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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贩毒证据不足
尼籍学院生逃死刑

尼日利亚籍被告卓瑟梅杜被警方带上法庭接受审讯,过后宣判无罪释放。

(槟城17日讯)尼日利亚籍学院生被指接收来自韩国包裹内藏50包冰毒,因没注明名字,警方也没调查包裹来源等,高庭基于种种疑点与证据不足下,宣判被告罪名不成立 ,被告侥幸逃过死刑判决,喜极而泣。

现年35岁尼日利亚籍被告卓瑟梅杜前来我国求学,被控在2014年10月31日下午约3时10分,在槟城峇都丁宜一间公寓内,贩运1公斤882.2克甲基安非他命(俗称冰毒),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也可在第39B(2)条文下被定罪。



包裹无注明名字

此条文下罪成者,可被判死刑,或终身监禁30年。

事发时被告独自一人在家,当时有一名邮递员,向被告表示有来自韩国的包裹要他签收,在被告签收后5分钟,被告就遭现场埋伏的警员逮捕,警方也打开有关包裹,发现是一个木箱内有几十尊金色的动物造型摆饰品,而毒品则被藏下面的暗格里。

承审高庭法官拿督林宗方表示,控方无法提出充足证据,以证明被告是一人掌控相关毒品。他指出,有关邮递包裹并无注明名字包括收信人是谁,而且警方也没调查包裹的来源,以及有关邮递公司的背景。

逾期逗留重被捕



“事发时被告虽一人在家,可是实际上该屋子仍有几名被告的同乡与他同住,而控方也没传召相关人士出庭供证,为此这不能证明毒品是被告所拥有。”

为此基于控方表面证据不足下,高庭宣判被告当庭无罪释放,不需出庭自辩。不过当他在警方解下手铐步出法庭时,疑因签证逾期逗留我国,随即遭移民局官员重新逮捕。

此案主控官为恩玛莎法瓦蒂副检察司,被告代表律师为西蒙穆勒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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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用豪车掩人耳目 男子运352万元冰毒被捕

(亚罗士打11日讯)一名男子试图利用豪华轿车掩人耳目,贩运价值352万令吉的冰毒,但仍被吉打关税局执法人员成功识破。这名40余岁的嫌犯在反抗无果后最终落网。

与一般运毒使用的普通轿车不同,这名嫌犯选择租用豪车运载价值352万令吉的冰毒,被识破后极力反抗撞击执法人员车子,但在追逐约1.5 公里后,终被捕。

不同于一般毒贩使用的普通车辆,这名嫌犯选择租用一辆高级多功能休旅车——丰田威尔法(Toyota Vellfire)运载毒品。此案是吉打州首次出现以豪华车为掩护的运毒手法,同时也是吉打关税局今年侦破的最大宗毒品案。

开车撞执法员车辆

吉打关税局于本月4日早上8时30分接获情报,由黑木山执法队与关税反攻行动作战部队联合展开执法行动。在波各先那繁荣镇花园至甘榜笃坤路的巡逻中,执法人员发现一辆行迹可疑的豪车。

吉打关税局局长诺依查指出,执法人员当时要截停对方,但对方选择反抗,开车撞击执法人员的车辆。

她今日在吉打关税局位于黑木山的仓库召开记者会时说,执法人员追逐对方约1 公里后,对方不慎将车子撞入沟渠,嫌犯选择跳车并逃进橡胶园,在追逐嫌犯约500公尺后,执法人员最终逮捕对方。

她说,执法人员在车子后座发现4个装有冰毒的麻袋,共110 公斤毒品,总值352 万令吉,而冰毒则藏在“观音王”茶叶袋内。

罪成死刑或终身监禁

警方是援引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 条文调查此案,若罪成,嫌犯可被判处死刑或终身监禁,如非死刑需接受鞭笞不少于15鞭。

嫌犯有案底,而该豪车是对方向租车公司所租用,因此关税局也传召租车公司负责人前来问话。

诺依查提到,今年初截至本月4 日,该局共开档调查299 宗案件,当中有9 宗涉及毒品,全部案件涉及金额达3495万7304令吉77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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