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基本法治意识的缺乏/章龙炎

好多年前,有个念政治学知道我也是念政治学,问我专注的是哪一门。我说:说不上专,但是硕士学位主攻政治文化,应该就是“专”这门。

所谓的政治文化,简单的说是个人或群体在政治的思想行为与价值观等等。最常见的是个人主义与群体主义的分野。一般说西方注重个人主义,东方重视群体主义。



在个人主义之下,还可再分。极端的个人主义就是不理世事,好像僧侣躲到深山修行;大城市里有“隐士”。群体走到极端,个人变得相对的十分不重要,因此常常出现羊群效应。

因为有这个比较专门训练的背景,我对当前的政治上的争论所出现的不讲不理法治的“文化”,感到心寒;再跟他人解说的时候,有了“读书无用”的惆怅。

例如,5·09年大选之前,我告诉一些人:不要随便说“人民的意见最重要”。我再加一句“人人是判官=暴民政治”。这些人可能不明白我讲什么,说“不是吧,表达民意就变成暴民”。我说,话不是那么说,人民有投票的权利,但不是每个人民都有当法官的权力(资格)。

简单及基本的逻辑:如果人人是法官,法庭还有存在的必要吗?人人可以当法官,那读法律不就浪费时间金钱?好像纳吉在本周三被控刑事失信和滥用职权,还是要经过司法审讯这一关,怎么可能以“人民的意见最重要”作为判决根据呢?

政治宣传需要压倒法治



在2013年全国大选的时候,当时的民联在声援安华的时候,祭出“人民是国家法官(总检察长)”。民联有许多律师和读书人,岂有不明白其中荒谬之处?但是,政治宣传的需要压倒了对法治的基本尊重与实践。

我还记得,在同一届大选有政客扬言如果他所代表的联盟执政,将关闭机场不让贪官污吏(包括前首相)潜逃;刚过去的大选,我也听到同样的“豪言壮语”——有的还“言之凿凿”的说某某人准备坐飞机逃跑。我不解的问一句:喂,你以为马来西亚是军权统治的专制国家呀,可以随随便便把人送进牢里?逃跑不就等于心里有鬼,或者不相信新政府会“依法行事”?

你可以说没有尊重法治甚至是没有基本的法治意识,只是小问题。

但真的如此吗?要知道,因为没有基本的法治意识,你可以彻底否决他人支持某个政治人物的权利,用种种低级下流的言语来羞辱他人;你也因为某人做了这样那样的事(即便这些都有待法庭判决真伪的事),而不认为他需要受到有尊严的对待,让法庭证明他的清白的基本人权。

我从日常言谈中,观察到的是我国大部分华人,不知道是因为教育还是中华文化的影响使然,严重缺乏尊重法治的政治文化,觉得什么事都守法吃亏,是傻子才会做的事。

如此的“软件”紧迫需要有“升级版”,要不然的话,硬体再新不但派不上用场,还会破坏硬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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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

法治思维解种族宗教问题/张燕苹

2024年末,宗教与种族议题再度成为社会焦点,让本应平和结束的一年掀起阵阵波澜。

在圣诞佳节这样充满温馨与包容的节日里,仍有有心人借机炒作敏感课题,从回教徒被谕令不得参加圣诞活动、房政部圣诞节庆祝活动引发伊党不满,到层出不穷的清真问题。

例如,登嘉楼州最近对一名三度犯下幽会罪的男子执行公开鞭刑,吉兰丹州政府则要求所有餐饮业者必须申请清真认证方能更新营业执照,这些事件无不加剧社会的紧张氛围。

当然,类似的很多争议并非首次出现。

陷宗教与种族争议

在宗教与种族的复杂交织中,马来西亚社会似乎陷入一种无法自拔的困境。甚至连国际关公文化节这样以文化为主的活动,也未能幸免于宗教化与政治化的争议。

甚至首相署(宗教事务)部长拿督莫哈末纳因也在不久前提议,要求所有不售卖猪肉与酒精饮料的餐厅和食品公司申请清真认证,此建议引发朝野激烈辩论。

一些人认为,这种做法违背了我国的多元文化精神,并会对企业加重负担。内阁经过讨论后决定维持清真认证的自愿性质,未强制实施。

然而,这些事件不禁引人深思:为何在一个多元文化与包容性本应成为核心价值的国家里,宗教与种族议题却频频成为争议焦点?

为何在迈向现代化与全球化的今天,我们依然难以摆脱这些陈旧的束缚,实现真正的和谐共处?

作为一个多元种族与宗教共存的国家,近年来极端种族与宗教倾向的抬头已明显加剧社会矛盾,也对国家的国际形象造成损害。

要是能专注于合理的发展,我国完全有能力实现经济腾飞与社会繁荣。

国家发展重要掣肘

遗憾的是,这些年来,部分政客与极端宗教人士的短视成为国家发展的重要掣肘。

在政治博弈中,许多有益的政策与项目被搁置甚至取消,直接拖慢了国家进步的步伐。

如果政府能更加注重以法治思维解决宗教与种族问题,严格依法行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或许马来西亚能够真正实现稳定与繁荣。

我们相信,经过共同努力,马来西亚一定会迎来更光明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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