

邱孝利

福利中心提供吃住教育费



邱孝利:减单亲妈妈负担

民政党柔州民青团团长邱孝利坦言,新山区的儿童福利中心收容的大部分是单亲家庭孩子,孤儿并不常见。

他目前担任新山承恩儿童之家和善德儿童福利之家的顾问。

他说,非营利的儿童福利中心可扮演角色,协助有需要的单亲家庭减轻经济负担,例如有的单亲妈妈需养育4至5名孩子,在寻找生计和别无选择之下,将孩子寄托在福利中心,基本的吃住和教育费由中心负责。

“有的孩子是父母离异、母亲改嫁,或是未婚妈妈的孩子,也曾经有听闻的个案包括一个年仅16岁的未婚妈妈,联同襁褓婴儿一同住进福利中心。”

他也吁请公众,若想行善,最好的方式是直接拜访有关福利中心,登门捐款或捐助物资,帮助到真正需要募款的慈善中心。

张凤妹:全职人员照料起居

美家乐爱心之家负责人张凤妹说,该爱心之家成立于2014年4月,目前收容20名不幸儿童,大部分是华裔儿童,另外2人是印裔儿童,他们年龄介于最小5个月大至21岁。

她透露,她本身是单亲家长并育有2名儿子,喜欢做慈善和义工的她是在前往神庙拜拜的一次机缘下,萌起开设孤儿院的想法。

她说,该爱心之家在成立初期非常不容易,靠着许多善心人士的指引与协助,她在美家乐花园租下一间一层半的排屋,作为收容单亲孩子和孤儿的庇护所。

“很多孩子是来自破碎家庭,遭父母遗弃。有的孩子也有亲人,但是当孩子被送来这里后,我们拨电给对方要求前来探望孩子,有的亲属可以长达3至4年对孩子不理不睬。”

每月开销1.6万元

她说,该收容中心现有5人全职协助看顾和料理孩子的起居生活,会训练孩童做家务,彼此如同家人一起生活。

她也说,一般只收容孩子成长到18岁,之前收容的一名智障女孩已21岁长大成人,但基于特殊情况,她仍会继续收留对方。

“我们每月开销包括租金1800令吉,总共需要1万6000令吉的经费来维持运作,目前也希望得到热心人士的捐助,能顺利买下现有的排屋。”

成立两年多的新山承恩儿童之家收容17名3岁至13岁的孩童。

李秀娟:每月开销逾万元

全靠善心人捐助

承恩儿童之家是位于美乐花园的一间非营利慈善中心,旨在为孤儿或单亲家庭的贫困孩童提供一个温暖的家。

承恩儿童之家发起人李秀娟受访时指出,该中心是由数位爱心人士合办,成立于2016年10月15日,目前收容17名介于3岁至13岁的孩童。

“我们希望帮助孤儿或单亲家庭的贫困孩童。我们将致力为他们打造一个安定及充满爱心关怀的家,让他们在无后顾之忧的环境里生活及学习。”

她说,社会上有很多不幸儿童多是来自单亲家庭,母亲是“小三”,可能也是来自问题家庭。

“在家长把孩子寄托在这里前,我们会先了解家庭背景,虽然我们提供免费照顾,但也要求家长不能放手不管,他们要工作以及在经济许可的情况下,可以提供200或300令吉的补贴,但是很多家长做不到。”

“目前每月开销逾万令吉,包括租金3500令吉和其他开销,全靠社会大众的捐助。”

善德儿童福利之家外观。

谢宝慧:离异双亲无力抚养

大马花园善德儿童福利之家主席谢宝慧说,该中心现收容45名年龄介于1岁至17岁的孩子,大部分是孩子的父母离异、没能力抚养他们长大。

她说,每月开销来自租金、水电费、补习费、幼儿园费、膳食费和校车费等,平均需要5万令吉来维持运作。

“我们现有8名工作人员负责料理孩子的起居。”

吴祝光

吴祝光:单亲妈妈增加

积善单亲妈妈互助会主任吴祝光指出,单亲妈妈是指丧偶、离婚或未婚生子而独立抚养18岁以下的子女的女性,随着离婚率增加,单亲妈妈也越来越多。

他说,该会主要为单亲妈妈提供咨询,目前会员有约144人,年龄介于19岁至64岁。

“互助会希望协助单亲妈妈,包括向政府申请各项援助,也会为她们介绍工作,以便能够自力更生,经济独立,增加家庭收入,改善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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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独家】文教界赞政府推网络行为准则 戒断孩童手游成瘾

独家报道:吴思慧

(吉隆坡1日讯)政府推出互联网信息服务供应商和社交媒体服务供应商行为准则,文教界赞好之余,也敦促有关单位在落实措施时精准到位,务求实效,以切实地还孩童一片专注学习的蓝天。

手游成瘾,日夜寄情于虚拟的网络世界,已成为现代孩童与少年普遍面对的顽疾。父母打也不是,骂也不是,哄也不听,苦劝无果,搞到人人束手无策、精疲力竭,经常挠破头都无法将孩子拉回单纯的学习环境与真实生活!

