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能源百亿投资印尼

今年 6 月 19 日,比亚迪生产的电动车在雅加达的车展上亮相。
报道:梁孙逸
中国电池厂中伟新材料、比亚迪与宁德时代受印尼镍矿资源储备量及政策吸引,前往印尼设厂,带动当地产业发展,创造就业机会。
中国电池材料制造商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CNGR)于10月30日宣布,将在印尼投资高达100亿美元(约440亿令吉),建立电池所需的相关新材料的生产线。
这项投资预计在10年到15年内完成,分成3个阶段进行。这个项目已经获得批准被列入印尼“国家战略项目”,目前该公司正在找适合建立生产线的大约3000到5000公顷工业用地。
该公司也表示,一旦生产线投入产量,使用他们产品的合作伙伴就会有意“就地合作”,在他们的生产线所在地进一步投资和生产。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取自公司官网)
中伟供应特斯拉电池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也是美国电动车制造商特斯拉的电池供应商之一,于2022年已经签署合作协议,保证长期供应特斯拉所需的电池相关材料。
时任印尼经济统筹部长的艾尔朗加于5月访问中伟新材料公司,该公司也已经从2021年开始投资20亿美元(约88亿令吉),在印尼中苏拉威西省、北马鲁古省以及南加里曼丹省设立生产线。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只是众多中国公司前往印尼投资的一家,而这家公司投资印尼的最重要因素还是因为印尼所拥有的天然资源优势。
印尼镍产量冠全球
印尼是世界上镍产量最多的国家,而镍是电池所需的金属。印尼的镍藏量估计在2100万吨,占世界镍藏量大约22%。
虽然印尼生产出来的镍的70%用于与不锈钢生产有关,但是用于电池生产的比重持续上升。印尼于2014年开始实施镍矿出口禁令,2016年稍微放宽,后于2020年开始全面实施镍矿出口。
印尼政府要求外国投资者必须在印尼建立冶炼厂,让经过加工处理的镍矿具有附加价值后再出口。2022年,印尼生产158万吨镍矿,占世界产量的48%,突显印尼在电动车产业链的关键角色。
印尼政府积极部署和参与电池原材料生产、电池生产与加工以及最后的电动车生产3个层次。
中企在苏拉威西建工业园
在电池原材料生产与镍采集方面,中国镍冶炼巨头浙江青山集团和江苏德龙公司早在多年前也已于印尼苏拉威西省建立庞大生产线,采集镍原矿石之后,在附近地区建立工业园区并进行冶炼和加工。
两家公司的工业园区也吸引其他相关产业前来投资,已经发展成印尼东部最大的工业重镇,创造数十万个就业机会。
马斯克似无意投资印尼
在电池生产方面,中国宁德时代公司和韩国LG公司在印尼的电车厂已经在印尼动工且即将投入生产。2家公司分别是生产电池的世界第一大和第二大厂商。
在电动车生产方面,印尼工业部官员于10月16日宣布,中国电动车比亚迪确定投资11.7兆印尼盾(约33亿令吉),建立汽车生产线,计划每年生产15万辆汽车。
而此前,中国五菱公司也已经在印尼生产并出售电动车。时任印尼海事与投资统筹部长的卢胡特于2023年8月访问美国时还特别邀请特斯拉总执行长马斯克在印尼投资兴建电动车厂,但马斯克似乎缺乏兴趣。

位于中苏拉威省的青山工业园。
“产业下游化”政府收入大增
印尼在电动车产业链的3个层面呈现显著成绩,也离不开当时政府所采取的“产业下游化”(hilirisasi)措施。
印尼前总统佐科于10月11日对媒体表示,自从政府于2020年全面禁止镍矿出口,政府在该领域的收入飙升53.7兆印尼盾(约150亿令吉)。
而佐科于8月16日在印尼人民协商会议的报告当中表示,自从政府于2016年开始实施“产业下游化”,禁止原矿石出口,规定必须把镍、铝土矿和铜进行加工,具有附加价值后才能出口,已经增加政府收入高达15.8兆亿印尼盾(约44亿令吉),创造20万个工作机会。
他也指出,下游化或者禁止原矿石出口遭到很多国家反对,但是印尼不为所动。根据统计,2016年禁令实施之前,印尼只有2家镍冶炼厂,到了2023年就跃升至60家。
印尼面对地缘政治考验
印尼的“下游化”政策初步奏效,除了成功为政府增加税收、创造就业岗位以及引进资金与技术外,也使印尼成功发挥自身优势,接入电动车生产产业链。
佐科政府具有相当眼光,看准行业发展以及如何发挥先天优势,再加上电动车生产3个层次目前都离不开中国。
印尼的先天优势以及在后来发展中选择同中国合作,提升印尼在电池产业链的地位。
值得关注的是,印尼新上任总统普拉博沃是否会采取同样的政策还是未知数。
中美竞争日益激烈,甚至迫使一些国家选边站,地缘政治因素会否冲击经济合作,考验着印尼新政府。
新闻来源:亚洲周刊
本地富商及子女 新加坡将列“具政治影响力者”

新加坡内政部将依法把黄志祥和他的3个子女,列为“具政治影响力者”。图为黄志祥2013年出席中国政协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新加坡8日讯)新加坡政府有意将本地地产富商黄志祥和他的3个子女,列为“具政治影响力者”。
《联合早报》报道,身为信和集团主席、中国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的黄志祥,还有其3名子女,在去年申报本身为外国立法机构或外国政治组织的成员。
新加坡内政部7日发声明说,当局审核黄志祥及他的子女黄永光、黄永龙、黄敏华申报的内容后,认为有必要援引《防止外来干预(对应措施)法令》相关条文,将4人列为“具政治影响力者”(Politically Significant Persons)。
新加坡政府当局已在7日那天通知黄志祥等4人相关决定。内政部强调,这4人将被列为“具政治影响力者”,并非因为他们曾有任何严重的不当行为。
按照规定,“具政治影响力者”须每年向新加坡注册处披露所收受的1万新元(约3.32万令吉)或以上政治捐款,与外国政治或立法机构的关系,以及所获得的外国荣誉公民或永久居留权等福利。
黄志祥是新加坡公民,1970年代随父亲黄廷方进军香港房地产,1991年起出任信和集团主席。据报道,黄志祥与3个子女均为中国政协委员。
新加坡政府去年初引用《防止外来干预(对应措施)法令》,将新加坡香港商会会长陈文平列为“具政治影响力者”,指陈在当地活动具政治目的,当时有传这与陈表明要“讲好中国故事”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