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示职员伪造财报骗2.3亿贷款 诺维娜全球创始人判监15年9月

诺维娜全球集团联合创始人之一罗弥伦,被判入狱15年9个月。(取自《联合早报》档案照)
(新加坡17日讯)诺维娜全球集团联合创始人罗弥伦指示员工伪造财务报表提交给6家银行,欺骗银行发放近6900万新币(约2.3亿令吉)的贷款,罗弥伦和集团前员工分别被判入狱15年9个月和8年半。
诺维娜全球生命医疗集团(Novena Global Healthcare Group,简称NGHG)和相关公司的前董事罗弥伦(45岁),以及涉案的前职员黄舜煜(45岁)各面对60项和14项与欺骗、伪造和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的控状。
罗弥伦和黄舜煜16日分别承认其中9项和5项控状,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根据案情,2人在2020年9月11日离开新加坡,警方9月16日接到会计公司安永的报案,指NGHG的2份财报出现未经授权的签名,安永并没有在相关的财报上签字。
警方随后对他们发出拘捕令,并通过国际刑警发布红色通缉令。2人潜逃2年后于2022年11月15日在中国被捕,同年12月押回新加坡面控。
NGHG由罗弥伦与堂兄罗尔伟(Terence Loh)联合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2019年7月,由于集团面临财务问题,为偿还NGHG现有股东,NGHG和罗弥伦同时负责经营葡萄酒贸易的Giron私人有限公司,决定向银行申请贷款。这是因为股东要索回投资的钱,或不断追问公司何时首次公开售股。
2019年7月至11月期间,黄舜煜在罗弥伦的指示下提交伪造NGHG、NGHG子公司诺维娜全球生命医疗私人有限公司(NGHPL)和Giron的2018财年审计报表给6家银行,以申请贷款。这6家银行是马来亚银行、渣打银行、星展银行、大华银行、花旗银行和汇丰银行。
6家银行共被骗发放约5193万美元和1276万美元的贷款。6家银行至今仍蒙受超过5089万美元(约2.24亿令吉)的损失。2人至今并未作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