保障安全在线环境

有鉴于此,马来西亚通讯与多媒体委员会发布互联网信息服务供应商和社交媒体服务供应商行为准则(最佳实践),规定供应商须每半年提交在线安全报告,并发布年度公开报告,以保障更安全的在线环境。

准则阐明,服务供应商需实施适当、有效的年龄验证或年龄确认措施,确保儿童用户不会访问有害内容或不适合其年龄的内容。

另外,服务供应商也须为父母提供工具来监控和管理孩子的在线活动。这些工具包括限制屏幕时间和阻止有害或不适合年龄的内容的选项。

对于上述措施,专栏作者林艾萱接受《南洋商报》访问时表示,监管工具可协助家长更好地管理孩子的在线行为。

她说,在当下的社会,可以看到孩子对手机和网络的重度依赖已经成为一个显著的问题,尤其是在学校假期期间,许多孩子将大量时间耗费在屏幕前。

免荼毒孩童思想

“作为一名家长,我支持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推出上述行为准则,因为这项举措可为打造更安全的在线环境提供必要的基础。”

她指出,过度沉迷于网络游戏和社交媒体不仅影响孩童的学习和休息时间,还可能危及心理健康、社交能力甚至身体状况。

“缺乏监管的在线环境还容易让孩子接触到不适宜其年龄的内容,如暴力、色情或极端思想,这对他们的成长极为不利。”

林艾萱:可借鉴中国措施
严控孩子网游使用时间

林艾萱也是资深的自由文字工作者,她认为,年龄验证机制的实施以及提供家长管理工具,是解决这些问题的重要措施。

“我家也会使用控制孩子使用手机时间的工具,比如说在晚上9时前一定会强制关机直到隔天清晨6时,这样就可以确保孩子不会在半夜起来刷手机,影响隔天的学习。”

减低对网游兴趣

她建议,针对一些网站,特别是游戏类型的网站,政府应该强制要求供应商设定年龄或时间限制,比如,中国在网络游戏上施行的每日限时政策便是值得借鉴的一个成功案例,通过增加访问难度,让孩子感到一些使用上的阻力,可以逐渐降低他们对网络游戏的兴趣,并引导他们投向更有意义的活动。

“此外,很多孩子常常通过切换平台绕开限制,因此,供应商可考虑引入基于身分证号或类似机制的统一账号管理系统,确保无论在哪个平台上,孩子的在线活动都受到全面的监管。”

需更多健康活动

林艾萱也认为,社会应尽力为孩子提供多样化的现实活动,作为替代手机的健康选择。

“孩子常会说生活太‘平淡’与‘无聊’,所以才使用手机,基于此,单纯限制孩子的屏幕时间并不能解决问题,社区和学校应大力推动丰富的课外活动,如户外运动、艺术创作或手动工作坊等,为孩子提供更多正面的娱乐和成长养分,同时营造社会共同维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氛围。”

惟无论如何,她提醒,家长不能一味地限制孩子使用网络,而是必须留意他们因此可能产生的心理压力。

“家长应为孩子提供适当的心理咨询资源,让他们在遭遇沮丧或焦虑时,能够迅速获得专业的支持与指导。”

戴美玲:免亲子关系紧张
应正向沟通非强硬监管

幼教工作者戴美玲受访时表示,单单制定条例是不足够的,相关的供应商必须确保监控和管理工具能真实地被贯彻到底,并且运用到位,才能真正有效地约束到孩子的在线活动。

她说,供应商提供监控与管理工具后,父母必须有效地运用这些工具,并具备高度的意识和警觉,充分认识到3C产品与网络媒体过度使用对孩子的危害,只有这样,父母才能下定决心进行管控。

3C产品削弱专注力

“毕业现代人都相当忙碌,要去做到管控孩子对电子屏幕的依赖,也是一大挑战。家庭亲子关系是一种情感连结的关系,父母须考量如何适切的与孩子沟通,先了解孩子,建立适当规范,才算是正向沟通,如果只是硬梆梆的管控,恐怕将引发亲子间的紧张关系。”

在幼教工作领域埋头苦干已经20年的戴美玲坦言,幼教工作者也面对孩子的学习状态问题,一些孩子基于专注力相当薄弱,令前线老师面对相当大的挑战。

“在班级经营上面,幼教老师需要花费比过去更大的力气和精神来努力吸引孩子的注意力,相信这和孩子长期使用3C产品有很大的关连,当然,也会有其他家庭教育的因素,例如孩子缺乏有品质的陪伴,因此无法塑造孩子的良好学习状态。”

须精准传达行为准则

戴美玲认为,儿童与青少年过度使用社交媒体的问题,仍需从教育角度进行应对。政府应加强公众对这份行为准则的理解,尤其是父母和教育工作者,需全面认识该准则,提升自觉意识,并就此问题展开思考,探讨实实在在的可行方案。

“例如父母与学校教师除了管控外,也可陪伴孩子进行有益身心的活动,增加孩子生活上的体验,减少接触虚拟世界,有更多的机会投入在实体的生活中。”

她也建议,政府单位在推出行为准则后,须将这个资讯带到教育部,由官员到学校宣导,再由学校师长传递予父母,以便确保政策内容能够精准传达至每个家庭。

“在宣导方面,或许也需要专业人士的辅助,例如派出辅导单位的专业人士到学校进行宣导工作,提升教师与父母对网络信息管控认知和觉醒,让他们能够采取有力的行动来陪伴孩子应对这个多媒体时代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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