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限韩令最新信号 韩电影再登中国院线

报道:朱紫彤
韩国导演奉俊昊新电影《米奇17号·Mickey 17》在中国上映,成为中国突破“限韩令”的最新信号,迎接全面对韩国文化产业解禁的春天。
韩国国宝级导演奉俊昊执导的新作《米奇17号·Mickey 17》改编自爱德华·阿什顿的科幻小说《米奇7号》,于中国上映已10天,堪堪人民币1400万元(约854万令吉)的票房,在评分网站豆瓣上仅获得6.9分,中国观众似乎对“奉氏讽刺”并不买账。
但是9年来能登上中国院线的韩国电影屈指可数,春寒料峭之际上线的《米奇17号》或许意味着中韩文化的交流将迎来盎然春意。
2016年下半年,韩国朴槿惠政府执意部署萨德反导弹系统让中韩关系跌至冰点,政治事件的影响很快就扩散到文艺领域,于是便有了“限韩令”的传闻。
“限韩令”是指中方限制韩国影视作品在中国的传播以及韩国艺人在中国的演艺活动等系列针对韩国文化产业的举措。
自2016年11月至2023年7月近7年时间里,没有任何一名韩国籍明星在中国的大规模演出活动获批。
9年间,韩国文化产业将重心移至东南亚和欧美市场,但这并不足以抵消中国市场份额大幅缩水带来的影响。将“限韩令”称为传闻是因为中国政府官方多次明确否认该指令的存在,但是实际上对韩国文化产业的种种限制措施使其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根据产业银行旗下研究机构的资料显示,相关经济损失高达1112亿元。
自2021年2月中央广播总台与韩国放送公社签订合作协定开始,限韩令就有所松动。
中韩文化交流日益频繁
当年12月,由罗文姬主演的韩国电影《哦,文姬》被引入中国院线,成为萨德事件后首部在中国上映的韩国电影,同一时间,中国新闻出版总署一口气向7款韩国游戏发布了外资版号。2023年,韩国人气男团EXO于青岛举办线下活动,亦属7年内首次。
从系列举动中,可以明显感受到中韩文化交流日益频繁。
尽管9年间屡有消息称限韩令已经完全解除,如同限韩令从未得到中国政府的确认一样,所谓限韩令的解除也没有得到韩国政府的确认,对韩流文化的限制依然存在,尤其体现于韩国流行音乐(K-pop)领域。
K-Pop作为韩流文化的代表内容,是韩国文化产业向海外输出的主力军。早在2018年,伴随着韩国时任总统文在寅推动南北和解的脚步,朝鲜领导人金正恩在首都平壤举办了K-Pop音乐会。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2024年韩国摇滚乐团say sue me计划于北京举办的演出被临时取消。2025年,美国摇滚乐队共和时代(OneRepublic)受邀登上了中国春节联欢晚会的舞台,人们却很难想像这样的事情可以发生在一支K-Pop乐队身上。
K-Pop可以敲开朝鲜的大门,却敲不开中国的大门,韩国依然在为萨德买单。
韩议长与习近平会晤或转捩点
今年2月7日,应邀出席亚洲冬季运动会的韩国议长禹元植与中国国家领导人习近平的会晤或许会成为解除限韩令的转捩点。
本次会晤的氛围友好,会议比原定计划长了15分钟。在2月8日的《人民日报》第二版右上角瞩目位置,刊登了大幅习近平与禹元植会晤的照片以及文章。
禹元植会谈中主动提及,在中国很难看到韩国文化内容;通过文化开放加深两国年轻人的感情极有必要。
习近平则回应避免在文化交流中出现问题。
2月20日,中国国务院办公厅举行的《2025年稳外资行动方案》政策吹风会上,强调了外商投资对中国生产力发展和现代化的重要作用,释放了积极对外开放的信号。
长期以来被限制进入中国市场的韩国文娱资本嗅到了利好气息,当天的上市基金指数强势上涨,韩国文化产业巨头“YG娱乐”涨幅高达12%。
最早5月全面解除
3月进行的中国“两会”后,中国政府计划派遣前往韩国的民间文化使团。筹备APEC会议的中国官员称,最早于今年5月,中国将全面解除对韩国文化产业的限制。
在此背景下,人们重新审视近期上映的《米奇17号》就不难发现:这部电影的上映相较于此前零星引入中国的韩国电影和演艺活动更具现实意义,这将是全面破除冻结中韩文化交流坚冰的第一步。
新闻来源:亚洲周刊
李嘉诚长和集团拟卖港口 中方要管 审查期可能半年

李嘉诚
(香港30日讯)香港长和集团拟出售港口业务给美国公司。根据中方法规,只要对中国市场竞争产生重大影响,中方就有权审查。一旦进入审查,期限为180天,但也可能延长。审查结果可能是“附条件批准交易”或者“禁止交易”。
长江和记4日公告,拟将旗下一系列港口业务出售给美国贝莱德集团(BlackRock)主导的买方财团——贝莱德-TiL财团,总价格为227.65亿美元。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3月28日回覆媒体表示,注意到长和将与美国贝莱德签署巴拿马港口的交易协议,将依法进行审查。
财经杂志29日发文指出,根据中国的反垄断法,只要跨国交易构成经营者集中,而经营者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达到申报标准,则该交易需要向中国反垄断执法机构,即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进行申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大成律师事务所分析,取得控制权或能够施加决定性影响的经营者为申报义务人,在此交易中,贝莱德-TiL财团是本次交易的申报义务人,其他交易方则需予以配合。包括罚款在内的未依法申报的法律责任主体也是贝莱德-TiL财团,而非长江和记。
报道引述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表示,从公开信息看,交易双方与监管机构可能“在沟通但还未申报”。
他说,因为这笔交易的买方是资产管理公司,透过基金投资和管理,而非直接进行市场交易,其在中国境内的年营业额很可能未达到反垄断申报规定中的人民币8亿元。
不过,无论该交易是否符合必须申报的条件,根据反垄断法,市场监管总局仍然可以审查那些未达到申报标準、但可能对中国市场竞争产生重大影响的桉件。
这名人士指出,在本交易中,由于航运和进出口的地域市场是全球市场,中国市场作为其中的一部分,如果全球市场竞争受影响,那么中国市场必然受到影响,受影响的包括需要向外国港口支付服务费的中国企业,以及上游的进出口公司。
报道指出,如果市场监管总局经审查认为,长江和记与贝莱德的交易影响中国相关市场的公平竞争,可以采取“附条件批准交易”或者“禁止交易”等反垄断措施。
据中国法规,经营者集中的普通审查期限合计为180天,如果审查过程中需要进一步核实或评估,期限可能会延长。
长和是香港首富李嘉诚家族控制的公司,长和出售全球43个港口权益的最终协议原本期望于4月2日之前签定,这项决定因涉及美方施压巴拿马运河的港口业务,引来许多关注和讨论,香港亲北京的大公报近日以来持续刊文批评,并且措辞颇为激烈。接近长和高层的消息人士指出,本星期不会签订任何协议。
新闻来源:世界新闻网