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

包装住宅手法不受限/陈佐彬律师

问:陈律师,您好!

我常看见发展商包装住宅的方式层出不穷,比如“低密度住宅”、“low rise”、“高端”、apartment、flat、condominium等字眼。



请问我们应该如何区别?法律对此有规定吗?譬如楼层的高度、单位数量、地积比率(plot ratio)、特定设施?

~~雪兰莪刘先生

答:刘先生,您好!

目前官方没有特定意思区别apartment、condominium、flat、low rise等字眼。

发展项目的楼层高度、单位数量、地积比率、特定设施等都是由个别的有关地方政府规定。



一个城市或地方的发展是由地方政府根据地方的人口、交通、环境等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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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新闻

彭奎程:向来奉公守法 发展商如常推进项目

报道:郭晓芳

(吉隆坡17日讯)关丹PSJ集团执行董事彭奎程告诉《南洋商报》,目前房屋发展法令(管制与执照)修订案尚未有定案,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尚未提供新进展。

也是马来西亚房地产发展商会彭亨州分会主席的他说,对于即将出台的新政策,大部分持牌发展商都奉公守法,仅出售当局批准、宣传资料中承诺的产业。

他强调,虽然面对未知的政策法规改变,但发展商不会因此暂缓既定发展计划。

“我们会如常运作,不会因为新政策或法规的出台而暂缓宣传步伐,因产业发展计划通常以4至5年为周期运行。”

惟他担心,如果出现越来越多政策和限制,很快会引发市场垄断,因这将导致发展商难以继续生存。

发展商利润降至5%

他说,如今发展商利润越来越低,目前仅剩5%左右,加上无牌房屋检查员乱象,使发展商营运变得艰难。

“自1998年以来,发展商经营越发困难,利润开始跌至单位数水平。放眼产业市场,能屹立不倒超过20年的发展商所剩无几,许多公司已退场、合并或转型。”

他建议,消费者若担心发展商售卖的房屋不符合预期,可选择二手房。

根据国家产业资讯中心2023年数据,约80%住宅交易来自二手房市场。

购屋者协会吁严厉执法

马来西亚购屋者协会(HBA)秘书长拿督郑金龙接受《新海峡时报》采访时说,当局修改法令让发展商对承诺负责任的政策虽值得称赞,但相关部门必须付诸实际行动,严厉追责。

他说,该法案已明确规定,发展商广告内容必须遵守不提供虚假资料的规定。

“在广告进入市场前,发展商需向房政部提交宣传手册以供批准。未遵守规定者,可能会面临最高5万令吉罚款、最高5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他表示,市场上有许多中介夸大宣传、误导买家的案件发生,但很少不良发展商被起诉,并把此责任推给买家。

“不应是这种情况。房政部是负责发放执照和销售广告准证的单位,应由他们负责确保发展商广告没造假。”

同时,买家若觉得被广告误导,他说可以对发展商提出民事诉讼。

他也呼吁房政部,确保发展商向买家提供整套批准文件,如平面图和建筑图。

此要求已在房屋发展法令(管制与执照)下强制执行,保护买家免受发展商在测量或使用劣质建筑材料时擅自修改的影响。

该协会是从2015年起,与房政部就此事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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